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价合同出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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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总价合同出审计报告建设工程中固定总价合同项目审计的几点思考固定总价合同俗称“闭口合同”,也称为“包死合同”。所谓“固定”是指这种价款一经约定,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调整;所谓“总价”是指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量以及为完成该工程量而实施的全部工作的总价款。由于固定总价合同具有易于结算、量与价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以及承包商索赔机会少等优点,因此近年来很多工程项目都以此形式为合同约定。但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项目往往给审计工作尤其是工程决算审核工作带来麻烦与困惑,因为依

2、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正常情况下固定总价合同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即便是出现建设期材料价格变动、工程量高估冒算等问题,审计部门也不能核减造价。本文针对这一情况,从工程项目造价审计角度,探讨固定总价合同的政府(公共)工程项目的造价审计方法问题。从法律层面看,对于已签订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项目直接从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审计存在与合同法相矛盾的地方,因此在审计实践中应绕开这一误区进行“间接”审计。笔者结合工程审计实践,初步提出以下几点粗浅看法,与同仁商榷。一、引入事前监督机制,加强对合同金额的监督建设单位与承包商签订固定总价合同一般都是依据工程预算,因此如能对工程预算环节进行审计监督则能从源头上有效防止

3、工程造价中高估冒算的发生。而且由于此时工程合同尚未签订,因此可以直接对合同各分项的金额以及工程总价进行监督、控制。工程造价主要取决于各项工程量和单价,一般的工程造价概预算不外乎对这两个主要因素进行计算。因此审计工作可以通过对照设计图、施工图核算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实现对计量的监督;由于一般工程项目周期较长,因此对于各项单价的确定,除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外还应从历史变化规律、市场行情等方面进行多方面综合考虑,尽量减少可预见的单价变动(对审计而言,主要是周期性或是市场供求变化引起的单价下跌)而导致的合同金额不准确。通过这些工作可以从事前监督的角度,从被动的项目决算审计转入到事前主动的预算审计中。此外,在

4、这一阶段还有几个需要注意的方面:一是审计部门事先介入政府(公共)工程合同金额的确定,需要有效地行政乃至法律支持;二是工程固定总价合同应严格依据造价预算而不是其他;三是审计部门应在预算开始时即同步或慢半拍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否则会影响合同签订的时间,导致工程项目延期或是事前审计被搁置。二、完善事中跟踪审计机制,加强对隐蔽工程、设计变更的跟踪与监督合同签订后,工程往往进入实施阶段,这一阶段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进行跟踪审计,工作的重点在于对隐蔽工程、设计变更等进行及时有效地监督、纪录,为日后的审计工作做好准备。对隐蔽工程的审计是工作难点,介入得过早或过晚都不能取得良好的审计效果。对此项的审计需要完善跟

5、踪机制,保持对项目进展的关注,该出手时就出手;还可建立长效地周期性通报制度,让承包商主动通报或是审计部门主动取得工程进展信息;或是建立隐蔽工程里程碑通报制度,让承包商在审计部门希望介入的时点主动通报工程进展情况等。此外,还应在制度上确立审计部门参与隐蔽工程验收监督的权力。工程变更也是审计工作的难点之一。这类工程任务本身一般并不复杂,复杂之处在于变更往往是某些任务减少和某些任务增加并存,如按通常做法进行事后决算审计,则会遇到承包商在增加和减少工程量上纠缠,以致扯皮不清。笔者认为对于变更任务应继续加强跟踪审计力度,在事中尽可能地监督每项变更,充分了解、摸清增减情况,收集充分的审计依据,为决算审计做

6、好准备工作。此外,由于审计人员不是工程技术人员,不可能仔细地了解每项任务或者变更的相关内容,这一方面需要承包单位的配合,另一方面需要加强和第三方的合作,尤其是加强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合作,确保事中审计工作的有效进展。三、建立事后对合同执行、设计变更的检查、核算机制工程完工后,对项目的决算审计是实现审计监督的重要环节。在审计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往往遇到前面提到的两个审计环节缺失,加之合同法相关条款的规定,使我们无法打开工程造价“黑箱”,决算审计停留在对具体工作实施与否的定性审计上,使审计工作不能深入进行、审计质量无法保证。如果能有效地实现工程项目事前、事中审计,在一定程度上能变被动为主动,

7、深入地开展审计工作。此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结合合同内容、设计图、竣工图、监理单位等审核工程具体实施完成情况,对于没有做或者未全部完成的工作进行(转载于:写论文网:总价合同出审计报告)核减;结合事中隐蔽工程验收情况,核减没有做或者未全部完成的工作;对于设计变更,由于属于合同外新增内容,完全可以依据审计法进行完全审计等。通过这三个阶段的审计,使签订固定总价合同的政府(公共)项目始终处于审计部门的有效监督中,减少工程造价“黑箱”的发生,以保证固定总价合同的政府(公共)项目总价的真实、准确、合理、合法。对工程固定总价合同审计应关注的几个问题作者:XX/10/315:49:39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确

8、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承包单位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合同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总价合同能够使业主在评标时易于确定报价最低承包商,易于支付计算。但这类合同的使用必须具备一定条件,要求业主必须准备详细而全面的设计图纸和各项说明,使承包商能准确计算工程量。本文就工程固定总价合同审计应关注合同的使用条件、计价形式、付款方式、潜在风险等问题谈几点建议。对固定总价合同使用条件的关注由于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款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是固定不变的,其风险分配存在着不均衡性,如果不顾条件盲目地使用这类合同,可能会引起履约纠纷,甚至导致整个工程的彻底失败。因此,在审计这类合同时应注意审查其使用条件。采用固定总价合

9、同一般应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范围清晰、明确。报价的工程量表中应是准确而不是估计的数据,对工程量表中的数据必须认真复核,避免承担工程量计算错误而产生的风险和损失。2、设计图纸详细、完整。图纸的完整性和详细程度,是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性和避免漏项的前提,所以提供的设计图纸必须能够进行具体的工程量计算。3、工程结构、技术较简单,工期短。一般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建设工期在一年以内。4、工程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有足够的时间分析招标文件,作详细的现场调查和工程量计算,拟定计划,作出报价决策。5、合同条件完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表达清楚,无疑义。6、合同风险合理

10、分摊。详细规定具体风险的分担和补偿范围。对固定总价合同计价形式的关注一般情况下,在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时,招标文件应该包括明确详细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或指明采用何种计算规则,或规定专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否则可能出现报价的偏差过大,不利于评标和工程的顺利实施。固定总价合同有两种计价形式:1、业主为了方便投标,在招标文件中给出工程量表,但工程量表中给出的数据不承担任何责任,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一般要对表中的数据进行复核,包括复核表中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2、招标文件中没有给出工程量清单,具体工程量由承包商根据招标文件的工程信息自己编制。如果在报价中出现漏项或计算错误,一般认为所遗漏的有关分项的价款已包括在

11、其他分项中或作为优惠条件忽略,同样,如果承包商报价中计算错误,业主也无权修改报价。对于固定总价合同计价形式的审计,应把握工程量清单这个重点。采用工程量清单时,应注意审计项目的划分与工程价款的支付合理性。承包商为了及早得到工程款,在业主没有提供工程量清单时,有时会采用一些不合理项目的划分,特别留意承包商投标中的策略应用,如设立“材料到场”一项,还在施工措施费中加入一些计量方法所不容许的项目,或在单价中考虑一些余量,来弥补部分材料费用。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该符合合同的工程范围,承包商与业主的设计工作的界限,即设计工作由谁完成。一般工程量计算规则是针对由业主提供详细设计资料的工程制定的。对于由承包商完

12、成设计的工程,不可能要求承包商在投标时就按详细的设计报出各部分的工程量,在这种情况下,需制定专门的计算规则。由此,应审计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合理性。对于固定总价合同审计,还应注意工程量表或工程分项表的制定的合理性。对于业主来说合适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可以减少招标的工作量,同时可以保证工程的整体效益;对于承包商来说,可以降低风险,避免错报或漏报,并能及时获得支付。对固定总价合同付款条款的关注由于固定总价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的价款是固定不变的,业主支付的工程价款与承包商最终所完成的工程量没有关系,所以审计时,应注意合同中支付表所表明的支付条件。支付表常有两种形式:1、支付表以竣工为支付期间,每月填入一笔数

13、额(或合同价格的百分比),该数额应与工程进度相协调,与投标书中分项或分部工程的划分相一致,应与投标书中的进度计划一致,在实施过程中,支付表中各款项应与最新的施工进度计划相一致,在施工进度计划修改时,也应修改相应地支付表。2、采用里程碑事件作为支付结点,在合同中应详细定义里程碑事件的范围,否则当支付里程碑所要求的工作已完成%,而剩余工作需在几个月后才完成时,可能会产生争执。对固定总价合同潜在风险的关注在固定总价合同中,业主主要承担不可抗力的风险和合同规定的其他风险。承包商除承担合同约定的风险外,还承担价格风险、工程量风险。1、价格风险。主要有:(1)报价计算错误的风险。(2)漏报项目的风险。在固

14、定总价合同中,承包商所报合同价格应包含完成合同规定的所有工程的费用,任何漏报均属于承包商的风险,由承包商承担由此引发的各种损失。(3)不正常的物价上涨和过度的通货膨胀的风险。在报价时,承包商必须对价格调拨的变化做充分的估计,减少由于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和造成的损失。在固定总价合同中,为了能够实现业主和承包商的双赢,一般要约定详细的调价条款。在投标报价时承包商必须对市场风险做充分的估计,并避免漏报、错报标价。2、工程量风险。主要有:(1)工程量计算的错误。(2)由于合同中工程范围不确定、不明确或工程项目未列全所造成的风险和损失。(3)由于投标报价时,设计深度不够所造成的误差。对于固定总价合同,如果

15、业主采用的设计文件不详细或作标期太短,承包商无法详细核算工程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商承担。因此,在审计固定总价合同时,要留意投标报价时的工程范围,分析其报的工程量,降低潜在的风险和损失。综上所述,对固定总价合同进行审计时,应把握合同的适用条件、计价形式和付款方式、潜在风险。审查分析合同条件的适应性、合同计价、付款方式的合理性、合同风险分摊的均衡性、合同范围的明确性。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才能保证工程目标的实现和工程整体效益的实现。摘自:中国内部审计关于致:我公司与贵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施工内容已于年月全部完工,本项目审计工作已于年月日初步审核完成,现将审核结果及我公司面临的困难向贵公司领导汇报,恳请贵公司领导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对我公司面临的困难予以体察,彻底解决我公司目前所处的困境。合同造价为:元,送审造价为:元,目前审定造价为:元,差额为:元。根据初步审核结果来看,本项目施工中发生了大量的签证,但审定总价比施工合同价还低,由于量差审减额太大,导致这不正常现象发生。我公司经过了两年的努力,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精心组织施工,严格管理控制,加上后期两年质保。我公司为贵公司辛苦、贴心服务了四年,给贵公司及业主们交出了满意的精品工程,而我公司最后严重亏损,还陷入了外欠供应商材料尾款及施工工程尾款的困境。造成以上结果的原因,现汇报如下:1、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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