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的基本概念和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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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合论分两种体系: 朴素集合论体系(康托集合论体系)要讨论的 公理集合论体系 集合论的特点是研究对象的广泛性 集合论总结出由各种对象构成的集合的共同性质,并用统一的方法来处理 作为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的理论基础,广泛应用于程序设计、关系数据库、操作系统等学科,第3章 集合的基本概念和运算,3.1 集合的基本概念与表示 3.2 集合的基本运算 3.3 集合元素的计数 3.4 例题选解 习 题 三,3.1 集合的基本概念与表示,一些不同对象的全体称为集合,通常用大写的英文字母A, B, C表示。 严格地说这算不得集合的定义,因为“全体”只是“集合”一词的同义反复。在集合论中,集合是一个不能严格定义的原

2、始概念(就像几何学中的点、线、面等概念)。 对象: 组成集合的元素。用小写英文字母a, b, c表示。,如果a是A的元素,则记为 aA,读作“a属于A”或“a在集合A之中”。 如果a不是A的元素,则记为aA或 (aA), 读作“a不属于A”或“a不在集合A之中”。 其中“”表示一种关系。 在我们所研究的集合论(古典集合论)中,对任何对象a和任何集合A,或者aA或者 aA, 两者必居其一且仅居其一。这正是集合对其元素的“确定性”要求。,集合有三个特性:确定性、互异性和无序性。 (1) 确定性:aA或aA,二者必居其一并仅居其一。 (2) 互异性: 1,2,3,2 与1,2,3视作一个集合。 (3

3、) 无序性: 1,2,3、 2,3,1 与3,1,2 视为一个集合。 集合A中的不同的元素的数目,可称为集合A的基数或者势,记为|A|。 基数有限的集合称为有穷集合,否则称为无穷集合。,表示一个集合的方法通常有两种: 列举法 描述法 (1) 列举法:将集合的元素列举出来并写在一个花括号里,元素之间用逗号分开。例如,设A是由a, b, c, d元素构成的集合,B是由a, b, c, d为元素构成的集合,则A=a, b, c, d, B=a, b, c, d ,集合B说明集合也可用作元素,因此,尽管集合与其元素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但一个集合完全可以成为另一个集合的元素。,列举法基本上用于有限集合

4、,如果能说明集合的特征,也可只列出部分元素,其余的用省略号表示。如自然数集可用列举法表示为 N =0, 1, 2, 3, 4, 5, , 根据所列元素,可判断 N 中的其余元素。 列举法使集合中的元素一目了然,但是元素个数很多时使用起来就很麻烦,另外,有很多集合,如大于0而小于1的所有实数的集合就不能用列举法表示。为此引入另一种表示方法。,(2) 描述法:规定一个集合A时,将A中元素的特征用一个谓词公式来描述,用谓词P(x)表示x具有性质P,用x|P(x) 表示具有性质P的集合A, 即A=x|P(x)。它表示集合A是使P(x)为真的所有元素x构成的集合,P(x)是任意谓词。 P(a)为真的充分

5、必要条件是aA, P(a)为假的充分必要条件是aA。,【例3.1.1】 (1) 设P(x) :x 是英文字母,则S=x|P(x) 表示26个英文字母的集合。 (2) N =0, 1, 2, 3, =x|x是自然数 ( 3) I+ =1, 2, 3, =x|x是正整数 (4) I , -3, -2, -1, 0, 1, 2, 3, =x|x是整数 (5) Im0, 1, 2, , m-1 x|xN0xm,(6) E , -4, -2, 0, 2, 4, x|x是偶数 x|xI2|x (2|x表示2整除x) (7) 前n个自然数集合的集合 0, 0 , 1, 0, 1, 2, x|x=Inn I+

6、 In|n I+,由此可见,表示一个集合的方法是很灵活多变的,必须注意准确性和简洁性。为方便起见,本书中指定下列常见数集符号: N (Natural) 表示自然数集合(含0) I (Integer) 表示整数集合, 本书中我们也常用 Z表示整数集合 Q (Quotient) 表示有理数集合 R (Real) 表示实数集合 C (Complex) 表示复数集合 P (proton) 表示素数集合,定义3.1.1 设A、B为任意两个集合,如果A的每一个元素都是B的元素,则称集合A为集合B的子集合(或子集,subsets),表示为AB(或 BA),读作”A包含于B”(或“B包含A”)。其符号化形式为

7、 ABx(xAxB) A不是B的子集,则记作AB,其符号化形式为 ABx(xAxB ),集合之间的子集关系或包含关系是集合之间最重要的关系之一。读者必须彻底弄清子集关系和包含关系这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集合的包含具有下列性质: (1) 自反性: AA; (2) 传递性: AB且 BC, 则AC; (3) AB且AC, 则BC。,【例3.1.2】 a,b a,c,b,d, a,b,c a,b,c, aa,b, 但aa,b, 只有aa,b 。 不过存在这样两个集合, 其中一个既是另一个的子集,又是它的元素。例如, aa, a,且aa, a。 定义3.1.2 设A、 B为任意两个集合,若B包含A同时A

8、包含B,则称集合A和B相等,记作A=B。 即对任意集合A、B,有 A=BABBAx(xAxB),定义3.1.3 设A、 B为任意两个集合, 若 A是B的子集且AB,则称A是B的真子集或称B真包含A,记为AB。 即 ABAB且AB 若集合A不是集合B的真子集,则记为AB , 其符号化形式为 ABx(xAxB)(A=B)ABA=B,集合的真包含具有下列性质: (1) 反自反性: AA; (2) 传递性: 若AB且 BC, 则AC; (3) 反对称性: 若AB, 则BA。 定义3.1.4 没有任何元素的集合称为空集合,简称为空集, 记为。 例如, |=0, |=1。,定理3.1.1 空集是任意集合的

9、子集, 即对任何集合A, A。 证明 因x恒假, 故x(xxA)恒真, 即A恒真。 推论 空集是唯一的。 证明 设有空集 。 据定理3.1.1, 应有 和 , 从而由定义3.1.2知 = 。,2,1,由推论可知,空集无论以什么形式出现, 它们都是相等的,所以 x|xx=x|x R x2+1=0=x|P(x) P(x), P(x)是任意谓词.,定义3.1.5 在一定范围中,如果所有集合均为某一集合的子集,则称某集合为全集,常记为E ,即 x(xE )为真,因此 E x|P(x) P(x) , P(x)是任意谓词 因为只要求全集包含我们讨论的所有集合,具有相对性,所以根据讨论的问题不同,可以有不同

10、的全集,即全集不是唯一的。但是为了方便起见,在以后的讨论中我们总是假定有一个足够大的集合作为全集E ,至于全集E是什么,我们有时不关心。,定理 3.1.2 设A为一有限集合, |A|=n, 那么A的子集个数为2n。,定义3.1.6 给定集合A, 由A的所有子集为元素构成的集合, 称为集合A的幂集, 记作P(A), 即 P(A)x|xA。 由于A, AA, 故必有P(A), AP(A)。 例如: A=, P(A)= A=a, P(A)=, a A=a, b, P(A)=, a, b, a, b 显然,幂集元素的个数与集合A的元素个数有关,且当集合A的基数为n时,A有2n个子集,因此 |P(A)|

11、=2 n。,【例3.1.3】 设A=, , B=, , , , 求P(A)和P(B)。 解 P(A)=, , , , P(B)= , , , , , , , , , , , , , , , , ,定理3.1.3 设A, B为任意集合, AB当且仅当P(A)P(B)。 证明 先证必要性。 设AB, 为证P(A)P(B), 又设X为P(A)中任一元素, 从而XA。 由于AB, 故XB, 从而有XP(B)。 P(A)P(B)得证. 再证充分性。 设P(A)P(B), 又设x为A中任意元素,从而xA。考虑单元素集合x, xA, 所以xP(A)。 由于 P(A)P (B), 因此xP(B), xB, x

12、B, 因此 AB得证。,3.2 集合的基本运算,集合的运算指以集合为运算对象,按照某种规律生成一个新的集合的运算。 定义3.2.1 设A, B为任意两个集合。由那些或属于A或属于B或同时属于二者的所有元素构成的集合称为A与B的并集(union set),记为AB。 形式化为 ABx|xAxB 称为并运算。,定理3.2.1 对任意集合A, B, 有 AAB BAB 该定理由定义3.2.1可直接得出。 定义3.2.2 设A,B为任意两个集合。由集合 A 和 B 所共有的全部元素构成的集合称为A与B的交集(intersection set), 记为AB。形式化为 AB=x|xAxB 称为交运算。 下

13、面定理介绍交运算的性质。,定理3.2.2 对任意集合A, B, 有 ABA ABB 该定理由定义3.2.2可直接得出。 定义3.2.3 设A,B为任意两个集合。由属于A但不属于集合 B 的所有元素构成的集合称为A与B的差集(difference set),记为A-B,又称为相对补。 形式化为 A-Bx|xAxB -称为差运算。 下面定理介绍差运算的性质。,定理3.2.3 对任意的集合A, B, C, 有 (1) A-B=A-(AB) (2) A(B-A)=AB (3) A(B-C)=(AB)-C (4) A-BA,定义3.2.4 设A为任意集合, E 是全集。对于E和 A所进行的差运算称为A的

14、补集(complement set), 也称为A 对 E 的相对补集,称为 A 的绝对补集,或简称为 A 的补集, 记为A。 即 A=E -A=x|xA 称为补运算, 它是一元运算, 是差运算的特例。 下面定理介绍补运算的性质。,定理3.2.4 对任意的集合A, B, 若AB, 则BA。,【例3.2.1】 设E 0, 1, 2, 3, ,9, 10, A=2,4, B=4, 5, 6 , 7,C=0,8,9, Dl, 2, 3, 10, 则 AB2, 4, 5, 6, 7 ABCDE AB 4 AC A-B 2 B-A5, 6, 7 A- C2, 4 A0, l, 3, 5, 6, 7, 8, 9, 10 B0, l, 2, 3, 8, 9,命题代数与集合代数,两者都是一种称为 Boole代数的抽象代数的特定情况。这个事实说明了,为什么命题演算中的各种运算,与集合论中的各种运算极为相似。在此,将列举若干集合恒等式,它们都有与其相对应的命题等价式。下面介绍集合运算的恒等式。,定理3.2.5 设A,B,C为任意集合,那么下列式成立。 (l) 等幂律 AA A AA A (2) 交换律 AB 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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