数字图书馆的知识产权问题探析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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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数字图书馆的知识产权问题探析 【摘要】 随着 计算 机技术、 网络 技术的 发展 ,数字图书馆应运而生。知识产权与数字图书馆的建设密切相关。本文 分析 了了数字图书馆在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知识产权 问题 ,从技术和立法等方面对解决数字图书馆知识产权的若干问题作了一些探讨。 关键词 数字图书馆 知识产权 版权 1世纪将人类带入了高 科技 知识 经济 时代 ,计算机、信息和通讯等高科技技术的迅速发展,以信息高速公路和多媒体技术为标志的信息技术革命,将图书馆推向自动化、

2、电子 化和数字化的方向发展。数字图书馆的出现对于正在不断产生的浩瀚的信息资源的整理、管理、提取和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数字图书馆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系统工程,涉足多个领域,牵涉到体制、经济、 法律 、管理、运营、信息安全等问题,以及复杂的 社会 环境和不同的文化背景。 在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和利用中,尤其要注意相关的版权法律法规。图书馆努力利用网络资源更迅速地为读者提供更丰富的 文献 信息的同时,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事,避免损害著作人的利益,避免引起知识产权的纠纷,这是在数字图书馆建设中已经面临的现实问题。本文就数字图书馆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知识产权的问题做一些简单分析和探讨

3、。 一、数字图书馆与知识产权 1、数字图书馆 关于数字图书馆,1995年信息基础结构技术与 应用 (ITTA)数字图书馆研讨会曾将数字图书馆定义为:“用信息管理手段组织起来的多媒体数据收藏,这种信息管理手段将数据表征为信息和知识”。1997年3月,由NSF发起的圣塔菲分布式知识工作环境规划 研究 会将定义扩展为:数字图书馆概念不仅仅等同于用信息管理工具数字化的收藏概念,它是一种环境,将收藏、服务、人结合起来支持数据、信息和知识的产生、传播、利用、保管的全周期。但从总体上看,虽然数字图书馆在定义的表述上存在差异,但都基本上包含了以下思想:数字化存储文献资源,通过计算机网络传递文献信息,网上信息通

4、过虚拟链接提供服务。 数字图书馆的功能主要有:将传统馆藏资源数字化;连接外部信息源获取、更新信息;对数字化数据进行组织、存储和管理等。由于数字信息的形式特点,提高了馆藏的信息量和覆盖面,图书馆的服务形式也由原来的柜台式服务转为自助式,这一变化使知识产权保护这一问题日益突出。 2、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又称精神产权,是从法律上确认和保护人们在 科学 、技术、文化、 艺术 等领域中从事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所享有的权利,它以法律对公民或法人自己所有的精神成果(脑力劳动的产物或智慧的结晶)的承认和保护为基本前提。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产权。它的客体是知识产品, 知识

5、产品不同于传统的客体物,它没有形体,不占据空间,容易溢出创造者的实际控制而为他人利用。换言之,只要知识产品公布于世,其他人就容易通过非法处分途径而获得利益。知识产品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知识产品的这一特性决定了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和“可复制性”等五个方面的特征。 3、数字图书馆与知识产权的一致性和对立性 数字图书馆通过计算机网络化形式,将不同区域、不同国家的图书馆连接起来,形成一个跨区域、跨国家的网络。人们可以在网络的任意终端上使用全球信息资源,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因此,数字图书馆本身已经突破了实际意义上的图书馆的界限,是实现真正信息资

6、源共享的有效途经。 知识产权制度对信息资源的共享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它促进了信息的产生,丰富了信息资源共享的 内容 。通过法律手段保护了作者的合法权益。只有保证了知识产权拥有者的利益,才能推动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合作,为信息资源共享开辟了更广阔的天地。所以说信息资源共享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具有统一的目的和作用,二者具有一致性。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旨在保护所有者的知识产权,同时促进构成这种产权的文献情报信息的充分地公开和利用。数字图书馆的最终目标是最大限度地满足特定的用户或网络成员对馆藏文献情报资料的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是法律规定的人们对自己制造的精神产品所享有的权利,它归权利人所有,他人不得随意使用,讲

7、求“排他性”,而数字图书馆其目的在于充分发挥现有文献资源的作用,使其共享网络内成员都有权使用,它讲求“共享性”。因此,“排他性”与“共享性”必然产生矛盾。从这一角度来看,数字图书馆和知识产权又是相对立的。 二、数字图书馆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 数字图书馆是以网络为依托的信息空间,其目的是通过互联网把集合的信息资源广泛而又及时地提供给读者。这样,在数字图书馆的建设和运行中,信息收集、复制和传播必然会涉及到较多、较复杂的著作权问题。 1、信息资源数字化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在数字图书馆的信息资源建设中,首先必须将文献信息资源作数字化处理,使之能运行于全球信息网络中,方便读者利用。那么,作品的数字

8、化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是类似“翻译”的演绎行为,还是“复制”行为? 我国著作权法第9条对“复制”的定义是“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行为。虽然在这个定义中没有把数字化包含在内,但是我们从复制行为的主观目的、特定方式、劳动特征三方面来看,对文献数字化处理应是一种复制行为。首先,人们对文献数字化的主观目的是为了制作与原件相同或相近的复制件,而不是改变原作本身。其次,从特定方式来看,文献数字化事实上是将传统文献原有形式转换成二进制编码形式,并固定在某个载体上。第三,从劳动特征来看,对文献数字化处理或许需要智力劳动,但这种智力劳动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复制效率

9、,使作品不失真,而不是改变原作的内容或进行某种程度上的创新。美国知识产权与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白皮书)中也明确规定,作品的数字化属于复制行为。既然数字化是复制行为,那么,数字化权 自然 归属为复制权。复制权是著作权中作者重要的经济权利之一,是作者实现其广泛的著作权各项权能的主要前提条件,因此,对他人享有版权的作品进行数字化,应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许可并支付费用。也就是说,将受版权保护的作品转换为电子形式必须获得作品权利人的许可,否则即构成侵权。 2、数字库开发和利用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数字图书馆建设的核心是建立各具特色的数据库。数据库是作为一种作品、作品片段、数据或其它资料的汇集、整理并通过电子形式

10、表达出来的信息实体。数据库已成为当前普遍使用的数字资源组织方式,信息资源共享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对数据库的共享。数字图书馆开发的数据库类型主要为书目数据库、文摘数据库和全文数据库。它主要通过图书馆工作人员独立开发和购买他人的数据库来实现。书目数据库开发过程中主要涉及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制作文摘数据库时可以不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但要支付相应的报酬,制作全文数据库时,除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外,均须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3、网络传输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文献网络化传输是数字图书馆的一大特点,它使多年来人们梦想的“资源共享”成为了现实。 目前 对文献网络传输的性质问题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属于发行行为,理由是

11、网络构成了对作品的复制行为,即向公众提供了一定数量的作品复制件,构成了发行;另一种观点认为属于公共传播行为,理由是网络传输同有线电视传输没有本质的区别。数字化信息资源网络传输,会对著作权人造成两种侵权的可能:第一是网上浏览,网上浏览其实就是“暂时复制”行为。第二是被用户下载拷贝等复制行为,以及这种复制行为潜在的商业性,都可能对著作权人造成侵权。 4、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问题 计算机软件是计算机程序及其文档的总称。计算机软件之所以成为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因为软件是创作者的智力劳动成果,它不仅是思想观念,而且它还可以写出和记录。数字图书馆的建设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软件技术的发展。在建设的过程中,需要

12、大量使用计算机软件。既要使用别人开发的现成的软件,也要使用自己独立研制开发的软件。他们都涉及到软件的权利归属、权利保护和权利管理问题。使用现有软件,有必要在使用前签订规范的转让及授权许可合同,即购买软件,以避免日后不必要的侵权纠纷。自行开发设计的软件,应及时申请专利,进行软件登记,以便确认自己的软件版权专有人的权利。. 三、数字图书馆的知识产权保护 1、数字图书馆域名的保护 域名是为方便网络的使用者而设计的一种技术性功能,它是为计算机提供容易记住和辨别的、无须追寻其知识产权来源的字符网址。由于域名与不含任何意义的一系列数字组织的电话或传真号码不同,域名为了便于被记住和识别,通常含有与 企业 名

13、称、商标、产品或服务相关的意义。域名的形式是以若干个 英文 字母、数字及连接符“-”组成,由“”分隔成几个部分。数字图书馆作为下一代因特网上起核心作用的知识网络,其域名保护不可忽略。数字图书馆在建设过程中,应该注册多个域名。因为拥有两个以上的网址,才能使用户通过不同的途径对其进行访问。数字图书馆同其他网站一样,也会面临域名抢注问题。对于域名管理机构来说,加强域名的知识产权管理,可以有效防止域名抢注行为的产生。 2、数字图书馆网页版保护 网页是万维网信息的基本单位,简单的网页由文字、图片等信息组成。它是由HIML脚本语言等特定 计算 机语言技术制作的,以HTTP方式在 网络 中传递的、用于展示组

14、织或个人有关 内容 的一种信息表现形式。数字图书馆要采用高新技术对未来因特网上的巨量信息资源进行高度有序的组织和管理,这就要求数字图书馆本身能提供大量高质量的网页,为用户提供网络导航服务。因而数字图书馆除了做好信息资源数据库的知识产权保护,更应重视对自己网页的著作权保护,以维护自己已在因特网上的独特地位和作用。 目前 需要注意两方面的 问题 : (1) 网页的合理使用问题。现行的著作权法保护了作品著作者的权利,同时也规定了用户“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已发表的作品(包括已建成的数字图书馆网页),不构成对他人著作权的侵权和犯罪。如果超出以上两种情形,对于网页的使用即是非法的,应承担一定的 法

15、律 责任。 (2) 网页权归属问题。网页由于可以存储在服务器的硬盘上,也能打印到纸张上,可以复制,具有传播性,所以网页应视为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在建设数字图书馆的过程中,应该处理好以下问题:网页制作者和网页管理者对网页的权限界定;各信息资源子库对其相关网页的权限的界定。 3、从技术方面进行知识产权保护 技术措施是版权人为了保护版权而在数据库等作品上采取的技术防御措施。众所周知,数字图书馆建成后,读者可在任何时候任意地方通过因特网进入数字图书馆,达到真正的资源共享。但若任何读者都能不受限制地使用数字图书馆中的作品,势必会使著作权人的利益受到极大的损害。因此数字图书馆必须在其数据库中采用一定的技术措施来控制作品的使用情况。 (1)设置口令。采用权限设置,结合用户权限和口令,保护合法用户使用授权范围内的信息,防止合法用户使用非授权范围外的资源,保护计算机中的个人保密信息。 (2) 应用 防火墙技术。防火墙是为了确保信息安全,避免对网络的威胁和攻击,防止对网络资源的不正当获取,保护信息资源而采取的一种手段。从 理论 上说,防火墙指的是提供对网络的存取控制功能,保护信息资源,它实质上就是为了保证网络路由的安全性而在内部和外部网之间的界面上构造的一个防护层,所有的内外连接都强制性地经过这一保护层接受检查过滤,防止网络信息被更改、破坏、拷贝。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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