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履行抗辩权成立,则对方的履行请求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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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履行抗辩权成立,则对方的履行请求权消灭二)掌握抗辩权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可以暂时拒绝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要求的权利。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需要注意的是,抗辩权的行使只能暂时拒绝对方的履行请求,即中止履行,而不能消灭对方的履行请求权。一旦抗辩权事由消失,原抗辩权人仍应当履行其债务。1、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同时履行,是指合同订立后,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当事人双方不分先后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的行为。同时履行抗辩权,

2、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施工承包合同就是双务合同,施工单位有义务要修建工程,建设单位有义务要支付工程款。只有一方有义务的合同称为单务合同,例如赠与合同就是单务合同。抗辩权必须适用于双务合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的债务双务合同是产生抗辩权的基础,单务合同中不存在抗辩权的问题。2)在合同中未约定履行顺序这正是同时履行的本质。如果约定了履行顺序,其抗辩权就不是同时履行抗辩权,而是后面要提到的异时履行抗辩权了。3)当事人另一方未履行债务4)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与效力

3、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由当事人行使,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适用。2)同时履行抗辩权有阻却对方请求权的效力,没有消灭对方请求权的效力。2、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先履行一方的履行的请求。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的对待给付债务;2)合同中约定了履行的顺序;3)应当先履行的合同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债务或者没有正确履行债务;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与效力先履行抗辩权在当事人行使时,可采取明示或采取默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在他方未先履行义务前,可拒绝自己履行义务,并不承担违约

4、责任。3、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概念不安抗辩权是指具有先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当相对人财产明显减少或欠缺信用,不能保证对待给付时,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依据合同法第68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例:应当先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B、法定代表人被追究刑事责任C、丧失商业信誉D、企业负有较大债务E、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

5、参考答案】ACE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1)双方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2)债务履行有先后顺序3)履行顺序在后的一方履行能力明显下降,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4)履行顺序在后的当事人未提供适当担保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与效力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负有对相对人欠缺信用、欠缺履行能力的举证责任。中止履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例:在某建设单位与供应商之间的建筑材料采购合同中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支付材料款。期间,建设单位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供应商遂暂停供应建筑材料,要求先付款,否则终止供货。则供应商

6、的行为属于行使()。A、同时履行抗辩权B、先履行抗辩权C、不安抗辩权D、先诉抗辩权【参考答案】C熟悉代位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了保障其债权不受损害,而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债权的权利。如果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可以由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代位权:债权人对债务人债权到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到期;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代位权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例:甲欠乙50万元工程款,乙又欠丙20万元货款。因乙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又不能清偿对丙的欠款,为此丙起诉甲要求支付欠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丙不能以自己的

7、名义起诉甲B、丙起诉甲是在行使代位权C、丙的主张应当以50万元为限D、丙必要的诉讼费用由自己承担【参考答案】B了解撤销权1、概念2、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的行为包括如下三种情形:1)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也就是说,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但是,债务人免除了该第三人的债务。2)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这主要指,债务人将其财产赠与他人。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发生在债权人的债权成立之后债权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效力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侵害债权人债权例:下列事由中,债权人不能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是()。A、受让人明知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B、债

8、务人放弃到期的债权C、债务人将巨额财产赠予他人D、债务人出售其全部财产【参考答案】D3、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五、合同的变更、转让与权利义务终止掌握合同的变更1、合同变更的概念合同的变更有广义与狭义的区分。狭义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变更。广义的合同变更是指除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外,还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这实质上是合同的转让。2、合同变更的类型合同变更分为约定变更和法定变更。约定变更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变更合同。例:甲乙两公司签订了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才能变更的

9、情形是()。A、甲公司名称变更B、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C、合同签约人变更D、采购数量变更【参考答案】D法定变更法律也规定了在特定条件下,当事人可以不必经过协商而变更合同。合同法第308条规定:“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3、合同变更的条件合同关系已经存在。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转载于:写论文网: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履行抗辩权成立,则对方的履行请求权消灭)确的,推定为未变更。例: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A、变更B、重新协

10、定C.、则上变更D、未变更【参考答案】D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法院、仲裁庭裁决,或者援引法律直接规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方式4、合同变更的效力合同的变更仅及于发生变更的部分,已经发生变更的部分变更后的为准;已经履行的部分不因合同变更而失去法律依据;未变更部分继续原有的效力。5、注意施工合同变更可能的六种情形如合同中工作数量的改变等。掌握合同的转让1、合同转让的概述合同转让的类型:1)合同权利转让2)合同义务转移3)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2、债权转让转让的条件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一、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概述双务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是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

11、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二、同时履行抗辩权1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有以下一些观点:有的学者认为:“同时履行之抗辩权,亦称履行契约之抗辩权,谓为双务契约当事人之一方与他方当事人未为对待给付前,得拒绝自己给付之权利。其构成要件为:双方之债务由同一方之双务契约而发生;须当事人之一方无先为给付之义务;须相对人未为给付或未为给付之提出;同时履行之抗辩以对待给付之可能时为限,得行使之。”史尚宽:债法总论,577587页,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XX)有的学者认为:“同时履行抗辩亦称为契约不履行之抗辩,即因契约互负债务者,于他方当事人未为对待

12、给付前,得拒绝自己之给付。但自己有先为给付之义务者,不在此限。同时履行抗辩的要件为:须因同一契约;双方互负债务;须被请求人无先为给付之义务;须他方未为履行。”黄立:民法债编总论,542549页,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XX)有的学者认为,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之权。其构成要件为:1须由同一双务合同共负债务;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3须双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4须双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崔建远:合同法,110页,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有的学者认为:“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

13、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到合同履行期时所享有的拒绝履行债务或者拒绝履行相应债务的权利。其发生须具备以下条件:1须基于同一双务合同所产生的当事人的互负债务;2须对该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同时履行;3须对方不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规定。”曹三明:合同法原理,162页,北京,法律出版社,XX)有的学者认为:“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在无先后履行顺序时,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之权。其构成要件:1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王利明主编:民

14、法,276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有的学者认为:“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当事人一方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自己的履行。其存在的法律根据在于双务合同的牵连性,即一方的权利与另一方的义务之间具有相互依存、互为因果的关系,体现在三方面:发生上的牵连性、履行上的牵连性、存续上的牵连性。”王利明、崔建远:合同法新论,330页,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XX)2同时履行抗辩权必须符合以下构成条件:第一,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这就是说,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债务是根据一个合同产生的。如果双方的债务基于两个甚至多个合同产生,即使双方在事实上具有密切联系,也不产生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双方当事人所负的债务之间必须具有对价或牵连关系。第二,须双方所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如果债务都不存在,或合同已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或债务虽然存在但双方的债务并未同时到期,也不能发生同时履行抗辩。第三,须对方未履行债务。原告向被告请求履行债务时,原告自己已负有的与对方债务有牵连关系的债务未履行,被告因此可以主张同时履行债务。第四,须对方的对待履行是可能履行的,同时履行是以能够履行为前提的,如果一方已经履行,而另一方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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