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暂行办法任务下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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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2011 年 5 月 2 日)为进一步明确招商引资工作流程,建立科学完善的招商引资机制和目标考核体系,深层次、大力度地推进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特制定本暂行办法。一、工作流程(一)专业化服务体系建立“驻点招商人员提供招商信息市督考办招商引资办公室按项目产业类别分配市级领导和专业招商局跟进洽谈项目评估论证会签约联席会议确定项目落地推进事宜园区(乡镇)负责项目落地包保领导、部门(乡镇)主要负责人帮办服务市督考办招商引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的招商引资专业化服务体系。驻点招商局联系接洽的有投资意向并到曲阜考察的客商,由市督考办招商引资办公室根据项目产

2、业类别指定相关专业招商局跟踪服务,洽谈对接。项目洽谈成熟后,申请项目评估论证会评估论证,具备签约条件的,- 2 -进入签约程序。签订正式协议项目,落地园区、乡镇(街道)要成立专门班子,代办一切审批手续,全力为客商服务,直至项目竣工投产。(二)签约程序1、凡对外签订招商引资正式协议的,先由承办招商局与落地园区或乡镇协商协议条款,起草协议文本,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把关后,由市督考办招商引资办公室呈市政府分管市长或市长核审批准,由落地单位负责签订协议。2、签订后的协议(含核审底稿)由市督考办招商引资办公室存档备案。3、协议条款必须明确以下内容:投资者须缴纳项目固定资产投资 3%的投资保证金,投资保证金

3、最多不超过500 万元,由落地单位专户储存,项目形象进度达到 30%后退还,否则不予退还。(三)项目评估论证会议项目评估论证会议主要是解决洽谈项目能否上、怎样上的问题,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由分管市长召集,市督考办招商引资办公室、相关专业招商局、发改、环保、国土、规划、住建、经信、安监、税务、开发区、- 3 -相关乡镇(街道)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集中论证项目的可行性,确定项目签约条款。对固定资产投资过亿元的重大招商项目,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确定项目签约、落地条件、推进措施和各单位负责事项、办理时限。(四)项目联席会议项目联席会议主要是解决项目签约后,落地工作的具体事宜,原则上每一

4、个月召开一次,重大项目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由市长召集,分管市长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重点解决签约项目落地推进措施及办理时限。(五)重大产业项目入园区在开发区东、西两区设立儒商工业园和台湾工业园,进驻产业项目必须达到固定资产投资 1 亿元以上,投资强度 200 万元/亩以上,亩税收贡献 10 万元以上。凡乡镇项目入园区的,招商引资任务计入乡镇(街道),税收按开发区与乡镇(街道)6:4 比例分成;凡乡镇(街道)招引的项目落地到其他乡镇(街道)的,招商引资任务和税收各按 6:4 比例分成。二、接待客商要求- 4 -(一)市督考办招商引资办公室根据驻点招商局提报的来曲考察客商情况,及时安排相关专业

5、招商局对接洽谈。专业招商局根据项目产业、项目类型、投资规模、投资强度、税收贡献、主要工艺流程、销售规模、签约落地条件等,制定具体洽谈意见和接待方案,根据洽谈情况提出初步意见。由市督考办招商引资办公室统一提报项目评估论证会议进行研究,确定答复条件和推进措施。(二)接待工作应本着节俭、高效原则,确需市级领导陪同的,按照项目产业由分管市长陪同或分管招商的市长陪同,重大项目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陪同。已签订正式协议的项目客商,由拟落地开发区或乡镇(街道)负责接待。(三)对有意来我市投资,并来曲实地考察的世界500 强、国内 100 强、品牌企业、行业领军企业重点接待;对一般性项目、投资额较小、投资意向

6、不明确、投资可能性较小的考察客商一般不予接待。客商来曲阜考察,驻点招商局人员原则上不跟随陪同。三、招商经费保障专业招商局招商经费由市财政统一列支,根据工作- 5 -需要向市政府申请拨付;驻点、驻企招商经费办法另文规定。四、任务目标2011 年招商引资任务目标,在 2010 年基础上增长25%,即全市完成到位国内市外注册资金 6.6 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40 亿元,完成实际利用外资 6200 万美元。确保引进 20 个固定资产投资过亿元的产业项目,其中 1个固定资产投资过 10 亿元的产业项目,完成济宁市下达给我市的任务目标。(一)每个乡镇(街道)每年至少引进落地 2 个主导产业项目。农业产

7、业化项目、工业项目、服务业项目注册资本分别在 500 万元、1000 万元、1000 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在 2000 万元、5000 万元和 3000 万元以上。(二)开发区和乡镇(街道)要确保经项目评估论证会议和项目联席会议确定签订的正式协议项目按协议约定时间落地,并保证按时间节点顺利开工建设,直至竣工投产。开发区落地项目任务 12 个,乡镇(街道)落地项目任务 24 个。(三)市招商局(二产招商局)、市商务局(外- 6 -资招商局)、市经信招商局、市住建招商局在各自招商领域内每年至少引进 1 个注册资本过 2000 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过亿元的项目。市文化旅游招商局每年至少引进 1

8、个注册资本过 1000 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过 5000 万元的项目。市一产招商局(农业局)每年至少引进 1个注册资本过 500 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过 3000 万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市商贸招商局(三产办)、市文化产业园招商局每年至少引进 1 个注册资本过 1000 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过 5000 万元的商贸流通服务业项目。市高铁新城招商局每年至少引进 1 个注册资本过 5000 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过 2 亿元的项目,1 个注册资本过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过 10 亿元的项目。市招商局(二产招商局)、市商务局(外资招商局)、市经信招商局、市住建招商局、市文化旅游招商局、市文化产业园招商局每年在完

9、成规定招商任务外,还须引进 1 个注册资金过 5000 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过 5 亿元的产业项目。(四)每个重大项目驻点招商局每年至少引进(正式签约)1 个固定资产投资过 5000 万元的产业项目,其他驻点招商局每年每局至少引进(正式签约)1 个固定资产投资过 3000 万元的招商项目。- 7 -(五)每个企业招商局每年至少引进 1 个固定资产投资过 5000 万元的项目。(六)签订正式合同(协议)任务。市招商局(二产招商局)、市商务局(外资招商局)、市经信招商局、市住建招商局在各自招商领域内每年分别签订 5 个固定资产投资过亿元的合同项目;市一产招商局(农业局)每年签订 3 个固定资产投资

10、5000 万元的合同项目;市文化旅游招商局、市商贸招商局(三产办)、市文化产业园招商局每年分别签订 5 个固定资产投资 5000 万元的合同项目;市高铁新城招商局每年签订 3 个固定资产投资5 亿元的合同项目。五、项目考核(一)项目标准1、曲阜市外投资主体以货币资金、实物(按实际评估价值)、无形资产(高新技术、专利权、商标权及其他工业产权)在曲阜市境内投资新建企业(住宅房地产开发除外)、基础设施项目、社会公益类项目、农业产业化项目等;注册资本和投资额度在规定限额以上,即第一、二、三产业项目注册资金分别达到 500 万元、1000 万元和 1000 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分别达到- 8 -200

11、0 万元、5000 万元和 3000 万元以上;市外投资者与市内自然人、法人等合资、合作的新建项目,市外投资者比例不得低于 50%。2、进入开发区的项目,原则上只安排先进制造业、新医药、高新技术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原则上不低于 1亿元。3、下列项目不予认定:外来投资主体已在曲阜市注册纳税企业重新变更经营地点、变更企业名称的;现有企业市外投资方增加注册资本、市外投资者购买企业股份,但没有新上项目、形成固定资产的;没有形象进度的;无税收的。(二)资金数额1、项目资金数额认定。工业项目以当年形成的市外固定资产投资和到位市外注册资金各占 50%加权计算引资额。固定资产投资主要包括建筑物、机械设备、购买土

12、地投资等。非工业项目以当年在我市实际投资和到位市外注册资本各占 50%加权计算引资额。市外投资者购买市内企业重新注册设立为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以购买价中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和到位市外注册资金各占50%计算引资额;现有企业引进市外资金续建、扩建、- 9 -技改、新上项目的,按新增市外固定资产投资部分计算引资额。2、项目形象进度。开工建设项目在缴纳土地出让金、主厂房出地面 1 米(项目地基有特殊工艺处理要求的除外)、订购主要设备后,方可计算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外资到达外汇管理部门账户验资后,方可计算外资到位。3、总部经济项目、研发中心、楼宇经济项目、两头在外的税源项目,按“(当年上缴税金-返还部分)系

13、数5”的办法计算引资额。(三)第一引荐人第一引荐人是指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最早同外来投资者进行实质性接触洽谈、向市内有关单位提供真实投资信息并积极协助促成项目落地的单位或个人。仅为外来投资、对上争取项目提供职能服务的部门和个人,不视为第一引荐人。(四)认定材料1、投资协议书;2、投资方身份证明或投资企业营业执照;3、营业执照;4、验资报告;5、土地缴款证明;6、建筑合同书或工程决算报告及付款证明;7、设备购- 10 -置合同及发票;8、资产评估报告;9、其他证明实际到位资金的有效证明。(五)考核程序1、日常考核。日常考核认定工作由市督考办招商引资办公室负责,实行月统计、初核、通报制度,采取“查材料

14、、看现场”的方式进行逐一审核,审核结果每月公布一次。2、年终考核。被考核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由市督考办招商引资办公室按规定程序确认。3、对第一引荐人的奖励。项目第一引荐人填写招商引资项目第一引荐人申请备案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报市督考办招商引资办公室统一汇总,经市委、市政府审核批准后,兑现奖励。六、考核奖惩措施(一)考核范围开发区、各乡镇街道;专业招商局、各乡镇招商局、重大项目招商局、驻点招商局、企业招商局。(二)考核内容开发区负责签约项目落地任务;各乡镇(街道)负责实际利用外资、国内市外资金、签约项目落地任务;- 11 -各专业招商局负责实际利用外资、国内市外资金、洽谈项目签约任务;驻

15、点、驻企招商局负责招商引资任务。各专业招商局、乡镇招商局、驻点招商局、企业招商局洽谈的项目开工建设后才能计入任务。若项目落地在开发区,则按 50%分别计算驻点招商局和相关专业招商局的招商任务;若项目落地在乡镇,则按 1/3 分别计算驻点招商局、相关专业招商局和乡镇的招商任务。(三)奖惩措施1、招商引资工作与干部提拔挂钩,完不成任务将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凡招商工作成绩突出的,除按规定兑现有关奖励政策外,及时予以提拔重用。2、重大项目驻点招商局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目标的,授予“招商引资先进工作者”称号;引进落地 1 个 1 亿元5 亿元(含)项目的,奖励现金 5 万元;引进落地

16、 1 个 5 亿元10 亿元(含)的,奖励现金 10 万元;引进落地 1 个 10 亿元以上的,奖励现金 15 万元。其他驻点招商局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目标的,授予“招商引资先进工作者”称号;引进落地 1 个 3000 万元1 亿元(含)的,奖励现金 3 万元;引进落地 1 个 1 亿- 12 -元5 亿元(含)的,奖励现金 5 万元;引进落地 1 个 5亿元10 亿(含)元的,奖励现金 10 万元;引进落地 1个 10 亿元以上的,奖励现金 15 万元。20 亿元以上的特大项目奖励“一事一议”。专业招商局、乡镇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目标的,授予“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奖励现金 15 万元;在完成任务的基础上,再引进落地 1 个 1 亿元5 亿元(含)的,奖励现金 5 万元;引进落地 1 个 5 亿元10亿元(含)的,奖励现金 10 万元;引进落地 1 个 10 亿元以上的,奖励现金 15 万元。20 亿元以上的特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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