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属转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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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权属转移合同买卖合同风险承担与所有权转移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班级:1403姓名:耿雅薇买卖合同风险承担与所有权转移买卖合同作为有名合同在合同法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买卖合同是转移所有权的合同,而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民事主体的一项重要的权利。因此在买卖合同中所有权从何时以何种方式从卖方转移到买方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对风险的转移亦有重大影响,而风险转移同样也是买卖合同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它涉及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义务与合法权益。当今的国内立法与国际条

2、约对以上两个方面的问题都给予了高度重视。一般来讲,对于买卖合同中风险承担的问题,世界各国的立法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则:所有人承担风险原则。这一原则是指标的物意外损毁或灭失的风险由标的物的所有人承担,即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谁,谁就承担标的物损毁或灭失的风险,而不管标的物实际在谁的控制与掌握之中。这一原则的法理基础是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所有的物品承担意外灭失的风险,即风险自负。实际控制与掌握人承担风险原则。这一原则是指标的物意外损毁或灭失的风险由实际控制与掌握标的物的人来承担,而不管标的物的所有人是谁。这一原则的法理基础是实际控制与掌握标的物的人比其他人能以更小的成本来预防风险的发生,即最小成本原则。违约

3、者承担风险原则。这一原则是指违反合同约定的一方应当承担标的物意外损毁与灭失的风险,而不管标的物的所有人是谁,也不管标的物在谁的控制与掌握之中。这一原则的法理基础在于违约者不能从其违约行为中获利,而应当承担其违约的风险与成本。一、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我国过去的民法理论将所有权转移区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买卖的所有权自合同订立时转移,而种类物则是在交付时转移所有权,前者从形式上看似有利于保护第一买受人的利益,因为如果出卖人随后又将标的物卖给第三人并为交付时,第一买受人可基于其所有权行使标的物返还清求权,请求第三人返还标的物,而且可以主张第二个买卖合同无效。1这种做法不够合理,因为在接受交付之前买方

4、只能获得对标的物的债权,而不能取得事实上的所有权,否则容易把债权与物权混淆。各国民商法对所有权转移问题的规定不尽一致。法国主张买卖合同成立时转移所有权。法国民法典第1583条规定:“当事人双方就标的物及其价金相互同意时,即使标的物尚末交付,价金尚未交付,买卖合同即告成立,而标的物的所有权即依法由卖方转移于买方”。英国货物买卖法对所有权的转移区分特定物、非特定物、卖方保留所有权等不同情形作不同规定。在特定物或已经特定化的货物买卖中,所有权转移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从双方当事人意图转移时,所有权转移。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方式1、从民法理论上讲人们相互之间设定义务的目的是为了履行,而交付作为履行的

5、一种方式是买卖合同当事实现合同目的的必经环节,亦是买卖合同的核心问题之一。2、既然标的物在一般情况下自交付时转移所有权,那么什么是交付就显得尤为重要,所谓交付是指物品占有与控制的移转,也可以说是由出卖人将标的物交给买受人占有,即占有的转移。民法通则第72条和合同法第133条规定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一时间规则是买卖合同所有权转移的灵魂。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1、合同法中的“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中的“标的物”应作狭义理解,即动产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2、“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是指法律规定不动产和部分动产的所有权自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时转移。3

6、、合同法第133条中“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体现了契约自由原则,即买卖合同当事人可自行特别约定标的物所有权自合同成立时转移,或约定标的物所有权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或一定价款时转移等条件。此类情况多发生在特定物买卖中。如收藏家甲在画家乙家中看到一幅画,与乙达成买卖协议,协议中特别约定合同成立时该画所有权即转移于甲,即属比例。该案中若甲第三天来取画,发现乙已于前一天将画卖给了第三人丙且丙已取得了该画。则甲可对丙行使物上追及权收回该画,并有权请求乙承担侵权责任。因为根据合同法第51条之规定,乙的行为并非一物二卖,而是无权处分行为。当然在此案中丙若是善意有偿取得该画的第三人,可以以善意取得来对抗甲的请求。

7、4、从民法通则第72条和合同法第133条可以看出财产所有权转移的规则顺序:法定约定交付,即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优先,其次是当事人可以另外约定,若无前两者,则以标的物的交付时间为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合同法分论部分1笔记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买卖合同一概念:一方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对方,对方受领标的物并且支付价款的合同。法律特征:1.买卖合同是标的物所有权与价款所有权交易的合同;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3.买卖合同一般为要式合同,但法律规定或者合同另有规定除外;4.买卖合同为诺成合同。二买卖合同的效力指买卖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约束力,表现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权利义务的

8、对等性。出卖人的主要义务1.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2.标的物质量瑕疵的担保义务;3.按照约定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4标的物权利瑕疵的担保义务。买受人的主要义务1.支付价金;2.受领标的物;3.标的物检验,瑕疵通告和保管义务三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动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以交付一般规则,但当事人的特别约定为特别规则。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以完成所有权转移登记为一般规则,以法律的特别规定为特殊规则。特殊规则1.所有权保留买卖关系中的所有权转移规则2.按照推定支付时间确定所有权转移时间四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我国合同法规定“交付转移风险”为一般原则,适用动产与不动产特殊规则见合同法143条至149条特

9、殊的买卖合同一分期付款的买卖合同,凭样品买卖,试用买卖,招标投标买卖和拍卖。互易合同一概念:双方当事人约定易货交易,互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特征:1.实物直接交换合同2.双务有偿合同;3.诺成合同4.一般为不要式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一特征:适用特殊买卖合同特征。1.主体特殊性2.公益性3连续性4合同形式特殊性以供电方为例的义务:1安全供应的义务2.中断供电的通知义务3.断电时的及时抢修义务用方义务1.交付电费的义务2.安全用电的义务赠与合同一特征:1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2.赠与合同以转移赠与物的所有权于受赠人为目的;3单务,无偿,诺成性合同特殊赠与1.附义务的赠与2.混合赠与3

10、.捐赠二赠与人的义务1.交付赠与物并转移财产权的义务;并非是所有权,因为知识产权法中的著作权的人身权不可以转让和赠与。2.特殊情形中赠与物的瑕疵担保义务;此情况只有附条件的赠与和故意不告诉或者保证无瑕疵3损害赠与物的赔偿义务三履行赠与义务的免除合同法195条规定四赠与合同的撤销1.任意撤销2.法定撤销产权转让合同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的规定,本合同当事人遵循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的经纪会员出让方:_住所:_邮编:_法定代表人

11、:_职务:_委托代理人:_电话:_E-mail:_传真:_委托的会员:_法定代表人:_职务:_委托代理人:_电话:_受让方:_住所:_邮编:_法定代表人:_职务:_委托代理人:_电话:_E-mail:_传真:_委托的会员:_法定代表人:_职务:_委托代理人:_电话:_二、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本次转让为甲方将所属的_,该标的账面价值_万元,评估价值_元,涉及土地_平方米,涉及职工安置_人,涉及银行债权_元。该标的转让行为已经_批准。三、职工的安置本合同标的转让时所涉及职工的安置,经甲、乙双方约定并报_批复同意,按如下方式处理:_四、债权、债务处理经甲、乙双方约定,按如下办法处理:_(转载于:写论文网:权属转移合同)_五、土地使用权使用方式本合同标的坐落场所的土地性质为_,经甲、乙双方约定,按如下办法处理:_六、标的转让及价款支付情况甲方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对转让标的公开征集受让方后,以_方式将标的转让给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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