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资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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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新三板资管计划新三板明确:资管计划、契约型私募基金可在挂牌前做股东!XX年10月16日,新三板发布机构业务问答关于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基金投资拟挂牌公司股权有关问题,明确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基金可以投资拟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公司的股权。那么问题来了,如何完成工商登记?题一、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关于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基金投资拟挂牌公司股权有关问私募基金能否投资拟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公司的股权?在挂牌审查时是否

2、需要还原至实际股东?根据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第九条,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应当用于下列投资:“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投资于前款第项和第项规定资产的特定资产管理计划称为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故基金子公司可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拟挂牌全国股转系统的公司股权。根据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由证券公司与客户通过合同约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禁止规定,并且应当与客户的风险认知与承受能力,以及证券公司的投资经验、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相匹配”;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

3、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证券公司为客户办理特定目的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应当签订专项资产管理合同,针对客户的特殊要求和基础资产的具体情况,设定特定投资目标,通过专门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证券公司可以通过设立综合性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办理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因此,证券公司定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可由券商与客户约定投资拟挂牌全国股转系统的公司股权。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故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拟挂牌全国股转系统的公司股权。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

4、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以私募股权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金融计划进行持股的,如果该金融计划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并规范运作,且已经接受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可不进行股份还原或转为直接持股。”因此,依法设立、规范运作、且已经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并接受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基金,其所投资的拟挂牌公司股权在挂牌审查时可不进行股份还原,但须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二、上述基金子公司及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基金所投资公司申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时,股份能否直接登记为产品名称?可以。具体操作要点如下:1、资产管理计划

5、或契约型私募基金所投资的公司申请挂牌时,主办券商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将资产管理计划或契约型私募基金列示为股东,并在公开转让说明书充分披露资产管理计划或契约型私募基金与其管理人和管理人名下其他产品的关系。同时,主办券商就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一是该资产管理计划或契约型私募基金是否依法设立、规范运作并已履行相关备案或者批准手续;二是该资产管理计划或契约型私募基金的资金来源及其合法合规性;三是投资范围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以及投资的合规性;四是资产管理计划或契约型私募基金权益人是否为拟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监高。2、资产管理计划或契约型私募基金所投资的公司通过挂牌备案审查,办理股份初始

6、登记时,挂牌业务部负责核对股票初始登记申请表涉及股东信息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信息的一致性。3、中国结算发行人业务部核对股份登记信息与披露信息的一致性后,将股份直接登记在资产管理计划或契约型私募基金名下。契约型私募基金投资拟挂牌企业成功案例尽管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在规章层面明确私募投资基金也可以采用契约型这一组织形式,但由于证监会对拟上市公司的股权清晰、稳定性的要求,并明确规定禁止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故在公司IPO过程中出现的契约型持股必须予以清理。而在已上市的上市公司和已挂牌的新三板公司中,契约型基金参与投资的不在少数,即对已上市和已挂牌公司,契约型基金作为其股东无法律和操作障

7、碍,而在拟IPO公司中则属于禁止状态,近期在拟挂牌公司中,已然出现了契约型私募基金作为股东持股的情形。根据在审的山东新绿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等文件,新绿股份的股东中存在多支私募基金,其中两个股东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德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为资管计划的管理人,即德骏资产系“德骏资产-中国纳斯达克-新三板2期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该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备案,故从法定意义上,德骏资产系代该基金持有新绿股份的股权;方正富邦系代“方正富邦-和生-新三板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代为持有新绿股份的股权,该资产管理计划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故从法定意义上,方正富

8、邦亦系代该基金持有新绿股份的股权。另外,这两支契约型基金均是在新绿股份股改后增资进入的,推测应是规避发起人锁定期的原因。长期以来,契约型私募基金之所以无法成为拟挂牌公司股东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其工商登记难以完成,各地的工商登记部门基本不接受由契约型基金作为公司股东的登记,在新绿股份的案例中,作为工商登记的股东仍旧是有限责任公司性质的方正富邦和德骏资产,这解决了工商登记的资质问题,但同时带来另一个问题,即如此一来方正富邦和德骏资产持有的新绿股份的股权实际是代背后的投资人持有的,绕开工商局带来另一个“代持”的问题。对于该问题,新绿股份的中介解释道: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200人

9、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三、关于股份代持及间接持股的处理:特别规定”,“以私募股权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金融计划进行持股的,如果该金融计划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并规范运作,且已经接受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可不进行股份还原或转为直接持股。”因此,德骏资产、方正富邦代持股可以不进行还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拟挂牌新三板公司中,以契约型基金的管理人为工商登记的股东,辅以契约型基金在协会备案的相关信息,以此解决契约型基金作为拟挂牌公司股东的登记问题,不失为一条可操作之道,而且在新绿股份公开的文件中,也没有公布契约型基金的实际背后投资人,这可能就更受欢迎了。买信

10、托,享高额现金返利!返利%-%林经理:150-2115-4635QQ/微信:286-3228-186合同面签!返利现结!我们将为您精选优质的信托产品!大部分在售的信托项目,都可以在我们这里购买的,全部都有返点。咨询方式大资管计划合作协议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本着优势互补,资源整合,互惠互利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各方就大资管计划战略合作,于【XX】年【8】月【】日在昆明市达成合作协议,具体如下:第一条大资管计划及目标大资管计划:基于合作各方资源,围绕现金流实体、实物及固定资产、客群资源,通过金融结构设计及商业模式优化,实现资产盘活,实体扩张,资

11、本溢价,共享合作收益,共建资本联盟品牌。合作目标:构建资本与资源复合的创新泛金融平台第二条合作形式各方经友好协商,同意联合组建投资公司,依托各方资源开展大资管计划业务合作。各方持股比例:甲方代表持股35%,乙方代表持股20%,丙方代表持股15%,丁方代表持股15%,戊方代表持股15%,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及享有股东红利。第三条合作业务内容1、体系内顾问服务:项目战略管理、投融资顾问、投融资产品结构设计、投融资计划拟定及实施、创新金融产品及商业模式设计。2、体系内外投融资服务:投融资项目控制、投融资项目资金监管,风险控制。3、体系内项目投行及资产管理关联服务:基金、信托、集合债、私募债、V

12、C、PE引进,新三板、主板IPO,资产管理服务4、围绕项目的财顾、法顾服务:分别由蓝石资本合作律所及财税机构专项签约和服务。5、资本联盟运营及会员管理:会员资本沙龙:每月度举办会员体系内主题资本沙龙;会员财富管理服务:会员项目投资及融资服务,与各基金、信托、券商、私人银行、诺亚财富、宜信财富的联合财富管理服务。会员定制及定制代理服务:医养旅居服务:体系内酒店项目的医养旅居增值服务。其他会员增值服务:国际定制式会员服务:私人飞机、游艇、酒庄的旅行、参观、体验预约及预订服务;会员品鉴及藏品代理服务:会员顶级翡翠、名表、画作、收藏品鉴赏。第四条组织结构云南*投资有限公司下设:直管:综合管理部、金融事

13、业部、项目事业部*资本联盟1、公司职责:投融资平台构建和资源价值兑现2、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总经办:董事长兼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及董事若干岗位职责:公司总决策,公司战略制定及实施,资源整合,打造公司投融资团队。综合管理部:设经理1名职责:总经理工作协助,与公司相关部门对接行政、人事、财务工作投行事业部:设总监或经理1名,员工1-2名职责:金融市场观察,金融产品研究,投融资项目资金监管、金融关联机构对接项目事业部:设总监或经理1名,员工1-2名职责:市场研究,行业观察,项目评估,项目投融资管理、投融资项目控制风控事业部:职责:项目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虑到业务性质及项目成效,设立决策委员会、投行部两

14、级组织结构,以便于推进工作与企业管理。成员:由核心成员代表及外围行业专家组成并开展工作第五条合作取费及分配制度1、项目融资顾问费:单项目融资规模低于5000万元:融顾费用:150万元,建议50万投入项目母公司获取原始股权溢价;单项目融资规模高于5000万元:融顾费用:200万元,建议100万投入项目母公司获取原始股权溢价;融资佣金:根据项目复杂程度,取融资金额的2%5%。2、项目投资管理费用及溢价激励佣金项目委托投资管理费:融资过程中以PE或有限合伙企业形式发起项目投资的,按2%3%/年计提基金管理费基金管理激励佣金:并根据GP设计,以及劣后设计的结构,团队享有超越项目收益部分的激励佣金,视项

15、目情况以60%80%为区间另行约定。委托投资管理佣金:特定机构客户或大客户对项目有委托投资的,按照3%收取委托投资管理年费,根据收益目标与资方约定溢价激励模式。3、项目收益的分配制度项目收益的分配制度:原则:单项目核算及分配基于本大资管计划合作形式及特点,可分配项目收益计算公式为:项目收入综合税费预支10%项目直接成本预支10%,每阶段回款后进行分配;项目团队收益的分配原则:项目团队:按照项目负责制建立项目执行团队。各董事分项目兼任项目总监,负责整合团队资源完成:项目谈判,签约,工作统筹,项目方案设计,项目实施及监控,客户管理,项目管理,团队管理。注:财税、法务另有合同的,不参与此项收益分配,未另签合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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