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退休年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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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超过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聘用到达退休年龄的员工应注意什么10我们公司有一个员工这个月达到退休年龄了,但是她还要继续在公司工作,因她在公司做了很久,公司和她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现本人要求公司在这个月退出社保,然后申请养老金。那么请问:1、公司还要不要和她重新签订合同?2、如果要签订合同的话,有什么要请注意的?案例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员工到达法定年龄,则劳动关系法定终止,应该办理退休。若社保缴费年限满15年,应该停保并办理申请享受养老保

2、险待遇;如果企业还要继续用工,俗称“退休返聘”,双方为劳务关系,可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为减少风险,建议购买商业保险。若社保缴费年限不满15年,不建议继续使用,除非该员工为稀缺类人才或培养期较长的岗位。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企业没有法定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可由员工自己继续缴纳社保直至满15年享受退休待遇;如个人缴纳的社保不含工伤保险的,由企业购买雇主责任险以规避工伤风险。但员工在企业入职建立劳动关系后,企业未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则企业应补缴这个时期的社保或与员工协商补偿事宜。【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延伸解读】1.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是否适用劳动法律法规是个有争议的话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人社部门认为此类人员已到达退休年龄,则劳动关系法定终止,不再适用劳动法律法规。但法院系统则认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只规定了劳动者的下限,即必须年满16周岁,并未对上限未明文规定,对超过退休年龄人

4、员的法律适用有以下几个要点:明确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享受退休待遇的与用工单位为劳务关系,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XX12号)第七条;明确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符合“三工因素”的应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XX行他字第10号;此类人员除工伤情形外,其他诸如经济补偿金等基本不予支持,虽偶有支持经济补偿金的劳动争议判决,但基本不支持适用劳动法律法规。2.人社部门与法院关于劳动者法定劳动年龄的上限之争:人社部门的依据是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此文件明确了劳动者的法定退休年龄,即明确了适格劳动者的法定劳动年龄上限,而不是

5、法无规定,因而人民法院认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无相关规定、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列入适格劳动者的行列是有失妥当的,不仅导致适用劳动法律法规的紊乱,也因此类人员无法缴纳工伤保险而带来工伤理赔的社会问题。人社部门与法院在此问题上的不同步造成企业的HR判断上的困惑,也给人社部门在认定工伤时的无形压力,为避免在此类问题上遭遇行政诉讼败诉的尴尬,人社部门不得已放弃自己固守的立场,转而倾向法院的观点,好事?坏事?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劳动关系不必然解除黄健王戬-【案情】XX年4月,苏某与某公司签订为期7年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XX年7月,公司以苏某年龄偏大为由将其解雇

6、,且一直未为其缴纳社保。苏某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决该公司为苏某缴纳从XX年4月至XX年7月期间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公司向苏某支付赔偿金。公司不服裁决,诉至法院。【评析】笔者认为,苏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双方劳动关系依然存在,公司应依法为其缴纳社保;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给予苏某经济赔偿。理由如下: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关系并不必然终止。虽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但根据劳动法法理,该条规定一方面赋予劳动者以主张权利到龄退休享受“退休福利”的依据,另一方面赋予用人单位人事自主权杜绝到龄该退者“占”而不退的依据。由此可见,该规定用人单位和劳

7、动者都兼具权利和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愿意主动履行义务,放弃要求劳动者按龄退休权利,且劳动者也不主张退休权,法律就应该维持双方劳动合同效力。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也可从另一侧面支持本案可依法按劳动关系处理。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的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应当明确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并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否则视为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关系处理。2.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应予赔偿。

8、本案双方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法有效,应当遵守,不因合同期间横跨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前后就效力各异。公司以苏某年龄偏大为由解除合同,属于违法单方解除,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根据该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支付赔偿金。超过退休年龄,劳资双方劳动合同有效吗?史某于XX年2月到某服装公司上班。从事电工维修。由于公司对受雇人有年龄要求,史某61岁,谎称自己出生于1957年10月2日。双方约定员食宿由公司提供,公司每月支付原告工资700元。XX年7月5日。双方签订了劳

9、动合同。史某工作半年后,公司将史某的工资提高为每月750员,一年后提高至每月770元。XX年8月30日公司将史某辞退,辞退后被告多支付了史某一个月的工资。同时,单位规定普通员工每月休息2天,代办人员每月休息3天,经理级以上人员每月休息4天。史某受雇时就知道单位由此规定,并且在工作期间一直按照此规定每月休息2天。史某离职后,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要求公司补偿每个月加班费,他的要求是否会得到支持?请分析原因。案例答案:知识点:退休是指达到国家退休年龄、特殊工种、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离开岗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按月领取退休费的人员,包括正常退休,病退,特殊工种退休。男职工年满60周岁,离开岗位,女干部年

10、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满10年。因此劳动者退休后被用人单位雇佣,双方形成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约束。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双方协商一致约定。案例解析:本案例中,史某的要求不会得到仲裁委员会的支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二项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终止。我国法定的企业男职工退休年龄是60周岁,史某到单位工作时已超过60周岁,不符合劳动者就业的法定年龄,也不符合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主体条件,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亦不属于劳动合同,双方应为劳务关系,员工的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应按双方额约定处理。史某在被告公司工作期间,已按规定每月休息2天,双方已按约定支付了原告的劳动报酬,故原告要求被告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其补办工资、支付赔偿金的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依据,应不予支持。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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