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企业实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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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现代企业实用合同法请加QQ下载、观看如需观看、下载本课程,请联系QQ,保证全网最低价解决企业法律问题之宝典医治合同疑难杂症之名师您的企业遭遇合同尴尬了吗?合同法宝典将为您提供最完备的解决方案!入世意味着经济生活中契约为先,了解合同法也就成为企业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当务之急。本讲座正是针对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合同法律问题,深入到企业在合同运作中的每一个环节结合实践作了精彩论述。从合同的成立、生效到撤消、终止,从合同法的原则到合同的解释,主讲人刘映春副教授积多年合同法理论研究与实务

2、操作的深厚功力,以浅显清新的表达娓娓道来,充分展现了法律的内在力量和法学的魅力所在。讲座中数百个真实的典型案例由刘教授精心挑选,给企业提供了系统解决合同问题的法律技术和运作方式,是企业人员解决合同问题不容错过的法律工具。刘映春简介刘映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副教授,受聘于中央团样、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首都经贸大学作为兼职教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理事。目录:第一讲合同的分娄以及合同法的适用范一、合同的分类二、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第二讲合同的内容与形式一、合同的内容二、合同的形式第三讲合同的订立过程一、要约二、承诺第四讲

3、缔约过失责任一、特点二、类型三、防止缔约失责任的滥用第五讲合同的效力一、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二、当事人对合同效力的限制三、效力未定的合同四、无效合同五、可撤销合同六、无效合同和被撤销合同的处理第六讲合同的履行一、合同的履行原则二、合同履行的规则第七讲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一、同时履行抗辩权二、先履行抗辩权三、不安抗辩权第八讲合同履行中的安全措施一、合同安全概述二、代位权三、撤销权第九讲合同的变更和转让一、合同的变更二、合同的转让第十讲合同的终止一、合同因履行而终止二、债务相互抵消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第十一讲合同的解除一、合同的协议解除二、合同的单方解除三、

4、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第十二讲违约责任一、违约责任及其特征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三、承担违约责任方式请加QQ下载、观看四、免责条款五、责任竞合如需观看、下载本课程,请联系QQ,保证全网最低价实用合同法前言法律是什么?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它通过规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法律关系是指:法律在调整社会生活关系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法律确认和调整社会生活关系的结果。法律关系的要素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要素之一,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

5、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权利享有者亦称权利主体,义务承担者亦称义务主体。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以下几类1.公民2.机构和组织3.国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物2.人身、人格3.行为4.精神产品(知识产权)5.信息法律关系的内容_权利义务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机制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权利是指法律所允许的权利人为了满足他的利益而采取的,并由他人的法律义务所保证的行为的尺度。义务是指在法律关系中,人们根据法律规范设定的应作的行为或者说应尽的责任。也可称作行为的必要性,两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权利和义务是互相联系的,共处于一个统一

6、体中;权利和义务在不同的场合下,是可以转化的。根据法律关系的产生是否要求法律制裁,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保护性法律关系。典型的保护性法律关系就是:刑事法律关系,主体一方是国家,另一方是违法者。合同属于什么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所形成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民事法律关系的类型1、人身关系身份关系:夫妻关系、父母与子女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关系。财产关系:债权关系:合同之债侵权行为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物权关系:用益物权关系担保物权关系例:甲向乙买车,价金5万元,甲不知其

7、妻已付款,复开具即期支票予乙之会计。甲驾车回家途中不慎撞伤丙而逃逸,路人丁送丙赴医救治,支出医药费5000元。试分析案件中的法律关系。就本案分析,共有4个法律关系:甲向乙购买车,成立买卖合同。买受人甲得向出卖人乙请求交付该车,并移转其所有权;出卖人乙得向买受人甲请求支付价金及受领标的物。甲不知其妻已付价款,复开支票予乙之会计,乙系无法律上原因而受利益,致甲受损害,应成立不当得利。甲得向已请求返还其所受之利益。甲驾车不慎撞伤丙,系因过失不法侵害他人权利,应成立侵权行为。丙得向甲请求损害赔偿。丁救治丙,系无法律上之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应成立无因管理。丁得向丙请求偿还其所支出之医药费5000元。绪

8、论一、合同1、合同的概念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合同也称为契约。大陆法学者基本上认为合同是一种合意或协议。英美法学者大都认为合同是一种允诺。法系定义:西方国家根据法的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对法作的分类。凡属于同一传统并具有某些共同特点的国家的法就构成一个法系。分类: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两大法系的比较相同点:阶级本质相同不同点:法的表现形式不同:大陆法系以成文法或制定法为主;英美法系以判例法为主。法的分类不同:大陆法系国家主张把法分为公法和私法;英美法系国家不主张进行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法典编纂不同:大陆法系国家以法典为

9、主;英美法系国家以单行法规为主。审讯制度不同:大陆法系国家审讯以法官为主,采取询问制;英美法系国家主要采取辩论制或对抗制。陪审制度不同:大陆法系国家由陪审员和法官共同组成法庭合议庭,共同决定问题;英美法系国家陪审团不是法庭组成人员,只负责案件性质的调查和案件性质的认定。两大法系主要分布地区在资本主义国家法律体系中,有“罗马法为私法之模范,英国法为公法之典型”之说。属于英美法系的有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亚、非一些采用英语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大陆法系一般包括法国、德国、奥地利、比利时、意大利、西班牙、明治维新后的日本,以及亚、非、拉的部分法语国家和地区的法律。2、合同的特征(王利明

10、)合同的性质-民事法律行为;合同的目的-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合同是合意-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或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第一,两个以上的当事人;第二,互相作出意思表示;第三,当事人达成了一致的协议3、合同的特征合同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具有主体的平等性。合同是民事主体进行的双方法律行为,具有意思表示的一致性。合同是明确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具有内容的确定性。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具有履行的强制性。合同的法律特征: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民事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

11、更、消灭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事实。在人的行为中,合同属于适法行为,在适法行为中,合同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合同属于双方的行为。合同的分类合同的分类是依据一定的标准将合同划分为不同性质的类型。商品交换方式的复杂性。决定了合同类型的多样性。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2、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5、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6、主合同与从合同7、为自己订立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8、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有名合同,又称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和内容的合同。如: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等15种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指法律上未确定

12、名称与内容的合同。如宾馆服务合同、旅游合同等。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根据是当事人双方是否互相负有给付义务,可以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互负义务的合同,即双方当事人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一方的权利正好是对方的义务,彼此形成对价关系。双务合同是合同的主要形态,合同法所规定的多数合同均为双务合同。单务合同是一方当事人负担义务,另一方享有权利的合同。在实践中,大多数的合同都是双务合同,单务合同比较少见。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根据当事人取得权利有无代价,可以将合同区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给予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

13、方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如赠与合同、无偿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成立条件,可以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便告成立的合同,又叫不要物合同。实践中,大多数的合同均为诺成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实践合同指除了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又叫要物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生效是否采用法律或当事人要求的形式。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法律或当事人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的合同。如:中外合资企业合同、中外合作企业合同许经国家有关机关批准。法律没有要求特定

14、形式的合同叫不要式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根据合同能否独立存在,可以把合同分成主合同和从合同。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依法于主合同存在的合同是从合同。为订约人自己订立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根据订约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否为自己谋取利益,合同可以分为“为订约人自己订立的合同”和“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所谓为订约人自己订立的合同,是指订约当事人订立合同是为自己设定权利,使自己直接取得和享有某种利益。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由于这类合同中的第三人仅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因此这类合同又被称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第三人也常常被称为受益人。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这是根据合同的条款是否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为标准。格式合同,是指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当事人仅能作出是否接受的合同。反之为非格式合同,实践中大部分是非格式合同。三、合同法合同法的概念1、概念广义: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因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而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由立法机关通过严谨的立法技术创制的、具有系统性和科学性的、以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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