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帮教两个经费补助管理办法使用情况及效果评估调研报告

上传人:bin****86 文档编号:59977064 上传时间:2018-11-13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24.2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置帮教两个经费补助管理办法使用情况及效果评估调研报告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安置帮教两个经费补助管理办法使用情况及效果评估调研报告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安置帮教两个经费补助管理办法使用情况及效果评估调研报告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安置帮教两个经费补助管理办法使用情况及效果评估调研报告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安置帮教两个经费补助管理办法使用情况及效果评估调研报告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安置帮教两个经费补助管理办法使用情况及效果评估调研报告》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置帮教两个经费补助管理办法使用情况及效果评估调研报告(1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安置帮教两个经费补助管理办法使用情况及效果评估调研报告康平县司法局安置帮教工作情况各位领导:为加强和规范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维护康平县社会治安稳定。我局,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这一工作方针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我局有刑释解教人员282名,全部落实了帮教工作措施,安置276人,安置率98%。现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汇报如下:一、全县刑

2、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小组组织机构、队伍建设、专职工作人员配备情况和工作经费落实情况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小组组织机构、队伍建设、专职工作人员配备情况。现有各级帮教组织259个,其中县级2个,乡镇级16个、村、社区级723人。并每年分期分批对他们进行专业培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全县282名刑释解教人员,安置了276人,列帮率为98%。工作经费落实情况。二、过渡性安置点的建设情况为了对出监所人员进行安置,我县共建立了两个安置帮教点:康平县聚鑫农贸市场负责人:潘海涛经营性质:个体地址:康平县城南街康平县镇北农贸市场负责人:高国东经营性质:个体地址:康平县镇北街三、安置帮教措施和“两个纳入”政

3、策的落实情况根据中共中央和沈阳市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尽可能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指导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开展本县安置帮教工作。目前我县安置帮教工作的措施和“两个纳入”政策的落实情况如下:安置帮教措施。在康平县安置帮教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综治委、司法局、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财政、国税、地税、工商管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落实责任,发挥作用,部门之间相互协作,密切配合,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各级帮教办事机构及时调整补充人员充实力量,保证这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传播媒介,大力宣传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扶持政策的重要意

4、义。让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关注、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这项工作。发现、培养、树立就业安置工作中涌出的先进典型,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两个纳入”政策的落实情况。根据沈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求,我县司法局将“两个纳入”政策的落实作为我安置帮教工作着力解决的核心问题。目前,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各部门协调配合下,对于刑释解教人员中符合低保条件的,保证其可以享受最低生活保证金。对判刑收监执行或者劳动教养前已经参加失业保险的刑释解教人员,其刑满、劳动教养期满后失业的,将核发或恢复给付失业保险待遇。国有企业职工或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在刑释解教后未再就业的,将

5、被视为尚未再就业的原国有企业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城镇其他就业转失业的刑释解教人员,享受低保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可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四、全县信息核查工作开展情况我局通过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平台,与派出所联合基本实现了对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的核查、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沟通、安置帮教信息管理工作。形成了“三大”工作机制:实行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沟通机制。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在接收服刑在教人员后的个月内,将其基本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省级有关主管部门和各级安置帮教办公室负责监督、指导基本信息沟通机制的运行,修改因详细地址出错而无法核实的信息数据。各乡镇安置帮教办公室人

6、员每日登陆全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接收本辖区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数据,认真进行核实比对,制定帮教方案,确定帮教单位和志愿者,在个月内向所在监所反馈上述情况。实行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沟通机制。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前一个月,监狱、劳教所、看守所进入全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查找出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实记录,补充填写其在押期间表现、危险性评估意见以及帮教建议。各乡镇安置帮教办公室及时将监所意见通报公安派出所和报告各乡镇人民政府。接收地应于接收到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的5日内,确定到达监所衔接的具体时间和人员,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反馈给监所。实行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机制。乡镇安置帮教办公室衔接到刑释解教

7、人员后,将其信息录入全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补充填写安置、帮教工作信息,按时上报县级安置帮教办公室,完善县级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帮教工作管理信息库、重点人员管控库信息。五、县局对今年综治考评任务指标分级部署落实情况为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司法行政系统综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印发XX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比细则的通知要求,以省司法行政综治工作考评办法为参照,结合实际制定本年度乡镇综治工作考评方案。考评原则。一是持量化考评的原则。将涉及区乡镇综治工作司法行政部分的主要内容进行量化分解,确定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

8、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共和国监狱法和国家有关安置帮教工作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在各级党委、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特定对象进行的就业安置和教育帮助的活动。第三条安置帮教工作的主要对象是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后五年之内的刑释解教人员。第四条安置帮教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安置和教育帮助,使之增强改过自新的观念,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第五条安置帮教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刑释解教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履行公民的义务,不受歧视的原则;按法律、法规、政策开展工作的原则;对

9、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坚持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管理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安置帮教工作应当坚持因人制宜与分类实施相结合、社会安置帮教与家庭安置帮教相结合、安置帮教与监所教育相衔接的原则。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截留、挪用。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七条市、县、乡应成立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政法工作的党、政领导担任,成员由综治、司法、公安、民政、劳动、工商、财政、税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第八条各级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县区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司法局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35人,

10、乡、镇、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办公室主任由司法所长兼任。第九条行政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帮教小组,帮教小组成员由政治觉悟高、热心安置帮教工作、群众威信好、有一定工作能力的人员组成。第十条各级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根据上级安置帮教工作部门的工作部署和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指导、领导、督促各级各部门安置帮教工作的开展;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表彰先进。督促并保障安置帮教工作经费的落实和使用。第十一条各级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是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起草制定安置帮教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安置帮教工作

11、动态、信息,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对领导小组部署的工作任务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组织有关会议,编发工作简报,整理储存资料,办理日常事务;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统计登记,督促落实帮教措施;完成上级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第十二条基层帮教小组主要职责了解掌握本辖区刑释解教人员情况,做经常性的思想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发现违法犯罪苗头,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上级安置帮教工作机构报告。第十三条安置帮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要职责:领导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协助党委和政府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指导。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职责:行使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

12、具体办事机构职能。公安机关主要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回归衔接和帮教工作。对重点帮教对象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到不脱管、不失控,严防重新犯罪。民政部门主要职责:对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暂无能力自谋职业、生活无着落或家庭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刑释解教人员,提供社会救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职责: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列入失业人员劳动就业规划,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帮助疏通就业渠道,为其创造就业条件,协助创办过渡性安置基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对刑释解教人员依法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应一视同仁,保护其合法权益。对从事个体经营确有困难的,应适当减免管理费。税务部门主要职

13、责:对过渡性安置企业和自谋职业的刑释解教人员创办的经济实体,经司法行政机关和劳动部门认可,按有关规定,在税收上给予优惠。财政部门主要职责:确保安置帮教工作所需经费的落实。工会、共青团、妇联主要职责:参与配合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特别是做好对职工、青少年和女性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关心其回归社会后的实际困难,维护其合法权益。第三章衔接工作第十四条监狱、劳教所、看守所须在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前一个月,对其进行回归社会后遵纪守法教育、就业与安置帮教政策教育,并告知其刑释解教后十日内,持刑满释放证明、解除劳动教养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和公安派出所报到。对正常刑满释放、解除劳

14、教人员,原则上提前二个月将其在监所内的认罪服法情况、改造表现、刑释解教时间、技术特长、择业意向以及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建议,一并填入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内,一式三联,分别以挂号信形式寄送被逮捕、劳教前户籍所在地县级安置帮教办公室和县级公安机关,附判决和劳动教养决定书的原件各一份。对遇有减刑提前释放的人员可在刑释解教前十五日内将上述材料寄送被逮捕、劳教前户籍所在地县级安置帮教办公室和县级公安机关。被依法裁定假释或批准保外就医的服刑人员、以及所外执行、所外就医的劳教人员,其刑满或期满时,监狱、劳教所应依法办理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有关手续。负责监外、所外执行的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应

15、在其期满前十五日内将有关情况,通报县级安置帮教办公室。对异地流窜作案的刑释解教人员,应将通知书寄送原户籍所在地县级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和县级公安机关;对家庭搬迁或异地投亲的,通知书应同时寄送异地县级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和公安机关;对无固定住址、无家可归的,放回原审判机关所在地,通知书寄送该地县级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和公安机关。通知书的填写要细致全面、字迹清晰,地址要写至村,确保准确,确实不详的,应予以核实,弄清情况后填写;通知书的发放要及时,有特殊情况来不及在刑释解教前发信的,电话先行通知其户籍所在地县级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和公安机关,之后一周内补齐有关手续。刑释解教人员离开监所时,要按规定发给其回家路费;有严重疾病又无亲属接领的,由监所派人将其送回,并通知当地派出所和司法所,由派出所、司法所分别办理有关手续,落实帮教措施。第十五条县级公安机关和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在接到通知书等材料后,应登记造册,并及时动员刑释解教人员亲属按时去监狱、劳教所、拘留所、看守所将刑释解教人员接回;被列为重点帮教对象的即将刑释解教人员,原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