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万科的收购,并购,投融资拓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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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XX年万科的收购,并购,投融资拓展计划陈湛匀教授万科的并购版图今天湛匀妙语的节目上,著名经济学家、上海市投资学会副会长陈湛匀教授就“万科的并购版图”发表演说。陈教授提到:万科的模式是不断靠并购、合作开发扩大规模,开阔市场业务,增加项目数量,实现战略地域布局。以下是陈教授的部分观点实录:万科的模式是不断靠并购、合作开发扩大规模,开阔市场业务,增加项目数量,实现战略地域布局。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84年至1994年,万科做“加法战略”走的多元化之路,并购目标是降低土地成本,节省开发时

2、间;第二阶段是1994年至XX年,万科做“减法战略”完成了专业化的转变,确立了主营业务;第三阶段XX年至XX年,万科做了“乘法战略”,耗资数百亿完成百余起收购,目标是精细化的转变。万科有两个目标。一是规模扩张,降低成本,这在第一阶段已大致完成。10年来万科已进行了百余起收购活动,降低土地成本,节省开发时间,从而降低其他成本,也通过并购进入全新的业务范围,实现战略地域布局;二是重塑商业模式,不断更新自己的经营模式、理念。德鲁克曾经说过,当今企业之间的竞争,不是产品之间的竞争,而是商业模式之间的竞争。比如华侨城转型,就是以并购为手段,改变自己商业模式,以美国迪斯尼公司为学习目标,发展“旅游+地产”

3、新模式。宝能收购万科按案例分析1.何为敌意收购?宝能收购万科的行为是否构成敌意收购?敌意收购,又称恶意收购,是指收购公司在未经目标公司董事会允许,不管对方是否同意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收购活动。当事双(来自:写论文网:XX年万科的收购,并购,投融资拓展计划)方采用各种攻防策略完成收购行为,并希望取得控制性股权,成为大股东。当中,双方强烈的对抗性是其基本特点。除非目标公司的股票流通量高可以容易在市场上吸纳,否则收购困难。敌意收购可能引致突袭收购。进行敌意收购的收购公司一般被称作“黑衣骑士”。宝能收购万科的行为构成敌意收购。万科管理层一致持有的观点是:宝能系信用不够。具体而言,宝能商业信用不佳,运营经

4、验缺乏,短债长投,杠杆资金风险大,与万科价值观相左,会毁掉万科。敌意并购通常有两个主要特征,一个是事先不跟公司董事会和管理者作良好的沟通;第二个是利用一些杠杆来做收购,博取利益。杠杆收购是一种高成本的借贷收购,天然存在短期获利的需求去填补高成本并归还借贷,短期获利的途径无非就是高分红、资产拆分出售、虚炒股价套现。这些行为是破坏公司长期发展的短视行为,是财富分配的转移而不是再创造价值。收购在法律上有敌意和善意之分。在敌意收购时,收购人通常在不和对方管理层协商的情况下,在证券交易市场暗自吸纳对方股份,以突然袭击的方式发布要约。对此,目标公司管理层往往持不合作态度,要么出具意见书,建议股东拒绝收购要

5、约,要么要求召开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采取反收购措施,因此敌意收购通常会使得收购方大幅增加收购成本。区分善意还是敌意,主要是看管理层的态度。如果现有管理层欢迎,则属于善意收购,否则属于敌意收购。就目前来看,万科现今管理层,对宝能收购持强烈反对态度,因此宝能的收购属于后者。2.何为毒丸计划?面对敌意收购,万科集团采取的策略是否构成启动毒丸计划?毒丸计划是指:一旦未经认可的一方收购了目标公司一大笔股份时,毒丸计划就会启动,导致新股充斥市场。一旦毒丸计划被触发,其他所有的股东都有机会以低价买进新股。这样就大大地稀释了收购方的股权,继而使收购变得代价高昂,从而达到抵制收购的目的。面对敌意收购,万科集

6、团采取的策略不能构成启动毒丸计划。在中国,上市公司增发股票,属于股东大会的法定职权,须经股东大会决议并报证监会核准。因此,一旦收购者已成为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董事会要让增发方案通过股东大会将有很大的难度。“毒丸”计划的核心是向收购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发行认股权,使得这些股东可以在条件触发时以低廉的价格获得股份,从而稀释收购方的股权。但发行权证在中国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和证监会的核准。除非万科管理层能获得其他股东及公众股东的全面支持,取得公司法第103条中的多数通过,才能实施毒丸计划。可见,以王石为代表的管理层想要出发毒丸计划,必须依法取得万科中小股东的支持,难度不小。3.以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万科公

7、司章程为基础,分析宝能和万科行为策略的合法性与可行性。宝能的策略是合法可行的。宝能系的收购资金合法。宝能系收购万科,主要是通过两家企业来购买的,即前海人寿与深圳市钜盛华实业有限公司,它们是宝能系进行资本运作的核心。前者主营人寿险、万能险,拥有大量资金;后者通过数次增加注册资本提升了自己的筹集能力。再加上宝能系其他公司的发力,至少从公开的信息来看,不排除宝能系存在资金链压力,但宝能系企业尚不存在资金违规问题。证券法明确规定了可以要约收购上市公司,购买目标公司达5%时,收购者有短时暂停购买义务和报告义务。证券法第八十六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

8、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以后每增减百分之五,均应报告且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当收购者收购上市公司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应当公开发出收购要约。对此,证券法第八十八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目标公司股东出售的股份

9、数额过多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另外,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具体规定了收购者编制和披露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公布上市公司收购计划书、收购人介绍、收购目的、收购方式、资金来源、后续计划等大量的法律文件,并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从目前可以获得的资料看,宝能并没有违法的情形发生。万科的策略合法可行但“毒丸计划”可行性不高。以王石为代表的万科管理层还可能采取法律措施:其一,寻找出价更高的第三方参与竞价,造成敌意收购者宝能系更大的资金压力。困难是,能否找到这样的第三方。其二,寻找并收购大量的垃圾资产,造成自身臃肿,给宝能系造成资金缺口的压

10、力,使其知难而退。缺点是,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产生对管理层的信任危机。其三,反向收购宝能系的股权,通过购买收购者,化被动为主动。其四,使用拖延战术,给宝能系资金链造成压力,迫使其放弃。这些措施都是合法可行的。但是对于“毒丸计划”,在收购发生之前,上市公司发行附条件的分离式认股权证,也许可行。但在宝能已经获得第一大股东地位之后,宝能系已经成为万科的大股东,万科的增发方案在股东大会环节必然受到作为大股东的宝能系的反对。“毒丸”计划显然不具有可行性,即使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也无法排除宝能作为现有股东获得这些认股权证。同样道理,万科现在声称的筹划股份发行用于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也不具有实际可行性,因为

11、所有股份增发都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的特别多数决批准。在宝能持股23%之后,任何增发计划要想取得股东大会三分之二通过,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宝能收购万科股权目的浅析金融四班戴岩XX1XX2事件经过:7月10日,前海人寿买入万科A约亿股,占万科A总股本的约5%。7月24日,前海人寿及其一致行动人钜盛华对万科二度举牌,持有万科股份%,超过大股东华润,成为万科最大股东。9月4日,华润耗资亿元,分别于8月31日和9月1日两次增持,重新夺回万科的大股东之位。截至11月20日,华润共持有万科A股%股份。11月27日到12月4日,钜盛华买入万科亿股,合计持有万科A股股票约亿股,占总股本的%,取代华润成为万科第一

12、大股东。12月7日,安邦系杀入,举牌万科,共持有万科亿股,约占万科A总股本的5%。12月16日香港联交所数据显示,“宝能系”在12月10日和11日继续增持万科,持股比例已达到%。12月17日,万科董事长王石用“不欢迎”三个字表达对“宝能系”欲控股万科的态度。宝能集团随后发表声明回应称“尊重规则,相信市场的力量。”12月18日,万科午间发公告称,因正在筹划股份发行用于重大资产重组及收购资产,股票从下午开市起停牌。“宝能系”收购万科的目的:其一,“宝能系”也有房地产融资项目,但是很多项目融资成本远超10%,而万科的信用评级是AAA,以其低廉的融资成本带来的是4%不到的发债票面收益率。11月10日,

13、万科发布XX年度第一期和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公告称,两期发行金额合计为30亿元,期限为5年,利率仅仅为%;其实,万科不到4%的发债票面利率,“宝能系”早已垂涎三尺,它们过去地产项目的融资利率成本都超过10%。而融资成本的高低取决于万科的财报的好坏,和谁做万科的大股东关系并不大,如果“宝能系”向万科注入自身的地产项目的话,在资产负债率不变的情况下,融资成本也会大幅下降,这对于降低“宝能系”融资成本有很大帮助。其二,除了降低项目融资成本外,“宝能系”这类家族企业,与万科的现代企业规范化运作完全不同样,很可能会掏空上市公司,尽可能多的为自己这次投资计划带来满意的回报率,必竟“宝能系”此举早已酝酿许

14、久,不可能只为做万科的第一大股东这么简单的。其三,从理论上讲,当宝能系持有万科20%以后,将进而转为权益法核算,这意味着万科净利润将按比例进入前海人寿和钜盛华的投资收益。如果前海人寿和钜盛华买入的成本在330亿元,而万科能保持在200亿元左右净利润,那么此笔投资的净资产收益率会达到12%左右,“宝能系”还是有利可图的。但“宝能系”收购万科用的不是自有资金,而是主要通过动用资金杠杆、资产抵押等方式进行,这当然不会受到万科高层的欢迎,因为这样会给“宝能系”的收购企业带来极大的风险。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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