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正职六个不直接分管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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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党政正职六个不直接分管工作情况汇报全县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落实情况的工作总结为进一步强化对“一把手”权利的有效制约和监督,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XX年3月10日,我县出台了*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在全县各级各单位中全面深入落实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项目建设、物品采购、行政审批的“五不直接分管”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进一步促进了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制度执行到位。我县高度重视各级各单位党政正职“五不直接分管”和

2、末位表态制度的落实,作为加大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推进权力阳光、规范运行的重要工作加以推进,在四个班子会上进行专题讨论,专题印发了*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落实“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各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将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到位,报县委办和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备案,保障了制度有效执行。二是健全配套措施,制度保障到位。本着分权制衡原则,我县对各级各单位党政正职“五不直接分管”后的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科学划分,做到一名副职不同时分管财务、人事、工程项目建设、物品采购、行政审批两项以上工作,且分管财务的领导班子成员不同时分管工程建

3、设和物资采购(来自:写论文网:党政正职六个不直接分管工作情况汇报)工作,1避免权力过分集中。同时,深入推进中介机构选聘委托管理、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项目评审及落地推进、财政支出流程等重大制度的贯彻落实,规范廉政风险防控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配套措施,严格决策程序管理,形成了“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制度落实到位。县纪委把“五不直接分管”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在党风廉政考核细则中明确主要负责人不认真执行“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对分管副职疏于监督管理,造成失职渎职或出现违纪违法等行为

4、的,将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并扣所在单位党风廉政考核分。在近期开展的全县党务、政务公开检查中也将制度落实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督查、督促,有力促进了制度落实。目前,全县各级各部门已全部严格按要求调整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一步健全,“一把手”发生违纪问题的廉政风险明显下降,权力运行透明度和科学性有效提高。四是制度运行顺畅,成效十分明显。*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运行近一年以来,效果十分明显。以往各级各单位的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等这些重大事项,都是由各单位的一把手直接分管,虽然决策时都经过班子集体讨论,但因为是一把手分管,班子副

5、职讨论时可能会有些顾虑,一些意见不愿意提。现在全县落实了“五不直2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这些重要事务不用一把手直接分管了,集体研究时大家表态就更放得开,而且“一把手”末位表态,避免了讨论时大家以“一把手”的意见先入为主,问题考虑得更加周到、充分,决策也更加科学、民主了。3县二中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正职“四不直接分管”工作情况总结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和静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党政正职“四不直接分管”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县二中党支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党政正职“四不直接分管”,并修订了我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拟定了“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现就这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6、简要总结如下:一是明确责任管理。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规定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事项,而由班子其他成员具体分管。凡涉及以上工作事项,属一般问题的报分管副职同意后,执行落实;凡涉及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经分管副职审核,经党组集体研究做出决定后,执行落实。形成了“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二是严格规范管理。为进一步规范人事、财务、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等各项工作的管理,对现行的相关制度进行修改完善,经费开支经党支部研究后由分管领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在确立党政正职“四不直接分管”基础上,分管副职要主动接受主要

7、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局人事、财务等物资采购等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向党支部汇报。党支部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进一步严肃纪律,加强管理,坚持把中央八项规定及县委“四不直接分管”要求真正落到学校实处,把我校党风廉政工作推到一个新的高度。XX年10月10日党政正职“四不直接分管”制度根据xxx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党政正职“四不直接分管”暂行规定文件精神,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行党委、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从制度层面规范党政正职依法行使权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实行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四不直接分管”制度。坚持民主集中

8、制原则,建立健全“集体决策、正职监管、副职分管、程序规范、风险防控”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二、党政正职是党委、人大、政府的正职领导。三、严格财务管理,明确审批程序,建立并实行分级负责、财务会签、集体讨论和财务公开的相关制度。日常费用支出由相关部门提出计划,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较大额度财务的支出方案先由相关部门会同分管领导提出计划,班子集体讨论实施。党政正职不得违规插手和干预拨款、贷款、借款等工作,以及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减免有关税费。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开展,要加大竞争上岗和积极参与上级公开选拔干部工作力度。干部调

9、动,需对拟调入人员进行考察,班子成员听取考察情况后集体研究决定。不向组织人事部门对特定人选制定干部调整建提出方案;不准在机构变动时突击推荐干部;不准在本人即将调动时,突击推荐提拔干部。五、管辖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招投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运作规则。党政正职不得以打招呼、批条子、暗示等形式,干扰或插手工程招投标活动;严禁为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承揽设计、施工工程建设等。按规定可以不进行公开招投标的工程,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严禁党政正职个人内定施工单位。工程建设、招投标及竞价承包中的一些重大事项等,按规定进行审核。竞价承包的方法、程序、结算等,要及时向领导班

10、子和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公示,严禁以任何借口规避招投标。六、各站所、各部门小额度的物资采购,由各站所、各部门提出计划,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党政办实施。较大额度的物资采购,由相关单位提出计划,分管领导审核,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后执行。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物资,要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提出采购计划,由政府采购中心实施集中采购。党政正职不准擅自决定和从事任何大宗物资采购事宜。七、在财务、人事、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四不直接分管”领域,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政正职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既要充分支持副职在分管范围内开展工作,又要有效监督副职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八、结合推进党务、

11、政务等公开工作,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目标要求,并在单位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九、党政正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通报、诫勉谈话或纪律处分:未落实“四不直接分管”制度的;未正确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因对分管副职教育和监管缺位,致使本单位出现违纪违规问题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应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决定,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违反廉政准则的其他情形。十、分管副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通报、诫勉谈话或纪律处分:违反业务流程、超越工作权限,擅自作出处理决定的;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决定和分工正确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务、人事、工程招标和物资采购相关政策、法规,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违反廉政准则的其他情形。中共xxxxx委员会二一四年十一月三十日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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