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额动产质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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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最高额动产质押合同最高额质押合同合同编号:中保质字第号甲方:联系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出质人1:联系地址: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出质人2:联系地址: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为了保证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以其合法拥有财产为甲方债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

2、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第一条主合同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为以下第项:本合同甲方与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编号为:综合授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本合同甲方与(以下简称“债务人”)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由甲方与(以下简称“债务人”)签订的合同编号为的,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为人民币元,大写:元,该合同的债权在本合同最高额质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第二条被担保最高债权额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本合同第四条确定的全部金额和费用。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在本合同约定

3、的期限和最高债权余额内,甲方向债务人发放贷款时无需逐笔办理担保手续。第三条质押物乙方提供的质押物详见附件质押物清单。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权及于质押物清单所列质押物的孳息、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附物、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权及于质押物的代位物,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赔偿金、一般损害赔偿金、国家征用、征收补偿金、质押物毁损后的残骸、质押物变卖之价款。质押物清单对质押物价值的约定,并不作为甲方依本合同对质押物进行处分的估价依据,也不构成甲方行使质押权任何限制。第四条最高额质押担保的范围最高额质押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对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补偿金、违约金

4、、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债权人实现债权、实现担保物权及其他有关费用。第五条质押物的交付与保管质物是实物动产的,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将质物及质押物的权属证书、发票和其他相关资料交付甲方占有,质权自乙方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该质物在质押期间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保管或监管,保管费或监管费由乙方承担。质物的自然损耗,甲方不负责任。质押物是权利的,乙方需将质物的权利凭证及有关资料交付甲方,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甲方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或法律规定质权登记生效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妥质押登记时设立。办理质押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质物(来自:写论文网:最高额动产质押合同)的权利凭证和质权证书在质押期间

5、由甲方保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有关部门挂失权利凭证或单据,否则甲方有权处分权利,并就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在质押期间,因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致使质物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质物的价值,或提供经甲方认可的新的质物。因恢复质物原状或设定新增的质物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能按乙方要求采取以上措施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债务或者乙方以其所有的其他财产在质物价值减少的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第六条出质登记依法需要办理质押登记的,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与甲方应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乙方与甲方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五日内到有关登

6、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出质权利的孳息、在出质权利上新增从权利等自然成为本合同项下的出质权利,如有关机构要求对该孳息、从权利进行出质登记的,甲乙双方应在孳息、从权利等事项发生后五日内到有关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依法需要办理出质注销登记的,甲方应该在实现全部债权后七个工作日内陪同乙方到有关登记机构办理出质注销登记。第七条质押的费用、保险质押费用。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服务、咨询、评估、鉴定、质押登记、公证、见证、保险、提存、保管、差旅、税费、运输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否则,甲方有权提前实现质押权以进行清偿。保险1、如果甲方认为质押物需要投保,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规定要求就质押物到甲方认可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

7、的险种办理质押物保险。甲方可书面或口头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对质押物按不低于其最近的估价总值或不低于主合同授信本息投保连续的、全额的财产类保险,一切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期限应不短于主合同履行期。保险单证正本交由甲方保管;2、乙方应在保险单中注明,甲方为被保险人及/或第一受益人。办理担保前,乙方已办理财产保险的,应要求保险公司出具变更甲方为被保险人的批单。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甲方权益的条款;3、如乙方未能足额、连续投保,甲方有权按本条规定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所引起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终止、修改或者变更保险单,并应采取一切合理和

8、必要的措施确保本条规定的保险保持有效。如果乙方未投保或者违反前述约定,甲方有权决定投保或继续为质押物投保,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质押物如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对于保险赔偿金享有物上代位请求权。保险赔偿金应当全额作为质押物的代位物提前向甲方清偿或向有关部门提存,或经甲方同意用于恢复质押物的价值。第八条乙方的陈述与保证乙方保证对质物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处分权及占有权,质物不存在未向甲方书面说明的共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争议、被监管、被查封或被扣押等任何足以影响甲方实现质权的情况。同时,乙方保证质物未设立其他担保物权或他物权,无任何权利瑕疵,保证没有第三人向质物主张权利。提供给甲方的与质

9、押物有关的所有文件和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或故意隐瞒与担保有关的情况;如因陈述不实或重大遗漏,导致质押无效或质押不足值等情况,致使甲方权利受损害的,乙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清偿所有债务。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和主合同时,质押物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第三人质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仲裁、诉讼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甲方在将来行使质押权时不会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障碍;乙方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乙方违反其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其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许可或授权。乙方有权

10、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乙方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应承担的其他合同、文件项下的义务均无抵触。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乙方未向甲方隐瞒其任何涉及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索赔事件。乙方所提供的质押为独立的质押,不受其他担保人所提供担保的影响或被代替。乙方谨此承诺,其将以善意方式完整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且若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其不会作出任何行为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及质押权的实现。乙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

11、,乙方保证发生质押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第九条双方权利义务甲方的权利义务1、质押担保期间,甲方有权随时查询、了解、监督乙方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和质押物的情况;2、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未依约归还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从属费用的,有权依法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物;3、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约定的实现质押权的情形,致使质押物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HEILONGJIANGRURALCREDITCOOPERATIVEXX版最高额动产质押合编号:同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关注您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如对本合同有任何疑问,请向经办社

12、咨询。您在本合同上的签字将被视为您已充分注意并理解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质权人:出质人:鉴于出质人愿为质权人与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签订的借款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最高额1、出质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在人民币_的最高余额内,质权人依据与_签订的借款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也不论该债权是否在最高额质押权设立前已经产生。2、本合同担保的每笔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者凭证为准。3、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和最高余额内,质权人发放本合同约定的

13、贷款无须逐笔办理担保手续。第二条质押担保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评估费用、鉴定费用、保管费、处置费用、过户费用、执行费用等质权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一切费用)、因债务人/被担保人违约而给质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第三条质物1、出质人同意以出质。上述质物详见,该质押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上述质物暂作价人民币,其最终价值以质权实现时实际处理质物所得价款为准。3、质押期间,质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质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

14、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第四条出质人承诺1、出质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质物享有合法、充分、无争议的所有权或者处分权。2、出质人保证质物之上没有其他共有人,或者虽有共有人但出质人已获所有共有人的书面许可。出质人承诺在签署本合同前该该书面许可交质权人保存。3、出质人完全了解主合同内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出质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已经按照其章程或者其它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出质人为第三人且为公司的,提供该担保,已经按照公章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其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及单

15、项担保的数额有规定的,本合同项下担保未超过规定的限额。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对出质人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或者其他法律文件;出质人已经或将会取得设置本质押所需的一切有关批准、许可、备案或者登记。4、质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者转让。质物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监管或者隐蔽瑕疵等情况。5、出质人向质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出质人已如实告知拖欠税款、质物已设定抵押等情况。6、出质人未向质权人隐瞒截止本合同签订日在质物上存在着的任何担保物权。若在质物上设置新的担保物权、质物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质押人应及时通知质权人。7、质权存续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质人立即书面通知质权人:出质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出质人申请破产、重整、和解、解散或者被申请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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