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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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股权激励,验资报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业务办理须知一、股票期权登记上市公司向本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期权登记手续时,提供以下申请材料: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申请书;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信息一览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期权登记明细表;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深交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确认书经公告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董事会决议;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电子数据接口,适用DBF文件。如果期权因权益

2、分派等原因发生变更的,还要出具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说明、调整公告及律师意见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预留期权的,在授予时仍按上述要求办理期权登记。二、行权登记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申请书;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登记明细表;深交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确认书;董事会关于实施行权的决议;公司监事会核准的激励对象行权名单;会计师出具的关于本次股本变更的验资报告;律师出具的关于激励对象本次行权的法律意见书;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行权登记电子数据接口,适用DBF文件。三、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上市公司向本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手续时,

3、提供以下申请材料: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申请书;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信息一览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登记明细表;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五)深交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确认书经公告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七)董事会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决议;风险告知书;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电子数据接口;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在授予时仍按上述要求办理登记。四、回购股份登记办理回购股份过户之前,需凭深交所通知向我司帐户管理部申请开立回购帐户。之后报送

4、以下申请文件: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申请书;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股票过户明细表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深交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确认书;经公告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决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批量过户电子数据接口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如果股份过户后为无限售流通股,还需按照解除限售业务向我司提交文件材料。五、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调整申请;调整明细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关于调整的决议;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激励对象或激励股份数量调整法律意见书;权益分派公告股票期权注销明细表,适用于注销激励对象名下全部股票期权。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5、件;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六、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业务注销申请注销明细表深交所注销通知书经公告的董事会决议验资报告法律意见书电子数据接口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七、股票期权注销业务注销申请注销申请表深交所注销通知书经公告的董事会决议法律意见书电子数据接口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八、收费标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收费标准参照权证登记服务费的标

6、准执行,计算方式如下:股票期权存续时间发行份额数1000。股票期权存续时间按月份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照一个月计。不同存续期、不同发行份额应分别计算,总金额超过20万元的,按20万元计收。股票期权登记服务费在首次办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时一次性收取,股票期权数量因权益分派等原因进行后续调整时,不再另行收费。股票过户费向特定股东回购股票、以及上市公司将其从二级市场或特定股东回购的股票授予激励对象时,向过户双方收取股份过户费。收费标准按照A股非交易过户收费标准执行,按过户股份面值的1分别向转让双方收取,单边上限为10万元。股份过户涉及的印花税按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收,具体征收方式及税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股票登记费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行权时授予股票,且股票来源为发行新股时,收取股份登记费。收费标准按照A股登记业务收费标准执行,登记股本面值为5亿股以下按1收取,超过5亿股的部分按收取,收取上限为300万元。图二1注释:1:需公告的材料包括:股权激励草案、考核办法、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独立董事意见;2:申报材料包括:股权激励申请报告、申报材料、草案、股票期权分配表、考核办法、董事会决议及公告、监事会决议及公告、独立董事意见及公告、法律意见书、相关方自查报告及查询结果、相关方承诺及声明、相关方资质及其他附件;3:需公告的材料包括: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股权激

8、励法律意见书、股票期权分配表;4:需公告的材料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公告;5:需公告的材料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及有关事项的公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与行权价格调整法律意见书;6:需公告的材料包括: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关于公司激励计划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情况暨股本变动公告。7:流程图中红色标识出的为股权激励计划里程碑。8:上述计划以期权为例。2股权激励相关问题研究1、激励对象或合格投资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

9、包括独立董事。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第九条激励对象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一、激励对象问题1、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为确保上市公司监事独立性

10、,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上市公司监事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2、为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监督作用,公司对外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除预留部分外,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人员的,须披露其姓名、职务、获授数量。除董事、高管人员外的其他激励对象,须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其姓名、职务。同时,公司须发布公告,提示投资者关注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内容。预留股份激励对象经董事会确认后,须参照上述要求进行披露。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本办法所称定向发行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以及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两种情形。前款所称特定对象的范围包括下列机构或者自然人:公司股东

1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公司确定发行对象时,符合本条第二款第项、第项规定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35名。核心员工的认定,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并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由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后,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由中国证监会另行制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第三条下列机构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第四条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以及由金融

12、机构或者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管理的金融产品或资产,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第五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3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投资经验的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第六条下列投资者可以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定向发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投资者

13、;符合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条件的投资者。第七条公司挂牌前的股东、通过定向发行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细则发布前已经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买卖的投资者等,如不符合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条件,只能买卖其持有或曾持有的挂牌公司股票。本细则发布前已经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买卖的机构投资者不受前款限制。2、股权激励标的的股份数量:10%、1%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本条第一款、第二款所称股本总额是指

14、股东大会批准最近一次股权激励计划时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经查找相关案例,也有新三板公司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突破10%限制的,具体股票总数及比例由券商审核。3、相关流程?股票发行业务流程决议: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与认购1.发行方式董事会决议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挂牌公司应当按照股票发行方案和认购合同的约定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可以通过询价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和发行股数。2.披露认购公告挂牌公司最迟应当在缴款起始日前的两个转让日披露股票发行认购公告。本次股票发行如有优先认购安排的,认购公告中还应披露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公司章程已约定不安排优先认购或全体现有股东在发行前放弃优先认购的,也应予以专门说明。优先认购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现有股东在本次发行前放弃优先认购的情况;现有股东优先认购的缴款期限和缴款方式;现有股东放弃优先认购股份的处理方式。3.认购与缴款发行对象可用现金、非现金资产,以及同时以非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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