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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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自查报告XX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注:表内无法填写的情况,可在备注栏中填写,还无法填写的,请用续页纸写明并粘贴此表后。当前处分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处分决定是对违反党政纪的人员作出的处理决定或意见,处分决定能否执行到位,直接决定着违纪党员干部能否真正受到处理,其他干部能否受到教育,只有处分决定执行到位才能维护党政纪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才能体现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权威和效果,才能维护好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声誉和形象。根据笔者多年来的办案、审

2、理工作实践,当前处分决定执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一、处分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1、一些单位存在着处分决定不及时执行的问题。由于好人主义思想作祟,一些单位领导不及时召会,研究处分决定的执行,不安排人员做好处分决定执行有关工作,致使处分决定一直拖着,少则半年,多则长达两三年,不能及时处理到位。2、一些单位处分决定执行中存在着不到位的问题。表现在处分决定执行过程中,只影响当年考核、评先进、十三个月奖励工资,对工资、职务等方面没有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处理。3、一些单位处分决定执行过程中没有按照规定范围进行宣布,处分决定没有及时送达,处分决定没有让受处分人进行签

3、字等。4、一些单位处分决定执行中存在着畸轻畸重的问题。表现在同一案子对一般干部处理重,对领导干部处理轻,有些案子处理没有严格按照党政纪处理条规对照处理,有些案子人为的进行了减轻或从轻处理,但不具备从轻或减轻处理的依据和情节。5、处分决定执行后不能及时报告上级部门进行备案。二、解决处分决定执行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处分不执行等于打白条。处分决定不能有效执行,损害了党政纪的严肃性,造成了违法违纪者不能得到应有的处理,也导致了一些不稳定因素的发生,对涉案单位和办案部门造成了不必要的影响和危害。对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一是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各单位、各部门要确定专人从事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要对有

4、关人员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组织外出学习审理业务知识和经验,使其尽快熟悉案件处理的程序和要求,掌握案件审理工作技能,不断提高案件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处分决定执行打好基础。二是加强处分决定执行监督检查。各镇、各部门纪委纪检组对本单位受处分人员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要认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随时解决。县纪委要会同组织人事等部门对全县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予以解决,使处分决定执行不留空白,不留隐患。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一些部门不严格执行处分决定的问题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单位在年终考评中不能评为优秀单位。四是要建章立制,不断规范

5、处分决定执行,要建立健全处分决定宣布、送达、执行报告等制度。对处分决定执行后不及时报告的单位,要督促及时报告,对处分决定执行报告有关资料不健全的,要督促补齐有关资料,县纪委、各镇、各部门要确定专人抓好处分决定执行报告工作,使处分决定执行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发挥处分决定执行的真正作用和效果,要创新建立处分决定执行公示制度,对涉及单位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要在有关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不及时处理的,要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处理。要落实处分决定执行宣布、送达、执行签字制度,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各环节、各程序全面到位。对个别不重视处分决定执行的单位主要领导要建立约谈制度,由县纪委领导定期约谈,明

6、确认识,夯实责任,督促其认真抓好所在单位的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五是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每两年对全县各镇、各部门所办案件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案卷中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要坚决进行整改,责成有关单位将处分决定执行到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编总则第一章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一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制定。第二条本条例的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

7、贯彻执行。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处理。第四条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凡是违犯党纪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必须给予相应的处分。第五条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地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地予以处理。第六条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

8、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第七条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第八条本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第九条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第十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第十一条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改组;解散。第十二条党员受

9、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第十三条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各种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相应处理。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其中,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

10、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第十四条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再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第

11、十五条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第十六条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第十七条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转载于:写论文网: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宣布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第十八条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

12、应当从重处分。第十九条从轻、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分则中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或者较重的处分。第二十条减轻、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分则中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或者加重一档给予处分。本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前款减轻处分的规则。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分: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主动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主动退出违纪违法所得的;有其他立功表现的;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第二十二条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

13、委决定或者经省级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量纪幅度以外减轻处分。第二十三条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强迫、唆使他人违纪违法的;串供或者伪造、销毁、隐匿证据的;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包庇同案人员或者打击报复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的;有其他干扰、妨碍组织审查行为的;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第二十五条一人有本条例分则中

14、规定的两种以上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如果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即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二十六条基于一个违纪故意或者过失,其行为触犯本条例分则中两个以上条款,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第二十七条二人以上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除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外,从重处分;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党纪处分。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处分

15、。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教唆他人违纪违法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第二十八条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处分。第二十九条对于本条例没有规定但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确需追究党纪责任的违纪行为,比照分则中最相类似的条款处理。需要比照处理的案件,按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应当由省级党委、纪委批准处理的案件,报请中央纪委批准;应当由省级以下党委、纪委批准处理的案件,由省级纪委批准并报中央纪委备案。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的;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有期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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