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劳动合同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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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本科劳动合同答辩本科生答辩注意事项:1.一定要自信、表述自然大方、台风根据个人习惯去拿捏,不要被老师捕捉到你拘束紧张的感觉,也不可太活跃,毕竟是学术报告;2.简明扼要、思路清晰,该强调的部分强调,该略讲的不能拖泥带水。否则显得你思路混乱,分不清主次;3.每部分内容过渡时,要自然衔接;4.如果被老师问到不会的问题,要诚实自然的回应自己不会,并谦虚的表示下去之后会努力弥补学习这部分。5.如果遇到什么问题,首先稳住不可慌乱,随机应变就好;一场好的答辩,会给自己争取高的分数,要求有一定的理论

2、基础+大方的场面发挥。高标准要求自己,养成认真对待一件事的习惯。劳动争议答辩书答辩人名称:广州市XXXX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xx区XXXXXX法定代表人:XXX委托代理人:XXX电话:XXXXXX因XXXX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一案,现答辩如下:答辩人广州市XXXX有限公司,是广州市xx区XXX镇内之合法注册经营的企业。答辩人于本月18日收到贵会寄达的我司原雇员XXX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为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就申请人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中之“仲裁请求”进行答复:一、答辩人与申请人签订的试用期劳动合同合法有效。答辩人与申请人解除双方之劳动合同,是在申请人的试用期内。根

3、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支付代通知金。申请人从XX年11月6日参加南方人才招聘会应聘于答辩人“销售总监”职位,并签署了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两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两年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为两个月。双方签署劳动合同之“其他约定条款”上,也明确了“乙方在合同期头两个月内工资为陆仟元/月,从第三个月始为每月八千元。在双方签署之劳动合同第四条“劳动报酬“中,也再次明确了x先生的试用期工资和试用期后的工资。以上证据可以证明答辩人与申请人签署的两年期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并在合同内约定了两个月的试用期并明确了试用期和合同期之待遇。此外,申请人在

4、我司工作期间,XX年12月1日至31日工资收入6000元之个人所得税未从其工资中扣减。我司核算其应徼个人所得税元,此笔费用应由申请人补交。二、答辩人与申请人解除双方试用期劳动合同无违反法律规定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的两个月试用期,申请人的试用期应该在XX年1月19日届满。于是答辩人在XX年12月30日组织了销售部6名不同职位/岗位员工,根据公司与申请人签署的总监职责和销售计划书的要求,对其工作进行360度试用期内绩效评估。非常遗憾的是,无论是申请人的直属上司,还是答辩人其他与其工作相关密切的员工,对其工作表现及工作绩效均表示不满意。以100分为满分的评卷中,最高分数只有47分,最低为33分,平均分数

5、为40分。答辩人在解除申请人的劳动合同之前,对其进行的绩效考评证明申请人在试用期的工作绩效未能达到答辩人的要求,申请人也不符合答辩人在招用劳动者时,在招聘海报中对该岗位工作职能的描述的录用条件。就申请人试用期绩效评估结果,答辩人管理层还专门进行讨论,然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鉴于申请人在试用期内工作绩效未能达到公司录用条件要求,决定解除公司与申请人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试用期内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答辩人并无违反法律规定,因此不需要支付任何的赔偿。答辩人认为:中国社会在发展,法律对劳动者与企业都是平等公正的。我们是一家在贵会区域内合法经营的企业,我们非常愿意遵守国家法律

6、法规,时刻关心劳动者的健康成长。因为没有劳动者的贡献和付出,就没有企业的成长!在不考虑试用期的情况下,法律对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给予了很严格的限制,这种严格限制导致用人单位承担了极大的用人风险,这种风险的现实原因是,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前,常规的审查手段并不足以帮助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作出准确、全面的评估。而这种风险的法律原因是,双方劳动关系一旦建立,不管该劳动者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用人单位都不能随便消灭劳动关系。这就不仅仅给用人单位带来了在市场竞争中的消极影响,而且还将导致用人单位产生用工恐惧,不利于营造良好、合理的经营环境,最终不利于促进就业。并且,过于严格的限制导致严重的失衡,将

7、用人风险完全转嫁到用人单位一方,这对于用人单位也是不公平的。因此,适当降低用人单位的用人风险,是法律理所当然的考虑。劳动合同试用期制度就是一个能够帮助用人单位降低用人风险的制度。它是在充分考虑到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前,难以对劳动者作出全面、准确评估的前提下,给予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劳动者继续进行考察、评估的机会,一旦用人单位在此期间发现劳动者不符合要求,允许用人单位在无需提前通知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前提下解除劳动合同,消灭劳动关系,从而可以避免强行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带来的不利后果。正因为如此,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这一法定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

8、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不应当作狭义的理解,而应当作宽泛的理解。因为,一名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所表现出来的综合能力和素质,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综合要求,不应由第三人加以评判,只能由想要通过劳动者合格甚至出色的劳动获取最大效益的用人单位来加以评判。而且,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的要求,绝不只是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简单指标,而是包含了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的忠诚度、劳动者的合作和团队精神、劳动者的个人品行和文明素养等综合指标。基于对法律的这样一种理解,答辩人关于申请人不符合其公司录用条件的评价,是一个不应当被随便否定的评价。为此,做为用人单位,在本案中我们也充分运用了法律,维护公司的正常运作,以保证公

9、司的健康有序发展。综上所述,为了让贵会更清楚了解答辩人是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处理申请人合同解除问题,答辩人在此提供了详尽的资料,以配合贵会公正、公平的裁决:申请人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其仲裁请求不予采信!并请贵会就这个案件中,申请人没有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给答辩人造成滋扰和名誉损害;给国家劳动部门造成不必要的工作负担,浪费纳税人和国家人力物力,其行为应受到谴责并公开道歉!我们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此致广州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答辩人:广州市XXX限公司XX年2月27日答辩意见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于XX年月已经解除了劳动(转载于:写论文网:本科劳动合同答辩)关系,申请人主张的补偿标准与实际不

10、符,主张依据错误。被申请人也没有义务向申请人支付生活补贴。我国劳动合同法将实际用工作为劳动关系的建立标准,也就是说,只有实际用工,才会建立劳动关系,即使订立了劳动合同,但未实际用工,也不能认定劳资双方已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建立关键在于是否存在用工关系,双方是否符合用工主体条件,是否有建立用工关系的主观意愿,是否有用工关系的客观表现。单纯的缴纳社会保险或签订劳动合同只是一种具体表现,并非双方就一定存在劳动关系。自XX年月被申请人因巨额负债,经营困难,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

11、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申请人自XX年月起再未从事公司安排的劳动,公司也再未支付劳动报酬;申请人提供的劳动属于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然而,申请人自XX年月后再未向被申请人提供任何劳动,仅凭社保清单以及未实际履行的劳动合同不能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故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早已不存在劳动关系,被申请人也没有义务向申请人支付生活补贴。二、申请人已经超过了申请仲裁的有限期限,被申请人也没有义务再向申请人支付任何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第二节第二十七条:劳

12、动争议申请仲裁有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自XX年10月被申请人因巨额负债,经营困难,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已经与申请人口头协商一致,并通过实际行为解除了劳动合同。自劳动关系解除或停发工资或拒绝支付经济补偿后,申请人从未与被申请人联系,也未采用任何形式向被申请人主张任何权利,据此已经达一年零六个月之久,远远超出了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有限期限,其权利不应受到法律保护。答辩人: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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