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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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离职区别: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在新劳动合同法下,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很多方面规定相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相同,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都可以在法定情形下解除和终止。经济补偿和赔偿的标准相同,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或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都是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也就是说无固定期限合同在

2、解除和终止条件、经济补偿方面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样,所以企业没必要想方设法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两者比较大的一个区别可能就是:在固定期限合同下,当用人单位不再想留用某个员工时,可以在劳动合同期满时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只是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但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必须要有法定理由,如果有法定理由就只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如果没有法定理由那就要支付赔偿金,即两倍的经济补偿金。篇一:劳动合同法有关辞职条款劳动合同法有关辞职条款依据1995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见,劳动者解除劳动

3、合同,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办理。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条是关于劳动者预告辞职和试用期内辞职程序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预告辞职权。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履行。其次为有关手续办理规定了时间限制,必须在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

4、十五日内办理完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都必须履行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这包括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依法责令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形。用人单位出具证明的时间是在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规定用人单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主要是考虑

5、便于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1999年国务院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进行失业登记的必备条件,因此劳动合同法不仅将失业保险条例中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的义务上升为法律义务,而且还规定了法律责任。在第八十九条中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篇二:离职解除劳动合同

6、协议书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甲方: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乙方因个人原因,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年月日;二、乙方办妥工作交接等离职手续后,乙方_月份的出勤工资于工资发放日汇入乙方工资卡内;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四、自签字之日起公司已结算完毕以往所有工资及费用;双方今后无涉,双方均自愿放弃诉讼或仲裁的权利。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篇三:劳动合同到期离职劳动合同

7、到期离职我的劳动合同到3月30号就到期,我想到期后不续签了,但系我们是压一个半月的工资的,我怕到时,我不续签,他不把工资给我结清,所以想求助一下?我该怎样做才能,在不续签后能,把自己的辛苦钱拿清?谢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终止。如果你不愿续签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给你补偿。终止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

8、张。你有没有经济补偿,看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XX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

9、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

10、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1-2月份的工资是因个人原因没有及时领取,参照第37条;如是单位的原因可以直接提起辞职,单位还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合同到期离职和不到期离职有什么区别我自己提出的和公司提出的不续签有什么区别,有赔偿金么?合同到期离职和不到期离职有什么区别?什么情况下自己提出离职有补偿金合同到期不续签有经济补偿金,如用人单位能证明向您主张过在不变更原合同的基础上续签合同的,而您没有签是没有的。合同没有到期擅自离职没有补偿金,在合同期内,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而导致员工提出离职,是有补偿金的。如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主张赔偿金。合同到期算辞职吗?请问,合同期满后,双方都无意续签,

11、是算单位辞职还是自己辞职?单位需要补偿金吗?特别是以后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等,到哪里续?有失业保险吗?望得到权威的答复!1、合同期满后,如果双方都无意续签,应算单位与你终止合同关系。但你在合同期满后如果还继续在这家单位上班,就算发生了事实劳动关系,视同正式签署了一年期的合同。2、关于补偿金,各地的规定是不一样的。北京的文件规定是,根据你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所谓工资是指你在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实得工资。3、失业后住房公积金可以停交,你帐户里的钱存着,计利息。等到找到新工作后,把你的公积金户头帐号告诉新公司,他们就继续替

12、你交了。4、医疗保险如果自己不续交,就作废了。养老保险不作废,但停交一段时间肯定对你今后的退休养老金有影响。因此如果经济上还能承受的话,还是坚持交下去,或者断断续续的交也可以。5、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都是由各地区的社会保险中心一并管理,我不了解南京市的缴费管理办法,你需要自己去当地的社会保险中心问,你在社保中心除了了解保险的个人缴费的办法和缴费比例外,还可以办理失业救济金的领取手续。交辞职信后,30天过渡期内能否请探亲假啊?急!我交的辞职信,他们批的意见是:不同意离职。在一年以内我都没休过探亲假。我在另外一家公司面试通过了,我和他们谈的是3月1号报道,可是按现在的情况,我很难按期携带离

13、职证明去报道了,我该怎么做?探亲假要符合一定条件才可享受,且探亲应安排在年休假内。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经XX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辞职只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到时就可以走人了,无需公司批准。请问我已经在单位工作了一年,并且领导已经同意了我的探亲假。在我休探亲假期间,能不能想单位提交辞职申请。如果我提交辞职申请,提交的时间是按照我实际提交的时间算,还是按我探亲假结束的时间算?在合同期间,你可以随时提出解约,不受是否在假期的限制,但关于节约后的责任问题,要看你劳动合同的约定合适否有培训费等规定,一般来说

14、,提出解约后30天即可离职,从提出解约是算起。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终止有何后果案例:张某于XX年1月1日入职深圳某公司,与公司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为从XX年1月1日起至XX年12月31日。XX年12月28日,公司通知张某:因双方的劳动合同将于XX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不准备与张某续签劳动合同,请张某于XX年12月31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张某当日即书面通知公司:因双方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要求公司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不同意张某的请求,双方于XX年12月31日办理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XX年1月5日,

15、张某向深圳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审理结果:认定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裁决支付8个月工资的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案件分析:本案的焦点问题是:连续签定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员工要求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单位能否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关于对该条第项的理解,司法实践中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法规定无固定期限合同,本意是要鼓励劳资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只要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那么当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必须无条件地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没有终止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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