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司制度与民族生态环境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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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土司制度与民族生态环境之研究元明清时期在边疆、民族地区实施并在一些地区长期保持的土司制度,不仅对各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教育、宗教等方方面面都产生过积极而深远影响,还对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及环境发展史研究产生过极为深远的影响。从历史发展及现实情况来看,实施土司制度且该制度保持时间较长的边疆、民族地区,其生态环境的原始状态及生物多样性特点的保存时间也相应较长。换言之,边疆民族地区良好的生态环境得以长期保持,与土司制度的实施及其客观效果有密切关系。学界对土司

2、及土司制度给予的关注,长期以来一直集中在土司制度的建立、发展、流变及影响,改土归流的原因、结果及各土司的传承、朝贡,或著名土司人物、区域土司制度等问题的研究上,鲜有将土司制度与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的变迁联系起来考察的成果。本文拟对土司制度实施的环境因素及土司制度的长期保持对民族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进行初步论述,从中考察特殊政治制度与历史时期生态环境变迁间相辅相成、和谐共处的密切关系,以展现人类历史上制度与环境间非对立关系的特殊案例。一、政治制度与生态环境在任何一个历史时期,制度往往对历史进程、社会发展及变迁的轨迹产生重要的乃至决定性的影响,进而改变、支配或决定着历史发展的方向及结果。而这种“结果”往

3、往又能对制度及历史发展走向起到修正、更改乃至毁灭或重建的作用。在环境变迁史上,人类的活动往往对生态环境的变迁甚至是变迁方向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由于人类活动又总是在一定的制度范畴下进行的,受到制度多种要素的约束和影响,其中,政治制度是影响生态环境及其要素变迁及发展方向最为重要的动因之一。众所周知,人类的任何活动都是在特定的环境中进行的,地理及自然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场所,为人类提供生活资料和生产建设的资源,故特定的自然地理条件是人类历史演进的对象和传承载体,对人们的经济、政治、文化活动产生深刻而久远的影响。故环境因素往往对人类活动及社会发展起到极强的制约作用,地理及自然生态环境通过影响及制约

4、生产的发展,通过对军事、政治和文化产生影响,直接或间接地制约社会的发展。越往人类社会早期发展史上溯,这种制约作用就越加凸显。人作为生态系统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其生产、生存活动也对生态环境及变迁起到多方面的影响及制约作用。在各个历史阶段,人类活动都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这种影响作用越往人类历史进化发展的顺行方向趋近就越凸显,即越到科技迅速发展的近现代,人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制约作用就越强烈和明显。简言之,自人类产生以后,地理及生态环境对人类社会的影响力一般呈现出由强到弱的趋势,而人类对地理及生态环境的影响力则呈现出由弱到强的态势。尤其是20世纪60-70年代以来,由于人口的迅猛增长

5、和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人类在表现其具有的空前强大的建设和创造能力的同时,也对生态环境产生了巨大的破坏、毁灭的能量及力量,增强了人类对环境的影响力度。在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制约因素中,制度尤其是政治制度是最为强烈和持久的因素之一。从政治制度发挥作用的机制看,它是通过影响政治过程的参与者来发挥其作用和影响的,而制度制约下的行为则是行动者自主的基础,不同时代的政治人物在行使政治制度赋予他们的权力时,在各种可能的行为中经过各种利弊的权衡之后,往往选择使自己利益最大化的措施及方式,这就会在一定程度上使行动者的行为具有可预期性。因此,制度在限制人们的行动可能的同时,同样打开了限制范围之内行动自由的可

6、能性。这就使得形式上是有限制、制约能力和效率的政治制度的影响范围及影响力度,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控制力和约束力,尤其是在政治集团的利益、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的驱动下,制度反而以某种合法的外衣无限制地扩张其影响力,使政治制度不仅影响到政治过程,还影响到政治的结果,其影响范围还能扩大到其他诸如经济、文化、军事、思想、意识、社会心理等层面。毫无疑义的是,生态环境也在政治制度的影响范畴内。但制度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影响力度因为各种原因,不一定会在当时、当地表现出来,也不一定是在与制度有直接的环境要素中表现出来,往往会呈现为强烈的滞后性、迁移性,甚至是转移性的特点。人类历史上从不缺乏不恰当的政治制度对生态

7、环境造成巨大的滞后性影响的例证。在人类社会及生态环境发展的关系史上,制度与环境常常扮演一对不和谐的冤家,制度在很多时候常常成为生态环境破坏的急先锋。因此,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社会制度,对各生态要素、生态系统、生态环境及其发展轨迹都可能发生了程度及强度不同,范围及形式也不同的影响及作用。但在人类社会的各种制度,尤其是政治制度对环境产生巨大影响的历史上,某些区域的生态环境状况及其变迁历程,也对制度产生了较为强大的反作用。即生态环境的某些特殊形态及表现形式对制度的产生、形成、发展及其作用效能,都产生着极大的规范及制约作用,甚至是对制度造成强烈的冲击作用。从这一层面而言,制度与环境是地球

8、生命史上一对相互影响、互为因果的关系。中国元明清时期在边疆及民族地区之所以会实施并长期保持着与“大一统”的中央集权政治体制完全不同的土司制度,不仅是传承或延续传统中央王朝在边疆及民族地区实施的羁縻统治方式,主要是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受边疆及民族地区特殊的地理、气候、生态、民族等综合因素影响的结果,暨地理环境、生态环境、民族环境等因素是土司制度实行及存在的重要前提。这就使得中国历史上不同民族、不同区域、不同地理及生态环境背景下的土司制度,既存在着普遍性及共性,也存在着个性及区域性的差异。土司制度对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区域、不同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思想、意识形态、民俗等社会生产、生活产生了

9、重要的制约及影响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决定民族社会发展变迁轨迹的决定性因素。从这一层面而言,土司制度也对不同区域的生态环境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即土司制度的存在及其所实施的不同的政策、措施,都对土司区生态环境的变迁及变迁方向发挥着不可低估的、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因此,中国土司制度的实施及在边疆民族地区的长期保持,却对边疆、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及环境史的研究产生了深远影响,演绎了制度与环境和谐共处的佳话。由于土司地区交通不便,生态环境恶劣,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并减弱了内地在制度及其他方面的影响力,使得土司制度能以其符合区域及民族文化的独特方式长期存在并延续下来,持续地对民族区域社会发挥着影响,当然也对生态

10、环境产生着当时意识不到的独特影响。一般说来,土司制度保持时间较长地区,其生态环境的原始状态及生物多样性特点的保存时间也相应较长,很多地区良好的生态环境一直保持到现当代。从这一层面而言,土司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民族地区良好生态环境的保护屏障。二、土司制度与边疆民族生态环境的互动关系土司制度与边疆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是相互依存、互为因果且和谐并存,交互推进的关系。两者的长期并存不仅是中国整体历史发展中的特殊阶段或状态,也是中国环境史上不可忽视的研究对象,更是无法回避的长期演替阶段。原始的生态环境是土司制度设立的重要原因之一。元明清王朝在边疆、民族地区设立土司制度的初衷之一,就是这些区域的地理、

11、气候、自然环境、民族构成等诸多方面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会对外来的政府人员,不管是驻守、征战的官兵,还是政府的一般工作人员构成极大的伤害,使他们很难完成朝廷交付的使命。这才使得三个王朝借用传统的羁縻统治方式的某些内容,在边疆、民族地区将各民族头人纳入王朝的职官体制之中,委任他们世袭统治文化差异较大的少数民族区域,这样的治边制度就是史称的土司制度。就这一意义上说,地理及自然生态环境的特异性,恰好是土司制度建立并得以普遍实施的重要原因。由于受到地理环境因素的制约,土司地区交通不便,人口稀少,统治成本居高不下,任用土司进行统治无疑是节约成本、稳定边疆的最好办法。朝廷设置土司的地区,几乎无一例外的都是地

12、势险要、地理环境独特、居民强悍,中央王朝难以施治的区域。很多史料都能从不同的侧面反映出上述事实。明史徐问列传记载了嘉靖年间任贵州巡抚的徐问,对土司地区地理环境险要状况的描述:“两广、云、贵半土司,深山密菁,瑶、僮、罗、僰所窟穴。”明史卷201列传徐问传。保山人吴世钦的潞江谣就形象再现了云南潞江流域土司区地理环境的险要:“山矗矗,云万幅。水汤汤,气蒸燠。怒江流,横山麓。六月交,不可触。噫!行人不敢宿。地热如炉,烟涨平芜。鸟飞欲绝,但闻鹧鸪。我行至此,亦胡为乎?边事孔急,志卫乡闾。亲犯瘴疠,曷遑遑居?”民国龙陵县志卷十五艺文志下。清初云贵总督范承勋在奏章中说到滇南鲁魁山土司时,也做了极为生动形象的

13、描述:“全滇之中而山势险远、林箐深密,为滇民腹心之患者,则有鲁奎一山。其地接壤千里,包各种夷、倮。”师范滇系艺文范承勋土夷归诚恳请授职疏。云贵总督高其倬在剿抚滇南鲁魁山土司时,对鲁魁山险要形势和征缴叛乱的艰巨做了如下描述:“野贼向以鲁魁一山为逋逃之薮,而隔江又有哀牢一山,其深远数倍鲁魁。历来野贼事急,必逃入鲁魁;若鲁魁又存站不住,必逃入哀牢。贼入鲁魁,攻擒犹易;贼入哀牢,剿捕即难。向者皆云林深箐密,搜捕难施。”师范滇系艺文高其倬筹酌鲁奎善后疏。清史稿景东直隶厅对鲁魁、哀牢两山所在地的景东地理交通做了如下总结:“西南:澜沧江自蒙化入,缘厅西界入镇边,江上汉永平中建兰津桥,两岸峭壁,熔铁系南北,古

14、称巨险。”12336足证土司区地理险要,生态迥异、居民彪悍,自古以来就为中央王朝所熟悉。最终决议普遍推行土司制度,显然是深思熟虑后的稳妥治边决策。钦定平定金川方略“卷一”载:“金川为西南夷杂种,僻处蜀徼陶关之外,与木坪沃、日杂谷诸土司接壤雍正元年授为安抚使,以分金川土司之势。雍正八年颁给印信号纸,不征赋税。其地崇山复岭,春夏积雪,与中国道路不通,据险设碉,恃以自固。其人獉狉角逐,若犬豕麋鹿然,非可以仁义格而礼法绳也。”清史稿地理志记载了贵州土司地区形势的险要:“八寨厅,要。府东九十里,明夭坝土司地。雍正六年,平苗疆置。西,得鹿山、大登高山,均险要。”2清雍正年间的云贵总督鄂尔泰在谈及改土归流时

15、,也对土司地区的地理环境状况做了透彻的分析。他认为地理、生态环境及民族状况是土司制度实行的重要原因:“滇边西南界以澜沧江,江外为车里、缅甸、老挝诸境,其江内镇沅、威远、元江、新平、普洱、茶山诸夷。巢穴深邃,出没鲁魁、哀牢间。无事近患腹心,有事远通外国。论者谓:江外宜土不宜流,江内宜流不宜土。此云南宜治之边夷也。贵州土司向无钳束群苗之责,苗患甚于土司。苗疆四围几三千余里,千三百余寨,古州踞其中,群寨环其外。左有清江可北达楚,右有都江可南通粤,蟠据梗隔,遂成化外。如欲开江路通黔、粤,非勒兵深入遍加剿抚不可。此贵州宜治之边夷也。臣思前明流、土之分,原因烟瘴新疆,未习风土,故因地制宜,使之向导弹压。今

16、历数百载,以夷治夷”3值得一提的是,西南的地理与生态,明、清两代认识无异,但明代却坚持推行土司制度,清雍正时代则大势推行改土归流。然而,雍正大规模改土归流之后,事实改土归流的地区却久久难以平息,甚至一度成为国家施政的拖累。于此观之,明代的决策并不为过,清代施政恐不宜过誉。此外,气候及自然生态环境也是影响中央王朝直接建立统治政权的重要原因。由于边疆民族地区自汉晋以来都是羁縻统治的区域,开发较晚,生态环境长期保持在原生状态。这些区域动植物、微生物种类丰富,气候炎热潮湿,疾病诸多。如很多土司区内无处不是烟瘴气之区。很多土司区瘴疠流行,蛊毒浓烈,会对中原征战的将士及官员造成了极大的身体伤害,外来人员根本无法长期安身定居,勉强驻扎的官员多因瘴气而丧命。明杨慎的元谋县歌载,“遥见元谋县,塚墓何累累。借问何人墓,官尸与吏骸。山川多瘴疠,仕宦少生回。三月春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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