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11年消防安全工z取数t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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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市2011年消防安全工作要点2011年,东莞市消防安全工作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 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35号)精神,紧紧围绕“抓消防安全就是抓经济发展、就是抓社会建设、就是抓民生工程”的工作原则,以加强消防基础能力建设,创新社会消防管理,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目标,以东莞市消防基础工作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9-2011)的全面实施为主线,以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试点为着力点,坚持务实、求实、落实,务求创新、发展、稳定,为我市提供平安和谐的消防安全环境。一、全面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试点,努力

2、实现社会消防管理有新突破(一)加强政府领导。按照东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和东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推动镇街基层政府制定实施“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开展“防火墙”工程试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逐级签订责任书;年内,全市32个镇街全面推广“防火墙”工程工作经验,由市政府组织检查验收。按照“四有”(有组织、有人员、有经费、有机制)标准进一步完善市、镇两级消防安全委员会运行机制;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包片挂点制度,督导省挂牌督办重点火灾隐患地区整治工作,挂牌整治村级重点火灾隐患地区,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二)落实职

3、能部门监管责任。由各有关部门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制订各部门的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推动落实职能部门“防火墙”工程任务,明晰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年内,由市政府对照相关规定对各职能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三)推动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针对全市各行业、各系统特点,制定各行业、各系统的“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开展“四个能力”达标活动,争取在2011年第一季度实现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四个街道辖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1年底,全市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通过社会单位e网管理,建立社会单位的消防管理人员数据库和管理培训平台,落实分级管理和培训机制。逐步

4、将“四个能力”建设情况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实现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情况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挂钩、与行业部门奖励、评价、评级、评星等工作挂钩、与金融机构信贷级别挂钩。(四)夯实社区消防工作基础。研究制订东莞市社区消防工作考核评选办法,争取3年内全市所有社区全部达到“消防优秀(合格)社区”达标建设标准。进一步提高消防巡查服务队和兼职消防队的正规化建设水平,进一步完善社区基础消防设施,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教育。(五)规范公安消防机构执法。进一步总结推广“三分三定”的工作经验,进一步深化落实东莞市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暂行规定,全面落实市公安消防局、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分级分类监督管理,真正实

5、现“无缝隙”监管。年内,由市公安局对全市所有的派出所实施消防工作情况检查考核。全面启动“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和“家庭消防安全计划”;在全市范围内培育发展2至3家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不断提高社会消防安全培训能力。消防部门要推广“六个e网”应用,推出消防法律文书网上公布等便民利民措施。2011年,全市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实现社会单位e网管理,全部参与社会消防安全培训网络远程教育。二、强化消防公共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全市火灾防控能力有新提高(六)结合“三旧”改造,制订出台东莞市“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推进城市消防规划的修编和实施,加大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

6、通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力度,有效解决东莞消防“欠账”问题。3年内,确保全市所有镇街达到“镇镇建有消防队站”的标准。年内,全市60%以上的镇街要完成消防队站建设立项的工作任务。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职责,确保全市新建设项目和新建设道路的规划及供水配套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七)出台市政消火栓建设维护等相关管理规定,明确市政消火栓的建设、维护、保养及巡查单位,全面梳理建设和管理责任,提升各镇街建成市政消火栓的达标率,确保完好率。年内,全市80%以上镇街要完成市政消火栓建设100%达标的工作任务。(八)按照市政府以及各镇街的消防规划纲要,推动一批镇街消防队站建设。按照省政

7、府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快19个镇街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的建设步伐。推行专职消防队消防装备市政府集中采购制度,推动经济较发达的镇街专职消防队按二级消防站标准完成消防装备建设、公安特勤和常规中队按要求完成灭火攻坚组特种装备建设。三、整合社会力量,确保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工作有新成效(九)按照省政府开展第三批“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省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确保年底摘牌销案;推动市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重点村(社区)整治工作;督促各镇街和村(社区)全面落实责任,明确整改目标,增强整治实效。(十)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8、。以涉及大运会场所和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和地下建筑、在建工地、“三小”场所等为重点,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力抓好临近深圳的相关镇街的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十一)大力发展消防安全志愿队伍。由市公安消防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消防志愿者的组织架构、活动章程等,制订志愿发展计划及活动计划,在政府公职人员、媒体从业人员、在校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中广泛发展消防志愿者,组织成立消防志愿者服务队等志愿组织,培育发展“消防形象大使”、“消防形象代言人”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消防志愿者、消防形象大使在火灾防范、消防安全宣传、隐患举报等方面的

9、积极作用。四、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全面建设,灭火救援能力与服务群众水平有新提升(十二)按照公安部和省消防总队的统一部署,选拔组织一批消防官兵参加公安部消防局2011年“全国消防铁军大比武”活动,力争名次。全面加强消防灭火救援队伍建设,推动现役中队开展化学危险品泄漏事故、石油化工火灾事故、高层建筑事故、交通事故等灭火救援专业攻坚队和攻坚组的建设;推动镇街专职队完成火场搜救攻坚组的组建;组织村(社区)兼职消防队参加业务轮训,掌握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十三)进一步督促村(社区)深化落实兼职消防队和消防巡查服务队的建设工作,按照“五个一”标准规范管理。年内,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镇街兼职消防队和消防巡查

10、服务队的“业务技能大比武”,对表现突出的队伍和队员给予表彰。(十四)进一步推动全市专职消防队的建设。研究制定东莞市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对消防营房、消防车辆、个人防护装备等事项予以明确规定。加强对专职队伍的全员教育培训,利用电视电话会议视频系统,开设“东莞战训大讲堂”,坚持每周一次灭火救援小结,每月一次战训大讲堂,每季度一次会操讲评,每年一次队伍管理大考核,全面提高专职消防队员的能力素质。年内,在全市组织一次专职队伍的大比武,对表现突出的队伍和队员给予表彰。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全民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有新气象(十五)巩固拓展消防宣传的“三大阵地”,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短信平台

11、、LED显示屏等媒体广泛营造声势,加强对消防重大工作、重大火灾隐患、典型火灾案例的宣传报道,做到广播电视有专题专篇、报纸网络有专栏专刊,短信平台能结合工作需要实现重点覆盖和全面覆盖;利用消防宣传车结合“五进”活动,拓展流动宣传阵地;建立重大火灾隐患黑名单通报制度和火灾隐患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参与消防宣传和隐患监督及举报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志愿者走进百万家庭”活动,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十六)邀请国家、省研究消防工作的有关领导和专家,举办以镇街、村(社区)负责同志为主要对象的领导干部消防安全专题报告会,深化学习新消防法、广东省实施办法及东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管理规定,推动全市各级领导认真学习、积

12、极宣传、切实贯彻新消防法等有关要求,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十七)深入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以“平安大运”为专题,开展“消防志愿者走进百万家庭”活动。充分发挥市镇两级财政和村(社区)集体经济投入的示范作用,以政府采购的方式,探索实施“新莞人消防培训工程”。按照“一责二化三落实”的工作目标,编制消防安全培训系列教材,制定全市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方案,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有序开展消防常识和消防技能的培训工作。(十八)推动设立东莞市消防安全培训学校。积极组织、推动全市各类学员参加职业消防技能考核,进一步提高全市专业消防队伍的素质和能力,进一步推动各行业、各部门履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职责,在全市全面开展国家级、省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以及“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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