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技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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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广州市科技计划各有关单位:XX年度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专项、产学研协同创新重大专项、科学研究专项、创新平台建设与共享专项、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科普与软科学专项、珠江科技新星专项、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专项、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专项、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专项等。第一批将发布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专项、产学研协同创新重大专项、科学研究专项、创新平台建设与共享专项、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科普专项、珠江科技新星专项等七个专项申报指南,并开始项目征集,其余专项申报指南将

2、于近期陆续发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本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重点着力推进广州市重点产业创新力发展和重大民生科技创新,推进公共创新平台建设和共享,组织开展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协同攻关,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支撑创新型城市建设。二、申报要求项目申报单位须在广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是项目的直接研制者或产权拥有者。与市外单位联合申报的,广州市内单位须为第一申报单位,且成果转化地和实施地应在广州市。所有专项全部通过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项目负责人应熟悉本领域

3、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项目负责人应是申报单位正式职工。在职公务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个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新项目,也不能因为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创新平台建设与共享、企业研发机构建设项目负责人不受此限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同专项,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影响申报单位的信用评价。项目组织单位应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协调工作,突出重点,认真筛选和推荐优秀项目,避免重复申报。项目申报除满足上述要求,还应根据各专项指南特定的要求进行申报。三、申

4、报材料需在网上系统中提交的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在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中填写项目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2项目组全部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3若有合作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的,应提供合作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责任、技术合作方式、产权归属、投入比例、收益分配等。4若第一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还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XX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及申报前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XX年1月1日以后工商登记注册成立的企业,只需提供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5除上述申报材料外,还应提交各专项申报指南指定的申报材料。需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需提交纸

5、质申报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为原件。若专项指南对申报材料有特殊要求的,请按照专项申报指南要求的材料准备。每份申报书需附上目录,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方式为无线胶装。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必须一致。对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不一致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四、申报时间与受理地点网上申报及推荐时间。1网上申报截止时间。网上申报系统将于XX年4月10日开通,本批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XX年4月30日下午5时。请项目申报者尽早上网提交申报书,避免集中在申报截止日临近前提交、导致网络压力过大。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后应留意项目状态,并注意提醒组织单位及时推荐。2网上推荐截止时间。组织单位网上推荐截

6、止时间统一为XX年5月5日下午5时。逾期不再受理。网上申报系统值班电话:。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XX年5月8日下午5时。申报材料受理地点。受理点: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企业发展部。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37号一楼。联系人:郑国雄、谢梁。联系电话:、。五、申报程序说明申报单位进入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完成申报注册,获取单位用户名及密码,并完善单位信息。已注册帐号的单位,用原账号密码登录即可,不需另行注册。单位用户登录系统,生成项目申报人账号、密码。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选择相应的专项,按申报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后,提交至申报单位用户审核。项目申报单

7、位、组织单位应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控制申报项目质量,在申报截止时间、推荐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线审核、推荐。申报材料经申报单位用户、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后,即可生成申报书正式稿,项目申报人打印正式稿签名并经申报单位盖章后,将全套材料报送项目组织单位。组织单位对推荐的项目纸质申报书加具意见、盖章,并在指定的时间内将项目材料送至申报材料受理点。六、评审流程说明若专项对评审有特定要求的,以专项申报指南为准。评审各个流程的结果均在我委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事后立项事后补助类项目在形式审查通过、专家核定后由委务会审议;前期资助及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类项目的评审流程如下:形式审查。网上申报的项目,经组织单位

8、推荐后,即可开始形式审查工作。审查合格的项目进入专家网络评审环节,未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被淘汰。具体审查要求见各申报指南。专家网络评审。每个项目由专家评审组根据专项评审指标体系开展网络评审,进行量化评分,评分结果由技术分和财务分组成,以技术分作为项目(转载于:写论文网:广州市科技计划)排序的依据,项目财务分低于60分的为专家评审不合格,不予立项。责任处室审核。责任处室根据年度科技经费预算安排,按照专家网络评审的量化评分从高到低,采取材料审核、约谈、现场考察等一种或多种形式对项目进行全面审核,提出拟立项项目建议。专家论证。拟资助或补助财政经费3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专家论证,采取专家会议评审

9、方式,由专家组审核申报材料并听取申报单位的陈述,对项目是否予以立项形成专家组论证意见。预算评审。前期资助经费3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单独进行,由预算评审专家对项目申报单位的财务状况、资金配套能力以及项目经费预算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出具预算评审意见。委务会审议。委务会议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审议,决定拟入库项目。七、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要求进行预算评审的项目需按要求填写经费预算表,进行经费预算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必须以项目研究任务为依据,与项目任务目标相关。项目经费预算支出应按照国家和我市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的具体规定执行。预算应经济合理,在不影响项目研发任务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

10、用效率,不得在各科目间重复列支。项目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人员费。指对直接参加项目研究开发人员支出的工资性费用。项目组成员所在单位有事业费拨款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事业费中及时足额支付给项目组成员,并按规定在项目预算的相关科目中列示,不得在国家资助的项目经费中重复列支。设备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费及设备试制费,不得用于购置通用与办公用品。项目研发过程应尽量使用广州地区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的仪器设备,避免重复购置。确需购置的,需经专家评审论证其必要性。能源材料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支付的原材料、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等费用。试验

11、外协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带料外加工费用及委托外单位或合作单位进行的试验、加工、测试等费用。会议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组织召开的与项目研究有关的专题技术、学术会议的费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和会期。差旅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项目研究开发而进行国内外调研考察、现场试验等工作所发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管理费。指项目承担单位为组织管理项目而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现有仪器设备和房屋使用费或折旧、直接管理人员费用和其他相关管理支出。管理费的费用占项目经费总预算的比例根据项目承担单位的性质分别核定。其他费用。指除上述费用之外与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

12、其他费用。八、其他注意事项项目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取消项目申报人3年内申报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将作撤销立项处理并通报。申报单位认为能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与进展、项目水平相关文件,应在申报时提供。我委受理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申请编号: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名称:申报单位:计划类别: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专题名称: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支持方向:创客项目组织单位:申报时间:年月日项目起止时间:XX年10月至XX年9月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二、项目基本情况三、项目组成员信息表四、项

13、目经费预算表填写说明:劳务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及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的人力资源成本费,可包括项目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项目组成员所在单位有事业费拨款、工资性收入的部分,不得在财政资助的项目经费中重复列支。设备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费及设备试制费,不得用于购置通用与办公用品。项目研发过程应尽量使用广州地区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的仪器设备,避免重复购置。确需购置的,需经专家评审论证其必要性。材料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元器件、试剂、实验动物、部件、外购件、包装物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14、。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承担单位自身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必须支付给外单位的检验、测试、设计、化验及加工等费用。差旅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会议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15、: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及其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专家咨询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它直接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间接费用:是项目承担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承担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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