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大材料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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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华中科大材料学院院长XX年华中科技大学材料学院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申请材料姓名:学校:院系:专业:联系手机:电子邮箱:感兴趣的老师1:感兴趣的老师2:夏令营申请注意事项纸版申请材料:1、所有提供纸版材料信息必须与网报信息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材料作假。2、申请材料必须使用A4纸并双面打印。3、申请材料首页必须使用提供的“封面”,末页使用提供的“声明”,无需再自行添加封面或包装。4、已发表文章只需提供文章首页,书籍只需提供书籍封面及目录。6、材料若不符合以上要求一律不予接收。其他注意事项:1、

2、路费仅报销从学校所在地或家庭所在地到武汉的往返普通硬座火车票。2、出于低碳环保考虑,此次夏令营会议日程、校园地图等材料仅提供电子版,请同学自行下载,如有需要请自行打印。3、报到时将发放文化衫和胸牌,夏令营期间需全程佩戴胸牌,否则无法参加笔试和面试。4、武汉暑期气候湿热,请同学自行准备必备药品,在营期间如有不适请及时跟领队老师联系。华中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申请表基本信息姓名:性别:籍贯:身份证号:学校:专业:电子信箱:移动电话:家长姓名及紧急联系电话:辅导员姓名及联系电话:您最感兴趣的二个老师:1、2、何时获得何种奖励或荣誉:何时参加过哪些科研工作,有何学术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

3、工作:你认为有参考价值的其他内容:个人陈述姓名:请用大约1500字介绍你的学术背景、将来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研究生毕业后的就业目标等。个人陈述应由申请人独立完成,如发现是由他人协助完成,将取消申请人资格。专家推荐信以下请申请人填写:姓名:请你将这部分内容填好后,与自备的推荐信信封一同交给推荐人,并请推荐人将写好的推荐信装入信封后密封,在封口骑缝处签字后交还你。推荐意见必须由推荐人独自填写。如发现申请人参与填写推荐意见,将取消其资格。申请人有权查阅推荐信的内容。但为保证推荐意见的机密性和客观性,申请人可以放弃这一权利。申请人如不承诺放弃,只能在入学后申请查阅推荐信。如果申请人愿意放弃

4、查阅推荐信的权利,请在此处签名:申请人签名:日期:年月日以下请推荐人填写:上面签名的同学正在申请华中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XX年夏令营,需要您提供推荐信。您公正而详尽的推荐意见将对我院的选拔工作大有帮助。首先请您在此页背面参照以下问题进行说明:1、您通过什么方式、对申请人有多长时间的了解?2、您对其思想品德、道德修养的评价;3、请详细说明您所了解的申请人治学的优势和劣势、知识结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工作成果、创新潜力等,与其他同学相比,他有什么特点、长处与弱点。如能将申请人与您所熟悉的我校某位同学、或您同时推荐的其他同学进行比较,将是特别有益的。如果只是泛泛而论,缺乏有说服力的论据,可能

5、会影响推荐的效力。请您参照以下内容,比较申请人和他/她的本科同专业同学,在适当的空格内非常感谢您提供的宝贵意见。非常感谢您提供的宝贵意见。请您将写好的专家推荐信签字后交给申请人。材料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1.具有坚实的材料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动向;2.掌握材料学的工艺设备、测试手段与评价技术,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解决工程中局部问题的能力。做出具有学术意义或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3.熟练掌握运用一门外国语;具有本领域从事科研或教学工作的能力。二、主要研究方向1.表面科学与工程3.新型金属和陶瓷材料5.新型能源材料及器件2.新型块体非晶及纳米材料4.复合材料6.光电材

6、料与电子封装技术三、学习年限全日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为3年。四、学分要求与分配总学分要求38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要求24学分,研究环节要求12学分,具体学分分配如下表:五、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六、研究环节与学位论文执行学校有关规定要获得本环节的学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在3年的学业期间应该参加本院组织的学术报告6次以上;(2)以第一作者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华中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教务处有关规定,为规范在本科生中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和直接

7、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工作,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来自:写论文网:华中科大材料学院院长)培养的力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学院各系各专业推免生的工作,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我校按规定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具有免初试的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本办法所称接收,是指招生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第四条推免生工作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推荐单位和接收单位均应制订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接收标准及

8、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第五条进行推荐和接收工作,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其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察。第六条取得本院保内免试指标,仅限本院使用。第七条学院成立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由教研室、教务科、学工组及各系、各中心教学负责人组成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实施学院推荐工作。第八条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类型和学院的实际情况,按比例分配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的推免生名额。1学院推免生名额按学校下达的指标,按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15%左右确定;2实验班推免生名额,由院系按相应管理办法在院内调控执行。32+2或2+3辅导员

9、、研究生支教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艺术特长生和体育特长生等类学生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划拨推免生名额,不占学院推荐指标。第九条学校下达的校内推免生名额不得跨院系使用,向校外单位推荐的名额不能转入校内使用。截止学校规定时间后,被确定的推免生如果无招生单位接收或本人放弃,则该生推免生资格作废,名额不得转让。第十条推免生和直博生的推荐条件:1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4学风端正,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

10、果记录;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6学习成绩优良,且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加权平均成绩居本年级或专业排名的前50%;7在同等条件下参加过校级以上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学生优先。第十二条对确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且平时成绩(不含奖励分)排名居本专业的前50%,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第十三条推免生和直博生的推荐程序:1教务科向学工组提交前三年裸分成绩排名。2学生本人申请并向学工组提交有关成果与奖励证明原件。3.院按规定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考核,择优确定推免生

11、名单并在院内张榜公布,公示期不少于七天。5正常参加校大学生艺术团活动和校高水平运动队训练比赛的艺术、体育类特长生指标单列。具备条件的特长生必须参加艺术团、运动队的考核与综合排名,并由艺术团或体育部推荐参加接收院的综合考核及面试,名单确定后需在校内公示,征求意见。6特殊创新人才名单和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推荐免试生名单,经学校推免生领导小组评审后由院(系)张榜公示,征求意见,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作弊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7学院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确定的校内和校外推免生的名单报送教务处,并通知学生填写教育部统一格式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免试生和直博生名单经学校本项工作领

12、导小组审核并公示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向全校公布。第十四条免试生和直博生的推荐考核要求:1推免生和直博生均应参加推荐考核。各院(系)对每个推免生、直博生的考核小组成员不得少于五人,考核小组成员均应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推免生的综合成绩由学生平时成绩和考核成绩组成,平时成绩占70%、考核成绩占30%。平时成绩为前三年(五年制为前四年)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的历年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平时成绩的计算均按第一次与同班同学一起考试的成绩确定。考核成绩由学生奖励分和推荐考核成绩组成,其中学生奖励分占3%、推荐考核成绩占27%。3学生中奖励分最高者记为3分,其他学生的奖励分计算方式S=*3*100%。

13、4推荐考核一般由业务课笔试、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三部分组成。5学院在对推免生和直博生推荐考核的同时,党组织和学工部门还须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和心理素质进行考核并提出意见。6.关于推免生综合评定中的奖励事宜,各院及相关单位可参照华中科技大学关于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细则拟定本单位推免生奖励办法,并提前告知学生。第十五条学院应加强推免生工作管理,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凡涉及推免生工作原则和具体方案及推免生名单等重要事项都应认真研究、由院系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第十六条推荐单位应将有关推免生政策规定、推免资格、申诉渠道等公开。学生对推免工作有意见和建议,可向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第十八条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推荐资格: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3.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第十九条参加了考核但未被推荐免试的学生报考研究生,教务部门可出具推荐函。第二十条本办法从XX级及以后入学的本科生开始执行。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务科及学工组负责解释。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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