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学部护理专业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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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北大医学部护理专业招生计划XX北大医学部考研考查科目和重点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二、培养类型北京大学医学部招收的研究生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学术型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

2、;一类是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三、选拔方式推荐免试:按教育部文件精神,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攻读研究生学位。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事宜。详情请见北京大学医学部XX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说明。全国统一考试: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进行。四、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贡献力量,品德良好

3、,遵纪守法;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护理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报考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限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本科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的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学习或工作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可以报考医学科学硕士学位研究生,但不能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1明及成绩单;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

4、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如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业务课,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学校不提供奖学金。4.报考护理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者,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入学前通过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往届本科毕业生要求获得护士执业证书。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五、报名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采取网上报名并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凡有违背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填写电话宜为手机号码,

5、以便接收有关招生事宜的短信通知。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等事宜请于九月下旬浏览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3报名后的相关材料在复试时提交,详见第十一条。4报名费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收取。5报考全国统考硕士生的考生请务必对照北医XX年硕士生招生目录,注意查看“医学部XX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拟录取公示名单”。特别提示:1)不能报考已经拟录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及研究方向;2)招生目录的备注中注明“推荐免试生”字样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即使未招收推荐免试生也不能报考。3)凡考生错报已录取推免生或明确注明招收推免生的专业或研究方向,相关责任自负。北医研招办在资格审查时将自行将考生的报考志愿在北医范围内按照相同或相近

6、的专业及研究方向调整。错报考生请自行登录北医研招网查看更改报考专业信息。六、入学考试1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2初试时间及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3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或4月初,具体说明如下:医学部实行差额复试,在达到复试分数线基础上,由各学院根据差额复试的比例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临床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当年有关规定执行。七、医学部自命题综合考试科目包括内容1基础医学综合:含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免疫学;22

7、卫生综合:含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3卫生综合:含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4卫生综合:含公共卫生基本知识、流行病学基础、社会医学;5药学综合:含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6口腔综合:含口腔内科学、口腔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7生物综合:含细胞生物学、遗传学、微生物学;8政治综合:含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时事政治;9物理综合:含力学、电学、光学、原子物理学;10历史综合含近代中国史、现代中国史、世界历史。11护

8、理综合:含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八、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用心理学专业学位、药学专业学位、公共卫生专业学位、临床医学和护理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培养期间可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经考核,按比例择优进入博士阶段,实行硕博连读;硕博连读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分段连续培养、阶段考核筛选、择优选拔进入第二阶段、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培养方式,第一阶段为三年,第二阶段为两年。详情请登陆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进入“管理规定”查看。九、学费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

9、学年/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XX元/学年/生。十、奖学金和助学金1.医学部将根据国家,北京市、大学等相关文件精神设立研究奖助学金。月资助力度不低于往年。2.医学部对参与科研、教学、管理的研究生根据工作情况发放“三助”津贴,99%的硕士生可获此津贴。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学生其助学金由导师视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十一、就业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如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销、合并不能接收,由学生自谋职业。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十二、资格审查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考生经考试获得复试资格,接到复试通知后按以下要

10、求提交材料: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查看关于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打印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的公告中的登录规则下载打印。2个人陈述: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硕士招生,下载“北京大学XX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3大学本科成绩单:非应届生加盖母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5已完成的科研成果、其它获奖证书等。6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提供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材料按顺序左上角装订,并列出目录,分别装订成原件和

11、复印件各一份。材料中凡属原件部分均订在一份中,其中第5项只订在复印件中。在复试时原件交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另一份复印件面试时交面试小组。报考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十三、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时在医学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十四、调剂录取1医学部各院系内各招生专业名额可根据生源情况及相关规定相互调剂。2达到教育部当年公布的复试基本线,而未能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联系、调剂到其他院校。在每年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而未被北医录取的考生中多数被调剂录取到其他院校。十五、违纪处罚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

12、肃处理。十六、医学部不出售历年考研试题,不举办考研辅导班。十七、特殊说明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结束后,将在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公布北京大学医学部接收推免生情况,请予关注。【北京大学医学部专业】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网站-北京大学医学部分数线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章程一、总则1.为保证北京大学医学部本科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保证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育部教学函4号文件“关于北京大学招生工作的批复”、“北京大学招生章程”和医学类专业的特点,制定北京大学医学部医学类招生实施细则。2.北京大学医学部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3.

13、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4.本细则适用于北京大学医学部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二、机构1.北京大学医学部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招生办公室、学科专家及医学部各学院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医学部招生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及各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的重大事项等。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由医学部纪委书记及监察室负责人组成,对招生全过程实施监督。2.北京大学医学部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部务会和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授权下进行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医学部主管教学工作的主任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医学部纪委书记、医学部教

14、育处处长和招生办公室主任等,医学部纪委书记作为成员实施监督。3.医学部招生办公室是医学部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医学部本科生的招生工作,其职责如下:执行国家招生方针政策,贯彻学校招生总体规划;拟定招生计划;根据需要组建招生工作组,选派、培训招生工作人员;组织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修订印发招生简章;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和新生报到工作;统计招生信息和招生资料的核对、归档工作。三、计划与录取1.在北京大学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医学类考生报考的特点,医学部各专业实行单独代码招生,单独设定提档分数线,单独录取。2.北京大学医学部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

15、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等因素,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3.医学部只招收理科考生,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录取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4.录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医学部提档要求的情况下,遵循以下原则:分数优先原则、志愿优先原则、德智体综合优先原则,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5.医学部在各省专业录取时,依据报考次序的不同,各专业志愿间设一定的分数级差,一般在5分以内,同等条件下将先后参考语文、英语、化学或理科综合成绩。6.医学部对于省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各种加分,在提档时予以认可,但在录取时均按实际考分排队,加分仅在考分相同情况下予以优先考虑,医学部认定的自主选拔考生按照相关规定执行。7.北京大学医学部体检标准执行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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