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安全保卫、保密、事务处理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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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企业安全保卫、保密、事务处理规章制度安全保卫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确保财产安全和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经理、厂长是企业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人,应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第三条 公司及下属公司、企业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第四条 公司设保卫干事,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或兼职的安全保卫责任人,切实负起安全保卫责任。 第五条 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要认真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进

2、行安全培训。 第六条 各企业对“三来一补”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任,要敢抓敢管,不能无原则放任告迁就。签约时要定明凡外商人为造成我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 各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应接保险要求购买保险,确保固定资产安全。 第八条 落实防火措施: 1.办公室、工厂、仓库和宿舍楼设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各企业应定期检查消防栓是否完好无损; 2.办公楼、工厂、仓库和宿舍楼要按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各种灭火筒,并按规定期限更换灭火药物; 3.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完善存放,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4.工厂、仓库未落实消防措施的,不得开工、使用; 5.进行明火作业(如电焊等),应先报领

3、导批准,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6.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准放任何物品者塞防火通道; 7.严禁违反安全规范乱拾建筑物; 8.宿舍与生产厂房及仓库应分开,保持安全间隔,严禁混杂在一起。 第九条 抓好安全用电: 1.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2.严禁擅自接驳电源和使用额外电器,不准在办公室、集体宿舍和生产志所使用电炉; 3.配电房、空调机房、电梯机房等重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第十条 落实防盗措施: 1.工厂、仓库、办公大楼应投有门卫; 2.财务室、保密室、仓库等重要部门要安装自动报警器,下班时要接通报警器的电源; 3.重要部门的房间要设置铁闸

4、铁窗,办公房间无人在内时要关好门窗和电灯; 4.公家财物不能随便乱放,重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必须锁好; 5.车辆停放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第十一条 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要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三条 下属公司、企业可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本企业的安全保卫制度。保密工作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

5、制度。 第二条 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 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四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6、。 第六条 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 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八条 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 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十条 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 信息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事务处理准则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事细则依照本

7、公司组织规程制定。 第二条 本公司一般业务行政管理,悉依本细则规定办理,其未经规定事项,适用有关作业程序。 分层负责 第三条 为提高工作效率,严密管理业务与行政,实施分层负责办法,特划分各级主管职责,借以处理该管业务。 第四条 总经理职责: 依据有关规定,承董事会决议、董事长之命,指挥督率所属单位人员,管理本公司全盘业务。 第五条 秘书室总经理特别助理职责: (一)对于个案研究分析与可行性方案拟议。 (二)本公司重大兴革事项建议。 (三)协助总经理处理公司重要业务或特定业务。 第六条 秘书室总经理执行秘书职责: (一)协助总经理处理公司公文行政作业事项。 (二)文稿的撰拟、缮校、翻译与档卷保管

8、事项。 (三)公司会报议程编排及法律事务联络。 (四)协助总经理追踪、查催各单位应办事项。 第七条 秘书室专案工作人员职责(简称专员): (一)执行总经理交办专案的研究、企划、分析、调整。 (二)必要时可应各单位主管申请或总经理指派,对各单位主管提供建议或技术支援。 第八条 室、部、组(科)第一级主管职责: (一)承总经理之命或副总经理指示,负责处理职责有关各项业务。 (二)业务范围内各项规定及其工作方案的拟议。 (三)业务范围内工作进度、业务绩效及其利弊兴革的报告与建议。 (四)对所属人员(含配属)的工作绩效与生活行为考评。 (五)审核有关作业文件,视其性质内容,决定初步处理方式,并对所属人

9、员提示要求。 (六)业务范围内紧急事件权宜处理或立即转呈核示等。 (七)业务内涉及其他单位的协调联系。 (八)向总经理提供政策性建议。 (九)代行文稿或以室、部、科等一级单位名义行文范围:1. 处理要点已经签奉核准,按照规定程序具备手续,其业务内不涉及其他单位职责。 2. 研究计划方案,撰述工作报告所需资料的搜集或其意见的征询。 3. 查催该业务有关文书报表。 4. 其他规章所示授权该室、部、组(科)自行处理的文件。 第九条 各单位二级主管或专案工作人员职责: (一)依据作业程序所示要求暨上级主管指示,处理该单位经常业务。 (二)工作范围内作业程序的研拟。 (三)妥善分配所属及配属人员工作,并

10、确实督导达成工作要求,考核其勤惰与工作成果。 (四)择拟签稿,并就所属人员签拟作业内容、引用规章体例、措辞等,审阅其是否详实周妥。 (五)业务内有关各项应用资料搜集、汇总、分析。 (六)业务内定期作业报告统计资料编制。 (七)业务范围内重要工作动态核签。 (八)主管业务的检查改进与研究发展。 业务分工 第十条 为明确划分各单位业务权责,分别制定下面条例。 第十一条 秘书室掌理下列事项: (一)公文处理程序的拟订与实施事项。 (二)公文的收发、登记、编号及分送事项。 (三)文稿的撰拟、缮校、翻译、封发与档卷保管事项。 (四)公文查催与追踪事项。 (五)公司会报议程的编排及记录印发保管事项。 (六

11、)各项通知撰拟协调事项。 (七)董事会有关文书处理,会议程序编排,记录印发保管事项。 (八)综合性计划、报告撰拟事项。 (九)有关本公司印信典守事项。 (十)法律事务联络处理。 (十一)公司重要合同保管与联系及条文增删修改的建议事项。 (十二)公司大事纪要汇总记载。 (十三)专案研究、调查、计划的建议处理事项。 (十四)秘书业务及一般性公共关系。 (十五)图书、文物的搜集、整理、保管。 (十六)与顾问联系协调事项。 (十七)总经理临时交办事项的协调处理。 第十二条 财务室负责下列事项: (一)财务管理与会计制度的研究、设计。 (二)年度预算的拟订、执行。 (三)财务计划的拟订、执行及控制。 (

12、四)年度预算的汇编、控制及执行分析。 (五)会计凭证的编制、审核及保管。 (六)会计帐册的登记、处理与保管。 (七)税务会计事项的处理。 (八)成本的计算及分析。 (九)结算及决算报告的编制。 (十)帐目及存货的盘查。 (十一)应收帐款的整理及催收事项。 第十三条 本公司管理部分设行政科、电脑科负责下列事项: (一)资产管理事项。 (二)电脑化内部档案系统作业事项。 (三)人事、庶务的企划及管理事项。 (四)每天财务收支管理事项。 (五)本公司行政事务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 本公司于市设立营业所,为市场经营单位,设置经理一名,秉承总经理之命,负责单位工作的推行,必要时可设置副经理给予协助。 第十

13、五条 营业所分设营业科、开发科和业务科,分别管理: (一)开发客户的计划及其实施。 (二)客户订单的接洽、估价及其联络事项。 (三)客户订单作业、设计完稿的处理联络事项。 (四)客户订单印刷及运送处理事项。 (五)客户货款收缴及催收事项。 (六)客户间的联络及维持长期关系所必须注意的处理事宜。 (七)同业行情收集、研究并反馈给公司。 (八)达成业务目标是一切努力的最终目标。 第十六条 本公司在工业区设立生产事业单位,设置厂长一名,秉承总经理之命,负责印刷业务,必要时可设副厂长协助。 第十七条 厂务部分设总务科、制版科、印刷科、厂务科。 (一)总务科(分设储运组、安全组、庶务组) 1. 关于原料完成品的保管及运输事项。 2. 关于厂区人员、物品等出入管理事项。 3. 关于厂内安全卫生事项的维护。 4. 关于员工伙食的供应事项。 5. 关于厂区庶务工作的处理事项。 (二)制版科(分设打字组、划稿组、制版组) 1. 根据印刷订单制作印刷打字、美工完稿。 2. 根据完稿制成分色版。 (三)印刷科(分设合版组、主机组、追印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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