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提前30天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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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未提前30天解除劳动合同案例:蔡某于XX年2月进入浙江某公司工作,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基本工资为当地最低保障工资,其他工资按公司制度执行。合同还约定:员工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0天通知企业,否则员工按合同未履行期限一年赔偿公司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XX年5月25日,蔡某领取4月份工资时,觉得太低,要求立即解除合同,同意公司扣除部分工资。公司不同意,要求再工作一个月后离职,否则扣发5月份工资。蔡某遂以工时太长、公司未缴社保等为由,于5月30日通过特快专递向公司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通知

2、公司于5月31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及时支付5月份工资。6月1日蔡某离开公司,后公司拒绝支付蔡某5月份工资。蔡某于7月份向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认为己方已履行书面通知义务,解除合同程序合法,请求支付5月份工资、解除合同补偿金、补缴社保费等;并主张公司拖欠5月份工资,需支付25%补偿金。某公司辩称: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乙方辞职必须提前30天通知公司,5月31日,申请人和其他几位老乡未提前通知即离开公司,给公司造成8万余元的订单损失,应当由几位员工共同承担赔偿责任,5月份工资不足赔偿公司损失。且申请人在职只有3个月时间,公司补缴了5个月的社保费,另外两个月社保费应当由申请人全部承担。扣除

3、社保费后还倒欠公司200余元,故公司不存在拖欠工资行为;因申请人申请仲裁前,公司已经补缴了社保,申请人据此解除合同的依据也归于消灭;公司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公司有时加班,加班费已支付。问:蔡某的主张能获得支持吗?答案解析:仲裁委裁决由某公司支付给蔡某XX年5月份工资1,元,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予以扣除。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理由是: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XX年5月份工资的仲裁请求,本委予以支持;申请人要求支付25%补偿金的仲裁请求没有事实依据;申请人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及补偿金没有事实依据,且被申请人已经支付了加班工资,故该项请求本委不予支持;因为申请人自己提出解除合同,且被申请人已在申请人提

4、起劳动仲裁前为申请人缴纳了社会保险,故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合同补偿金的仲裁请求本委不予支持。蔡某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蔡某手机短信中显示的解除合同通知书快递到达通知,可以认定某公司已于XX年5月30日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某公司虽补缴了社保,但不能改变其违法的事实;蔡某主张支付工资及拖欠工资补偿金符合法律规定;蔡某主张解除合同补偿金符合法律规定。一审法院判决:1.支付蔡某XX年5月份工资1,元及25%补偿金292元,扣除个人承担社保费871元,尚应支付592元;2.支付解除合同补偿金950元。一审判决后,某公司不服,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因某公司未

5、在规定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二审法院裁定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员工未提前30天申请离职,公司是否可以扣一个月工资?一、规范离职相关手续,完善员工离职管理作为一个生产型的企业员工离职也是正常的事,然而员工的突然离职的情况可不多见。对于此种情况,企业必须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实际在离职管理制度方面作相关的规范。根据今日打卡提出的“员工未提前30天申请离职,公司是否可以扣一个月工资?大家的公司都是怎么处理急辞的问题?现在我该怎么办”一、制定合理的离职管理制度不管员工的离职是何种情况,企业都必须在相关的管理制度中给予确定,以便于具体落实、执行。1、在编制员工离职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时,必须充分

6、征求员工、各管理部门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这也是必要的工作前提。2、必须充分考虑到企业在执行过程中的各种有利、不利因素,并在汇集各种因素的前提下寻找其中的管理制度的全面性、平衡点、解决方法。3、管理制度在制定后要及时征求各方的意见,并经过反复修改后最后成文;当然,随着企业的发展、形势的变化也可以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二、考虑员工突然离职之原因尽管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但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员工的具体实情。1、一种情况可能是某员工身体不适、员工家属生病、工资收入不能养活全家、工作不能适应而造成收入降低等情况,对于以上各种情况企业需要有区别地对待。2、这以上多种情况到底是员工

7、自身的情况,还是企业的原因造成的,员工突然离职是故意的还是无助选择等。3、这突然离职的根本原因是什么?是一般性的原因,还是个人的特殊原因?是群体性的原因,还是个别性的原因;作为人力资源的管理者必须第一时间向员工了解情况。三、企业人性化管理是否到位要稳定企业的员工队伍、尽力避免企业员工的突然离职现象的多次发生,同时,企业的相关管理制度也要更多地体现人性化管理。1、企业针对员工离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人性化,这是体现一个企业管理是否人性化的重要标志之一。2、作为主管人力资源员工离职的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应该经常倾听员工的意见,及时了解突然离职的原因所在也非常必要。3、要分析员工突然离职的主要原因是

8、什么?一旦轻易作出决定是否会影响到在职员工的情绪,一旦出现不良反映是否会影响到其他员工的稳定等。总之,对于本文提出的“员工未提前30天申请离职,公司是否可以扣一个月工资?大家的公司都是怎么处理急辞的问题?现在我该怎么办”问题,必须分析原因、综合考虑,尽力做到人性化管理,以达到稳定员工、稳定企业的目的。工资、违约金、赔偿损失,傻傻地分不清作者:冼武杰律师急辞工,又见急辞工!大爷我讲急辞工都快讲吐了,记得不久前在三茅线下活动中才讲过这个话题,当时妖王大人一脸膜拜的望着本大爷。妖王:爷爷,你讲的太好了,简直屌炸了。小晖晖:屌,炸了?呃,好污。你们.好吧,所以大家都说妖王大人作为徐胜华的徒弟,跟着小晖

9、晖学艺,却得到了本大爷的真传,我还以为是劳动法,没想到啊,本大爷还是太天真。原来我在你们心目中,就是一代污师,哎,妹纸笑我太天真,我笑妹纸看不穿!不穿就不穿好了,大爷还期待着呢,哈哈一、员工提出的离职情形有哪些?答:有四种:1、员工提出的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2、员工预告式离职,即员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或者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员工被迫离职,即单位有过错的情况下,也就是单位存在着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的,员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4、员工违法解除,即员工未按法律的规定予以解除合同。法条链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0、。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11、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员工要求即辞即走属于哪类离职情形?答:员工要求即辞即走,如果单位同意,即员工提出的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这个属于第一种离职情形;员工要求即辞即走,如果单位不同意,员工表态不管单位批不批急辞,第二天都不会来上班,并且员工也连续几天没来上班了,这个属于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即第四种离职情形。-本篇打卡就是这种情况。所以,聪明的员工,一旦你真的想即辞即走又合法的,你看看单位是否存在着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存在的,你可以主张被迫离职,即第三种离职情形,这时,你不光可以顺利地即辞即走,你

12、还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单位不同意员工即辞即走,坚持要他按照正常流程一个月后再离职,这个属于单位要求员工按预告式离职处理,即第二种离职情形。延伸一下:绝大多数情况下,单位可能会存在着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哪种情形呢?我估计,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单位未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这个有木有啊?据统计,90%以上的企业都未足额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特别是民企,买就不错了,你还想足额,呸,想得美,做梦!那么,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是否可以主张被迫离职呢?据本大爷了解,绝大多数地区的司法口径是:劳动者以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予支持。单位未按规

13、定的险种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劳动者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予支持。也就是说:未足额缴纳社保,不支持被迫离职。不按规定的险种缴纳社会保险,支持被迫离职。所以,员工可以看看,单位是否缴全社保种类了,没缴全的,主张被迫离职,缴全了,只是未足额的,则不能主张被迫离职,但是,员工可以跟HR谈判:明示未足额是违法的,一旦投诉到社保部门是要补缴全的,以此为由要求单位同意离职,按第一条离职情形处理。三、员工即辞即离,单位能不能扣员工工资?答: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知道,什么情况下,单位可以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钱?这个看法条就明白的,我们就直接看下面的法条链接好了。很显然,法律允许单位扣

14、工资的情形,不外乎是扣个税、社保、判决确定的抚养费、赡养费以及赔偿单位的经济损失,这里面并不包括即辞即离的情况。法条链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

15、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再延伸一下:离职员工的工资何时发放?很多单位规定:比如每月10号发放员工上月工资。那么,离职员工的工资,比如:这个月20号离职的,单位也是按照发放工资的惯例,在下个月10号,跟其他员工一起,一并发放离职员工这20天的工资,单位这样的操作是否合适?答:这样的操作是违法的,当然,这样的操作虽然违法,但单位的确没太大的法律风险,顶多就是劳动监察要求单位限期改正。关于离职员工的工资发放时间,在各地的工资支付条例或规定里有规定,比如:深圳的规定是离职之日起三日内,广东、北京、天津、四川的规定是离职当日,江苏的规定是离职之日起两日内,浙江的规定是离职之日起五日内,上海的规定是办妥离职手续时?四、劳动合同约定“员工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合同,需要扣一个月的工资”,这一个月工资是什么性质?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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