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学习材料(共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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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保密工作学习材料(共7篇)保密工作培训材料保守国家秘密是宪法规定的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涉密人员必须承担的责任,保密工作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这项重要工作,却往往被有些同志所“忽略”,“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和“无密可保,保密无用”的思想,淡化了人们的保密观念,放松了应有的警觉,致使泄密事件不断发生,给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为帮助我校广大师生员工和涉密人员学习、了解和掌握保密工作基本知识,我们下发保密工作宣传材料,望广大师生员工特

2、别是涉密人员,认真学习,增长保密知识,掌握保密技能,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环境,更好地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责任和义务。一、保密法颁布的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于1988年9月5日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89年5月1日开始施行。保密法是全体公民履行保密义务的法律依据,是制止泄密违法行为,准确有力地打击各种泄密犯罪行为的法律武器。二、保密法的基本内容保密法共五章三十五条。第一章“总则”是关于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的若干基本规定,共七条。包括立法宗旨,国家秘密的定义,保密工作的方针,保密工作的管理体制,保密义务的设定以及奖励。第二章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第三章保密制

3、度;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保密法的基本内容,可以归纳为五部分:1、保密工作的方针保密法总则第四条规定:“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2、国家秘密的定义保密法第二条作了明确的表述:“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3、国家秘密的范围保密法第八条作了明确规定:(1)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

4、项;(7)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4、国家秘密的等级保密法第九条将国家秘密的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并原则规定了区分三个等级的标准:“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5、法律责任根据保密法第四章的规定,违反保密法,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有关机关、单位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保密法第四章规定的法律责任有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两种。刑事责任(1)泄露国家秘密的刑事

5、责任:保密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行为的刑事责任。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保密法的同时,通过了关于惩治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补充规定,这个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这个补充规定和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使我们在

6、新形势下有了针对向境外泄密犯罪的锐利法律武器。行政责任(1)行政处分:(2)行政处罚三、对党政领导干部有哪些保密要求?党政领导干部是指在各级党的组织和国家机关中担任县、处级以上(含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干部。由于领导干部在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负的责任不同于一般人员,决定了领导干部接触国家秘密的事项多、知密的范围广,所以对领导干部在保密方面必须有特别的要求。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专门下发了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规定了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十条保密守则。这十条守则是:1、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2、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3、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

7、毁或私自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复印件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4、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5、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时,需经本单位保密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并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6、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递党和国家秘密。7、不准与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党和国家秘密,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和配偶、子女。8、不准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讲演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9、不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确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事先报经有相

8、应权限的机关批准。10、不在出国、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物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四、某单位不产生国家秘密,是否就没有保密工作了?国家秘密不是所有的机关、单位都能产生,有的机关、单位并不产生国家秘密,但是,不产生国家秘密并不等于不需要做保密工作,也不是无密可保了。因为:一是有可能持有其他部门的国家秘密载体;二是工作中可能知悉其他机关、单位的国家秘密。即使不持有、知悉其他机关、单位的国家秘密,还会有本单位产生的工作秘密。因此,仍需要做好保密工作。五、公民为什么必须履行保密义务?如何履行保密义务?我国公民的保密义务是指法律所

9、规定的公民在保守国保密基本知识学习1、什么是保密?什么是保密工作?“保密”是指人们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人为地控制某些信息,使之不被扩散的行为。在人类社会,“保密”这种行为是客观存在的。小至一个人、一个家庭,大至一个组织、一个政党、一个国家,为了保护其不愿为他人知悉的事项或信息,都会根据需要实施“保密”行为。对于个人、家庭来说,这种行为属于一种自我保护的本能,是自发性的。对组织、政党、国家来说,保密就不是自发行为,而是有统一的制度规范和纪律约束的,采取一系列保护措施的,并且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进行管理的,有组织、有领导的活动。这种围绕保护国家秘密而进行的有组织的活动就是保密工作。我们所说的保密工作

10、,是指按照我国保密法的规定,为保守国家秘密而进行的工作。我们党和国家的保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由各级党委、党组保密委员会实施的领导和决策工作;二是由各级政府保密工作部门实施的保密管理工作;三是由各级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内的保密工作机构实施的保密管理工作;四是由具体业务工作部门承担的、渗透在各项业务工作中的保密工作。2、保密工作方针是什么?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3、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原则是什么?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分管有关业务工作的领导对所分管业务工作

11、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4、为什么说保密工作人人有责?保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这就明确了保密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这个范围前面冠以一切,表明没有任何例外,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都是义务主体。那种认为保密仅仅是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的工作的认识是错误的。5、公民为什么必须履行保密义务?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这在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和保密法中有明确规定。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宪法第五十四条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损害祖国的

12、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保密法第三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这就是说,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享有公民的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公民的义务。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6、国家对公民保密有哪些规定?我国现行宪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中的保密规定。保密法第三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保密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准在私人交往

13、和通信中泄露国家秘密。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外出,不得违反保密规定。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保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必须采取保密措施。不准使用明码或者未经中央有关机关审查批准的密码传递国家秘密。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传递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7、什么是国家秘密?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8、什么是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9、什么是工作秘密?工作秘密是在国家公务活

14、动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于对外公开的秘密事项。10、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有哪些?保密法规定,国家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国防建设和武装国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国家秘密诸要素的,属于国家秘密。11、什么是国家秘密载体?国家秘密载体形式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类:纸介质载体,是以文字、图形、符号等书面形式记录国家秘密的纸介质载体。如国家秘密文件、文

15、稿、文书、档案、电报、信函、图纸及其他图文资料等。磁介质载体,以磁性物质记录国家秘密的载体。如记录着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的磁盘、磁带、录音带、录像带等。光介质载体,以光信号记录、传输国家秘密信息的载体。如光盘等。12、国家秘密如何划分等级?区分不同密级的标准是什么?保密法第九条规定,我国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区分三个等级的原则标准是: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13、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发布应注意哪些事项?严禁使用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发布或传递国家秘密信息。使用经批准、允许接入国际互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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