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法治启蒙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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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作法治启蒙报告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引言:XX年10月15日,“法治精神”作为一个新提法,出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拉开了新一轮弘扬法治精神热潮的序幕。XX年11月8日,党的十大大报告又指出,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站在历史与未来交汇的新起点,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前进方向,也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基本遵循。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现代法治的核心和灵魂,然而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上人们

2、还存在着一些思想障碍,重视人情、伦理和人治大于重视法治。调查显示,公众认为国家机关最需要加强的是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即温饱之后,大多数公众更希望执政者能够完成转型,转变以GDP为中心,单纯追求经济高速发展的旧思路,在依法行政、司法公平、政治体制改革方面倾注更多的精力,进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这就要求我们不断把法治精神放在重中之重,积极培植肥沃的法治土壤,孕育丰富的法治文化,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法者,治之端也。”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首先是法治的国家。法治既意味着更完备的制度与秩序,也意味着更多的公平和正义。“法治精神”并不是一个崭新的词汇,但在中国却因为党的十八大报告而具有了崭新的时代

3、意义。“法治精神”是一个融法治的善治精神、民主精神、人权精神、公正精神、理性精神、和谐精神的有机综合体。中国的法治发展所采取的是以政府为主导的建构式路线,现代法治精神的传播也有赖于政府的推进、领导团队和领袖人物对中国社会与法治精神的认识与把握以及民众对中国法治状况与法治精神的自我认识。法治精神的培育与弘扬过程,是法治精神融入我们民族精神的过程,也就是实现中华民族法治自强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我们需要从政府主导型的法治建构式模式,逐步走向一种政府与全民互动参与的,以对中华民族的法治精神培养为核心,并以实现社会自治为目标的复合型法治发展模式。一、法治精神的基本内容法治精神的基本内容。法治精神包括多

4、方面的内容,从当前问题表现最突出、推进法治建设最迫切的角度看,弘扬法治精神,亟需从培育以下“四个意识”下手:一是规则意识,主要指社会公众对法律等社会规则及其内在价值的认同和自觉遵守;二是权利意识,即人们对权利及其行使、救济的认知、理解和态度;三是诚信意识,即从事民事、经济等活动中,都要遵守诚实信用的法律义务;四是司法终局意识,即社会公众对司法活动及其生效裁判的认同、接受的意见和态度。法治精神的重要内涵。法律至上是法治精神的第一要义。法律包括宪法是由人民的代表制定通过的,是全体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反映。法律至上,也就是人民的意志至上,任何人或组织都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都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

5、权,这也是法治区别于人治的根本不同。这就要求执政党要依法执政,国家立法机关要为全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规范,政府要依法行政,司法机关要正确适用法律,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法律,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公平正义是法治精神的价值追求。自古以来,人们都把法律看作公平正义的艺术,公平正义更是现代民主法治社会孜孜以求的理想和目标。通过法治实现的社会制度文明,其基础应是公平正义。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全社会民主法治意识的增强,人民群众对维护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越来越多。公平正义不论是作为价值、原则,还是作为制度、规则,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在的本质的要求。只有真正做到坚持公平正义,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

6、、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法律才是受到普遍尊重的良法,才能真正维护人民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保障人权是法治精神的精髓所在。我们知道,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用法律语言表述,就是以人的权利为本,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权是人依其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所应享有的权利,也就是西方所谓的“天赋人权”,其核心是使每个人的人格、精神、道德和能力获得最充分自由的发展。法律的制定实施,目的是通过对人的行为加以规范,从而保障每个人的自由、价值和权利实现,因此,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法治精神的精髓所在。权力制约是法治精神的重要原则。在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看来,

7、一个自由的健全的国家必然是一个权力受到合理、合法限制的国家,因为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限制权力,这也是法治精神的重要原则。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为了确保权力正确行使,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就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注重发挥制度的作用,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等,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社会和谐是法治精神的最终归宿。在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目标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治就是要创造公正、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反过来看,社会和谐首要的特征就是民主法治,只有加

8、强法治,才能保障社会有秩序的运行,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人民享有殷实安康的生活。所以,和谐社会和法治社会的目标是一致的,二者都追求在规则和秩序范围内的社会和谐与进步。因此,和谐社会的构建必须弘扬法治精神,达致社会秩序井然、公平公正、人人安居乐业、各得其所、和睦相处的状态。弘扬和培育法治精神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保障、公正司法是生命线,法治建设的成效如何则要看全民守法的情况如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同时强调,“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

9、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些论述深刻阐述了守法意识、法治精神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要性。人类早期的成文法常常铭刻在石柱或铜表上,但铸鼎未必传世,勒石未必长存,真正流传下来的是“铭刻”在全体社会成员心中的法治精神。历史发展表明,只有法律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规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法的意义、法的精神才能真正展现出来,法治的理想才能最终落地。因此,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法治精神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法治精神是法治建设的精神牵引力;法治精神是现代政治文明的精神标签;法治精神是

10、科学发展观在法治领域内的化身;法治精神是应对矛盾凸显期的价值标准。同时我国法治精神还表现出了紧迫性,主要表现有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等级观念、宗法意识、中庸思想、重义轻利、官本位等消极因素对现代法治精神的消解;司法机关公信力的缺失,例如极少数法官的裁判不公、贪赃枉法等,极大地破坏了司法的公信力,消减人民对法律的信任;我国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力不够影响法治精神的教育效果等原因共同造成的。二、我国法治精神缺失的具体表现法治精神可表述为多种具体的原则,例如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无禁止即自由、法无授权即禁止、“法官的上司就是法律”、“法治下,法律就是国王”,等等。在中国语境下,“法不阿贵”、“王子犯法与

11、民同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任何人不得享有法外特权”、“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中”等,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中国人在话语层面认同的法治精神。然而,与此同时,“法不责众”、“有钱能使鬼推磨”、“信访不信法”、“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等则代表了与法治精神相对的一系列原则。综上分析,当前中国法治精神缺失具体表现为:“权力主治”而非“规则至上”;“守法机会主义”而非“法律得到普遍的遵守”;“走关系”而非“走程序”。1.“权力主治”。自“我爸是李刚”事件出现以来,“拼爹”这个词尤其引人注目。“拼爹”现象实际上比拼的是权力,实质导致法律规则被弃之不用或减损使用。这表明权力还未完全被锁进制度的笼子。当法律规

12、则遇到不同的权力或者说拥有不同权力的人时,就只能绕道或变通性运行,法律权威贬损和权力滥用就无可避免。2.“信访不信法”。信访“访”的主要是党委、政府,属于百姓认为的“有实权”的机构;越级上访“访”的则是“能压死人”的上级。人们越是通过信访解决了纠纷,尤其是在个别案件中“一步到位”甚至“突破法律底线”地解决问题,越是确信“权力比法大”;人们越是相信权力的力量,甚至更高权力的力量,法律的权威、规则的力量则越难以呈现。3.“规则易倒”。既然“法律至上”在中国没能根深蒂固,那么人们对于规则持什么态度呢?从“中国式过马路”现象中可以窥见一斑。“中国式过马路”中比较关键的是“凑足一撮”,换言之,聚众则可不

13、守规则。由此看出,闯红灯的大部分人都清楚并赞同遵守交通规则的正当性,但当规则要求其自身时,却采取“便利于己”的原则,是一种“守己机会主义”。4.“走关系”。熟人社会的关系模式对现代社会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加之在某些领域,公共资源尚未能满足所有人的需求,由此出现了遇到麻烦事殚精竭虑“走关系”“找熟人”以求得自身利益最大化,而非“走程序”的现象。部分法律实施主体深谙此道,根据不同执法相对人或司法当事人的“关系资源”状况而“选择性执法”,这是对法治精神的严重亵渎。三、弘扬和培育法治精神的对策和措施弘扬法治精神需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习近平总书记指

14、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对宪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强调政法队伍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要把法治精神当做主心骨,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掌握公权力,是国家法律的执行者,人民群众对法律的感知直观地来源于跟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接触。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能使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心,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向全社会传达崇尚法治、信仰法律的社会风尚,有利于培育法治精神,引导全民树立法律意识。因此,十八

15、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通过考核的手段,给党员干部戴上学法、尊法、守法的“紧箍咒”,从源头上、从关键点抓好促进全民守法的工作。弘扬法治精神需要建立依法行政环境以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实效取信于民,提升全社会对法治的信心和信任。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和法律的信仰,是实现全民守法的必要条件。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人民群众法治信心的来源,也是人民群众形成法治意识、法治精神的实践基础。换句话说,人民群众在多大程度上遵守法律,取决于执政党、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16、在多大程度上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因此,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因素和重要抓手,必须坚持不懈地推进,务求取得实效。弘扬法治精神需要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一个国家与民族的崛起,必须以公平正义凝聚民心,公正失则民心失,民心失则天下失。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法律公正的全权代表和集中体现,澳大利亚法官马丁说“在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中,司法部门应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从这个意义出发,公信力的丧失就意味着司法权的丧失”。因此,审判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牢固树立法律规则思维、职权法定思维、程序正义思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思维,坚决守住法律底线,确保司法公正,保护人民权益,伸张社会正义,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过程及其结果的公正,从而增强司法公信力。始终坚持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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