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模范寺庙先进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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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和谐模范寺庙先进事迹材料争创和谐模范寺庙争当爱国守法僧尼时间:XX年11月17日信息在全州宗教界爱国守法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共甘孜州委书记胡昌升宗教界各位朋友,同志们: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表彰爱国守法寺庙、教职人员和先进宗教团体。主会场热烈和谐,分会场秩序井然。刚才,汪洋同志宣读了表彰决定,会议表彰了获奖代表14个先进集体和50名先进个人,舒文同志宣读了新转世活佛名单,甲登活佛颁发了11名新转世活佛的证书,德格县康多寺、甘孜县白利寺、新龙县佛协作了交流发言。我听了深受启发

2、,有三句话与大家交流共勉。第一句话:获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是全州宗教界的榜样,爱国守法僧尼是新甘孜建设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广大爱国宗教人士响应和拥护党的宗教政策,深入开展和谐寺庙创建,争创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积极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宗教政策,继承和弘扬藏传佛教文化,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团结引领寺庙僧尼和广大信教群众与时俱进,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向,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有力维护了宗教正常秩序,促进了政教关系的和顺。一些寺庙长效机制建设有力,寺庙管理规范,僧尼不干政涉法,寺院不乱建滥塑、不违规举办佛事活动、不招收未成年人入寺。有的寺庙将法律知识引入

3、佛学院的教学内容,组织僧人学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刑法民法通则草原法等法律法规。有的寺庙积极探索宗教改革、扩大对外开放,教育信教群众将修建佛塔等宗教支出用于子女教育,带领寺庙僧尼兴办工艺品加工制造实体,促进群众就业,科学引领寺庙与社会文明进程相协调,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有的寺管会倡议寺庙和高僧大德不参与调解盗窃案件,支持政法部门依法处理,打压盗窃者不畏法律的嚣张气焰。有的寺庙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开展结对认亲、联户联僧、同心同向、寺庙工作广覆盖等活动,为深入推进群众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还有很多寺庙以及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其他宗教界朋友们,默默耕耘,如法传承教义教规,积极培养符合时代需要的合格僧

4、才和宗教界代表人士,为甘孜和谐稳定做出贡献;有的致力于佛学宣讲开示,引导信众避恶向善;有的承担寺管会负责人或成员的职责,长期协助政府宣传党的政策,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感化教育信教群众,在依法管理寺庙事务中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有的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回报社会等等。这里要特别肯定的是州县佛教协会,州政协副主席、州佛教协会会长甲登活佛亲自挂帅,4月份开始在全州宗教界大力开展“五二三”学教活动,组建了18个高僧大德宣讲团,开展宣讲410次,覆盖512座寺庙30000余名僧尼,之后各县佛协又组建宣讲团对409座寺庙、4000余名宗教人士进行集中宣讲,大力倡导寺庙僧人践行佛教教义,助益社会发展,服务信教群

5、众,做了大量有益于宗教、有益于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赢得了寺庙僧尼的积极响应和拥护,社会反响良好。回顾过去的工作实践,正是我们广大宗教界朋友,和全州广大干部群众在科学发展、反分维稳、服务民生等工作中殚精竭虑、团结合作、风雨同舟,才开创了今天的崭新局面。事实证明,全州广大宗教人士、州县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可以信赖的,是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甘孜”的重要力量。在此,我代表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向受到表彰的寺庙、教职人员、宗教团体,以及领到活佛证书的各位活佛表示热烈祝贺!向长期以来重视和参与宗教工作的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长期坚守在基层一线的寺管会干部、统战宗教工作者表示亲切的问候!向一直以来支持党

6、委政府工作,为甘孜的发展、稳定做出积极贡献的宗教界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为更好地帮助和服务寺庙僧尼,XX年6月以来,州委以“六大”活动覆盖群众工作,以“同心同向”的七大内容力推寺庙和僧尼工作,大力实施寺庙“五通”“三有”“三覆盖”等工程,近XX名州县级干部、上万名科级干部和全州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入寺走访、到家看望、恳谈交流、教育引导等方式,了解寺情僧愿,化解矛盾纠纷,帮助解决了许多困难问题。一些部门将行业职能覆盖全州寺院,解决了一大批寺庙的水、电、路、危房改造、安全隐患以及僧尼社会保障、困难救助、身体健康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比如民政、人社部门帮助万多名困难僧尼享受到低保,3万多名僧尼得到

7、了社会保障。发改、财政、水务、交通、电力等部门落实了144座寺庙水、电、路建设资金。卫生部门为5万余名僧尼进行了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建设、国土等部门依法规范寺庙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以及确权颁证等工作。州审计局在近60座寺庙开展财务审计,规范财务管理。安监、消防、食药品监督局等部门加强寺庙安全隐患排查。工商、税务以及人民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部门切实加强寺办经济实体的颁证、税收、资金监管等工作。一些部门虽然不管资金、不管项目,但还是想方设法、竭尽所能为寺庙解决困难问题,比如工会、团委、妇联、直工委、老干部局、烟草局等等。还有很多部门在同心同向活动中都做了大量的工作,州同心办每月都要给州委上报各县

8、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做得好的还要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发送给大家,每期月报、每条短信我都认真在看,都体现了各县各部门所做的工作,大家都做得很好,这里我不再一一点名。春风化雨,润物无声,通过干部和僧尼的真诚交友、良性互动,各级干部和僧尼之间从误解变成理解、从猜疑变成信任,宗教界朋友也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对党委政府的忠诚。不少寺庙开始主动拆除违章建筑,333座寺庙和4589名僧人积极参与爱心慈善日捐款活动。去年宗教界捐款捐物达230余万元,有些僧尼个人捐款超过万元,其中好几名超过10万元。两年的水乳交融,我们不但锤炼了一支忠诚、为民、务实的干部队伍,涌现出毕世祥、菊美多吉等全国先进典型;也熏陶出一批肝胆相照

9、、荣辱与共的宗教界朋友。两年的倾情实践,我们赢得了广大宗教界朋友和农牧民群众的真心拥护,据国家统计局甘孜调查队调查显示:%的群众对群众工作全覆盖表示满意,%的群众希望群众工作继续这样开展下去。两年的不懈努力,甘孜州的群众工作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中央各主流媒体刊载我州涉及宗教人士、困难群体、公职人员的群众工作报道300余条,中央领导作出肯定批示,省委领导要求总结推广。事实证明,通过开展群众工作、通过同心同向活动,干部、僧尼和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手越握越紧,心越贴越近、情越来越真;干僧情同手足、干群鱼水情深、政寺和谐顺通;各级干部、广大农牧民群众和宗教界朋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建“上善之州”的氛

10、围越来越浓。第二句话:希望寺庙僧尼学先进、创和谐。宋朝高僧景岑在谈论佛学最高境界时说过:“百尺竿头不动人,虽然得入未为真。百尺竿头须进步,十方世界是全身。”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寺庙和僧尼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希望广大僧尼在爱国守法上掀起比、学、赶、超热潮,展现康巴和谐寺庙新风貌,共树甘孜爱国守法僧尼新形象。一是要爱国爱教。爱国爱教是宗教界与祖国同呼吸、共命运的精神纽带,也是藏传佛教悠久的光荣历史传统。十世班禅大师说过“一切宗教活动,都要在爱国爱教的前提下进行,首先要爱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团结,其次要爱教,遵守佛陀教诲,严守戒律,学好宗教知识,多做善事,弘扬佛法”。今天,全

11、国各族人民正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在这个难得的历史机缘中,藏传佛教界应该始终高举爱国爱教旗帜,努力奉行佛教“大乘”思想,发扬佛教的优良传统,以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为重,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与党委政府同心同向,坚决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这都是爱国爱教的具体体现。“不依国主,则佛事难立”。我国历史上但凡佛法鼎盛时期,都是国运昌盛之时,只有国家强大了,人民的宗教信仰才有保障,白玉寺白玛罗布活佛转世工作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中央和省、州、县高度重视,白玉寺管会积极配合,派出工作组到印度卓郎林寺全程指导,将代表转世权的额骨成功带回白玉寺,从灵童寻访到坐床仪式,州县党委政府、统战宗教部

12、门、白玉寺管会未雨绸缪、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环环相扣,确保了白玛罗布活佛转世工作既依法依规又符合宗教仪轨,得到了中央和省委的高度肯定。下一步我们还要抓好白玛罗布转世活佛的培养培训,包括我们今天新颁证的各位活佛,要在学识上、品性上不断进取,真正成为政治上靠得住、佛学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宗教代表人士。今天我们欣逢盛世,国泰民安、繁荣富强的祖国为我们创造了弘法利生的坚固基础,我们应倍加珍惜、感恩奋进、同心同向,共创和谐家园,只有团结,国家才能富强,只有团结,人民才能幸福,只有团结,藏传佛教才能得到健康传承。二是要知法守法。法治是政治文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标志,凝结着人类智慧,为人们所

13、向往和追求。我们讲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实际上最基本的要求是遵纪守法,这是基础,在此前提下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是高层次上的相适应。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若干决定,因此,我们必须厉行法治,依法管寺管僧,但当前,我们还有少数僧尼对依法的问题认识不足。今年我们出台了甘孜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实施细则,规范了政府、寺庙、寺管会以及僧众的权利和义务。今年也是我们的“学法年”“法治甘孜”建设年,我们有些寺庙工作做得很好,进一步摸清了寺庙的人员状况,帮助广大僧众解决了实际困难问题,不断推动管理制度创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不能建立在违法的基础之上,每一名僧人的身份首先是公民,公民的身

14、份是先天的,在座的每一个人生下来就是中国公民,而其他的身份是后天的。我国宪法规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一个地方,绝不允许有法外之人、法外之域。任何组织、任何公民都必须拥护和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这是铁的原则,也是基本要求。法律是所有公民的行为底线,是第一守则;作为僧人而言,法律是僧众的第一戒律,佛法无边,僧人有界,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就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任何人都一样,只要违法了,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近年来,我们很多本身非常善良纯朴的僧尼,因为不懂法律常识,被别有用心的人挑唆利用,参与一些非

15、法活动甚至犯罪,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既耽误了自身的修行,也给寺庙造成不良的甚至是恶劣的影响,还给家庭带来痛苦,令人深感惋惜。宗教界要从事自己的宗教活动,不仅需要法律的规范,更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我们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还要重点学习国务院、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甘孜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政策,不光我们自己要学,还要给别人讲。刚才,格达活佛交流发言强调“不漏国税”“不犯国制”,龙树菩萨在亲友集中也说要“依尊胜者获尊胜,故应亲近胜自者”,就是说依止一个比自己修行功德更高的善知识,就会得到更大的进步。今天受到表彰的寺庙、宗教团体和僧尼,都是甘孜州的尊胜者,要

16、继续发扬你们的引领作用,倡导亲友和僧众学法守法用法,你把法律讲给一个人听,就造了一份善业;讲给所有人听,就修了无限功德。三是要科学解经。习总书记在和宗教界人士座谈的时候讲:“广大宗教界人士要继续发扬爱国爱民的优良传统,通过科学解经,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正确理解宗教教义,让大家都能够安安心心的发展经济、改善生活”。这即是对我们广大宗教界人士的一个高度评价,也是对我们提出的希望和要求。大家都知道“郎达玛灭佛”,其根源就是在于当时的社会推行“七户养僧”制,老百姓民不聊生,加之僧人干政、花天酒地、戒律废弛,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郎达玛灭佛”,这次佛教史上的大灾难,“郎达玛灭佛”只是外“缘”,佛教内部的腐败才是真正的内“因”。宗教只有与社会相适应,才能够真正的生存,我在1999年写的一篇文章宗教未来的发展趋势里就提出过这个观点。如果宗教不能够与社会相适宜,它终将会被社会所抛弃。我们经常谈到的“戒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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