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首例员工持股计划案例解析

上传人:bin****86 文档编号:60071809 上传时间:2018-11-14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0.3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三板首例员工持股计划案例解析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新三板首例员工持股计划案例解析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新三板首例员工持股计划案例解析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新三板首例员工持股计划案例解析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新三板首例员工持股计划案例解析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新三板首例员工持股计划案例解析》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三板首例员工持股计划案例解析(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新三板首例员工持股计划案例解析XX年最新新三板股权激励案例整理以下案例的整理,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信息披露”中以关键词“股权激励”进行搜索获取,通过逐个分析得出以下案例归纳表格,因部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名称的特殊性未能检索到,故以下表格并未能容纳新三板挂牌企业所有实施股权激励的案例:如无特别备注,上述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均为公司向激励对象或持股平台定向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均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经统计,上述激励模式为限制性股权的挂牌企业共36个,约占47%,为挂牌企业中实施

2、股权激励最主要的模式;激励模式为股票期权的挂牌企业21个,约占27%;其中明确同时使用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权两种激励模式进行激励的企业有两家,为夏阳检测、百华悦邦;虚拟股权目前仍只有精冶源一家企业,股票增值权的激励模新三板拟挂牌公司及已挂牌公司员工股权激励一、员工股权激励方式新三板拟挂牌公司或已挂牌公司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直接激励:通过股权转让或增资方式,使被激励员工直接成为公司的股东。2、间接激励: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使被激励员工间接享有公司的权益。注:通过代持实施股权激励的,不在分析范围之内。二、当前对员工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挂牌前公司挂牌前,无论

3、是直接激励还是间接激励,只要被激励员工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经商或股权投资限制性情形,均不存在法律障碍。挂牌后1、直接激励被激励员工需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具有参与挂牌公司定增资格的自然人投资者要求公众公司监管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投资者公司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公司确定发行对象时,符合本条第二款第项、第项规定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35名。核心员工的认定,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并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由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后,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符合参与挂牌公

4、司股票公开转让条件的投资者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在沪深交易所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投资经验的起算时间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注意:1、已具有挂牌公司股东、董监高身份的员工,可以直接参与定增。2、如果是不具有董监高身份的员工,要么认定为核心员工,要么认定为“符合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条件的投资者”。3、“公司的董

5、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与“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之和不得超过35名。因此,不具有董监高身份的核心员工持股有程序要求,同时,如果股权激励对象较多,则采取直接持股方式存在人数限制问题。2、间接激励XX年11月之前,对于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方式参与挂牌公司定增不存在限制性规定。但是,XX年11月24日,证监会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对此进行了限制,具体内容如下:问:非上市公众公司是否可以向持股平台、员工持股计划定向发行股份,有何具体要求?答: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保障股权清晰、防范融资风险,单纯以认购股份为目的而设

6、立的公司法人、合伙企业等持股平台,不具有实际经营业务的,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不得参与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股份发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设立的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私募股权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接受证监会监管的金融产品,已经完成核准、备案程序并充分披露信息的,可以参与非上市公众公司定向发行。其中金融企业还应当符合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有关员工持股监管的规定。XX年12月17日,股转公司发布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适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有关问题:“1、发行后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的股票发行,发行对象涉及持股平台的,如果在定向发行发布前发行方案已经过股东大会

7、审议通过的,可继续按照原有的规定发行,但发行方案中没有确定发行对象的,则发行对象不应当为持股平台;如果在定向发行发布前发行方案尚未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应当按照定向发行的规定发行。2、在定向发行发布前已经存在的持股平台,不得再参与挂牌公司的股票发行。3、主办券商和律师事务所应当分别在“主办券商关于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意见”和“股票发行法律意见书”中就本次发行对象是否存在持股平台发表明确意见。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发行后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发行对象涉及持股平台的,如果在定向发行发布前已完成首次信息披露,可继续按照原有的规定进行重组;如果在定向发行发布前发行方案尚未完成首次信息

8、披露的,应当按照定向发行的规定进行重组。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应当分别在中介机构专项意见中就本次重组涉及的发行对象是否存在持股平台发表明确意见。5、通过设立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的,挂牌公司应当履行法定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解读与分析:1、在定向发行发布以后,企业员工已无法通过单纯的持股平台方式参与新三板挂牌公司定增,除非该持股平台并非单纯以认购股份为目的而设立,且具有实际经营业务。2、在定向发行发布前挂牌公司发行方案已经股东XXX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二一四年【】月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释义.2第三章管理机构.3第四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4第五章授予期限.6第六

9、章股份来源及授予方式.6第七章授予股票的业绩条件、个人份额、数量、及授予价格.6第八章办理流程.8第九章锁定与兑现.8第十章份额回购.11第十一章特别限制.14第十二章会计和税收.14第十三章公司与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各自的权利义务.14第十四章附则.15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XXX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对XXX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内容和操作管理进行了详细阐述。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遵循以下原则:1.战略导向:以公司战略为核心,推动

10、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提升人才竞争力:更好的激励和保留优秀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提升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以促进公司治理建设和团队素质的提高;3.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实现激励的明晰化和科学化,加强公司业绩与员工激励的联动关系,激励与约束相结合;4.管理提升: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促进公司岗位体系、激励体系等的整合运用和相应管理能力的提升。第三条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将公司的部分股权/股份授予核心人员,把企业利益和被激励对象利益紧密结合,在引导管理层和核心员工帮助企业实现战略目标的同时,也有利于其自身利益的实现。第四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新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企业来完成。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

11、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只设臵一人,即为执行合伙人,由【】担任。被激励对象为有限合伙人。第五条员工持股计划及本管理办法由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并授权公司执行董事具体实施。第六条公司执行董事依据本管理办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向符合条件的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员工授予员工持股平台份额,使符合条件的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员工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相应比例的股权/股份及相关权益。第七条除非有特别说明,本文中出现的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公司公司员工本管理办法员工持股平台授予授予份额/份额股权/股份/股票股份/股票数量个人份额购股价格最近一期的公司净指XXX公司。指与XXX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的员工。指XXX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指公司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而设立的员工持股有限合伙企业:【】企业。指公司执行董事根据员工持股计划及本管理办法向符合资格的公司员工授予员工持股平台份额。指符合资格的公司员工取得的员工持股平台份额,该等份额对应公司相应比例的股权/股份/股票。指公司员工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股份,该等公司股份在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将成为公司股票。由于公司目前尚未股改,为表述和计算方便,本管理办法在股改前后通用“股权”“股份”或“股票”概念,下同。除非有特别说明,本管理办法中所提到的股票均指公司员工最终持有的公司股票。指公司员工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