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法律体系的探讨_1

上传人:bin****86 文档编号:60464545 上传时间:2018-11-16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1.5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对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法律体系的探讨_1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对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法律体系的探讨_1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对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法律体系的探讨_1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对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法律体系的探讨_1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对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法律体系的探讨_1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对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法律体系的探讨_1》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对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法律体系的探讨_1(1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 对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法律体系的探讨 摘要 :我国的执业资格制度是1993年提出的,至今我国已建立了包括注册安全工程师在内的30多个执业资格制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于XX年9月在我国开展以来,已顺利推行了3年多的时间。全国现有11000多人通过认定或 考试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报名参加XX年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86000多人。可以预见,在今后几年的时间里,将有数万人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但注册安全

2、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在我国刚刚起步,如何推进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如何确立注册安全工程师的 法律 地位,还需要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本文仅就建立健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法律体系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法律体系 Study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Jurisprudence for the Certified Safety Engineers System FAN Jing-guang,WEi Xin,WANG Yu-hang and Liang Wen-qi Abstract: More than0 certified qualifica

3、tion system including Certified Safety Engineers system have been established in China since 1993. Sinc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SE system in , more than 11000 people have achieved the qualification of CSE. In005, more than6000 people took the examination for CSE qualification. It might be antici

4、pated that tens of thousand people would acquire qualification of CSE in following years. However , how to further promote the CSE system and how to establish their legal status. It is necessary to develop a complete set of policies. In this paper study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jurisprudence for the

5、CSE system was conducted. Key words: Certified safety engineer Certified qualification Jurisprudence 1 前言 执业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某一特定专业技术工作应具备的学识、技术、能力和职业道德的必备标准。执业资格制度是市场 经济 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通行做法。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或地区,对涉及公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职业实行执业资格制度已有150多年的 历史 ,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和管理体系。如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家都建立了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等执业资格制度,并形成了严格的考试

6、、注册及执业的管理制度。 我国的执业资格制度是1993年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 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 问题 的决定中提出的。1994年,国家人事部与劳动部共同协商,联合下发了有关实施执业资格制度的分工意见,并经国务院批准,把管理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作为人事部的一项职能任务。国家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分为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两类。 目前 ,我国已建立了包括注册安全工程师在内的30多个执业资格制度。 自国家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XX年9月3日联合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以来,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在我国已顺利推行了3年多的时间。目前全国已有11000多人

7、通过认定或考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报名参加XX年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86000多人。可以预见,在今后几年的时间里,将有数万人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在我国刚刚起步,如何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如何提高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法律地位和充分发挥其作用,还需要出台一系列的相关政策。本文仅就建立健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法律体系进行了探讨。 法律体系框架设想 我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法律体系框架设想如图所示。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法律体系框架 国家法 律 .1 起草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法 国外对社会

8、通用性强,涉及到公众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对社会和经济 发展 影响 较大的执业资格制度,绝大多数国家是通过立法进行管理的,一般包括执业医师、执业药师、注册建筑师、注册 会计 师、律师等专业。另外,部分国家如加拿大、澳大利亚的部分州制定有工程师法。我国已经颁布了会计师法、教师法、律师法、医师法等个人执业资格性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同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公布,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同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9、第15号公布,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是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后颁布实施的。此后,根据XX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进行了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于1998年6月26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同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公布,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近些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重、特大事故接连发生,每年因各类事故死亡高达13万余人,另有近百万人伤残。并且在各类伤亡事故当中70%的事故是发生在非公有制的中小

10、企业 中。据专家估计,近几年我国每年因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给国家带来的经济损失达2500亿元以上,占GDP的%左右。造成上述状况的重要原因之一是许多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的中小企业,还没有一支过硬的企业安全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普遍存在着安全工作无人管和不会管的问题1,2. 因此,若能尽快起草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法,以法律的形式确定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法律地位、权利、责任和义务,将会对改善我国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修正或修订安全生产法 目前,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在我国刚刚起步,起草实施单独的有关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法律,时机尚不太成熟。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11、产法颁布实施已3年多,在这3年的时间里,安全生产法的有效实施对稳定和改善我国的安全生产状况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在修正或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时,明确提出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是切实可行的3. 在下一步修正或修订安全生产法时可考虑补充下列 内容 : 在第一章总则中明确提出在我国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在第十九条中补充:“生产经营单位中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等岗位,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在第二十条中补充:“生产经营单位中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注册安全

12、工程师执业资格。” 将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修订为: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咨询、培训、检测检验等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等结果负责。” 国务院行政法规 .1 其他执业资格相关行政法规 由于全国人大立法程序比较复杂,我国有不少执业资格制度的建立首先是从颁布实施国务院行政法规做起的。如在注册会计师资格制度建立之初,于1986年7月3日国务院以国发198668号文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 1995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4号颁布实施,确立了

13、注册建筑师的 法律 地位,明确了注册建筑师 教育 、报考、 考试 、合格及执业等标准。也就是说,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制度建立之始,就已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1996年7月建设部有制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具体明确了注册建筑师考试资格条件、考试办法及注册建筑师执业及管理办法等。 1995年12月12日,教师资格条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发布实施, 确定了教师资格分类与适用、资格条件、资格考试、资格认定等。XX年9月23日教育部令第号又发布了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对教师资格考试、资格申请和资格认定等作了具体规定。 .起草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条例 如前

14、所述,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起草实施单独的有关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法律, 目前 时机尚不成熟。因此,目前在修正或修订安全生产法的同时,可以借鉴注册 会计 师和注册建筑师等执业资格制度,在国家人事部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及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及时起草和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条例,以确立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法律地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条例中明确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资格条件、注册和继续教育要求,特别是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

15、范围和执业标准,以及在中央 企业 和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岗位强制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待时机成熟后,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4。 部颁规章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主要涉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中介机构管理等项工作,为了促进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上述各项工作均需制定和颁布相应的部门规章或法规性文件。 .1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在举行首次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之前,国家人事部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6、局于XX年8月,联合出台了法规性文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确定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具体的考试科目和考试办法等。今后,随着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进展,应定期补充或修订有关 内容 。 .2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要求,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必须注册登记后,才能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名义执业。因此,在对首批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进行注册登记之前,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XX年5月,以局12号令的形式公布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主要规定了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初始注册、续期注册和变更注册的注册管理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等。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工作的长远规划,在对其修订时,应补充注册安全工程师重新注册和分专业注册的相关内容5. .3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