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的发放和员工合同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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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会的老师就像这个大家庭里的家长,他(她)们慈爱而又严厉,老师们教会我们做人,教会我们学习,教会我们工作。老师对我们的关心与疼爱我们始终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年终奖的发放和员工合同续签劳动法系列讲座之二主题:年终奖的发放和员工合同续签主讲嘉宾:阎付克 先生王桦宇 先生XX年 2 月 8 日关于年终奖的发放的话题各位下午好,你们可能是见过面了,已经是老朋友了,因为我们劳动法苑进入苏州以后已经开过好多次讲座,有的听过,可能有的已经作为我们的会员了。今天根据我们对于人事管理这块市场的行情进行了调查了解,我们感觉到现在年终奖这一块是个热门的话题,今年我感觉到年终奖这个问题,一个是在新闻媒体炒的比较厉害,

2、另外法律规定还是有一定的漏洞,导致可能有些新闻报道不可能出现一些误导,大家可能会注意到在今年07年的1月20号新华社发了一个稿件,说是年终奖不能作为单位留人的奖,如果单位这样做,扣发年终奖的名义留人这是一种严重的侵权的行为,劳动者可以申诉可以起诉,各大新闻媒体转发了这个消息以后,当时这个报道出去上海,最后上海劳动保障局接待了很多电话咨询,有的员工就这个问题都打电话咨询,也引起了好多员工到仲裁局仲裁,有的甚至要几年前的年终奖。这个问题出来以后大概到1月的29号,新华社又发了一个电函说是年终奖不是大锅饭,所以说人站的角度站的立场不一样,会出现一些偏差。我结合近几年来档案的一些体会,我感觉到尤其是在

3、06年案件比平时多的多,这点就是说在06年,大概就是说至今办理的关于年终奖的案件就办了21件,总共全年办了130多件案件的时间,年终奖就占了六分之一。但是其中包含了一个集体的诉讼,也就是说有7个员工对单位提起诉讼,当时法院立案在做仲裁立案就作为七个案件,这样其实就是说个案应当是14个这样的案件,同时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出现个什么情况呢,就是到年终了,有的就是离开单位以后,在这个年终的时间单位开始发年终奖了,这个时间因为原来每个单位的情况不一样,一个是合同约定的,一个是单位规章制度约定的,一个是没有约定的,这样的话到年终开始有的企业是12月份,发这个年终双薪的时间问题开始出现了,有的是要元月发这个年

4、终奖的时候问题出现了,基本上发生纠纷的这种员工都是已经离开单位了,我说的大部分是这样的。一般情况下还有些单位在合同期内,合同期没有满的情况下,这种纠纷现在我还没有遇到过,这是有些咨询的方面的比较多的。另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涉及到一些经理级以上的人员比较多,另外一个就是标的开始有上升的趋势,可能就是与涉及到的人员的级别有关。真正普通的劳动者为年终奖打官司的基本上没有,当然也有一个要年终双薪的可能就涉及到两千多块钱,这是最少的,多的年终奖有150万年终奖,都是高级的管理人员,其中有两个都是在企业做总经理的,总经理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被上面一些高层,我们代理的这个单位是一个国外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的大

5、老板向企业要年终奖,最高的一个是150多万。明显感觉到在05年很少,05年只做了几件这种年终奖的,表现最多的就是06年,原来没有这么多,可能薪金提高了有关吧,这都是综合因素。通过做这一期的一段时间的,一年来我总结一下体会,年终奖这一块为什么纠纷多啊,主要是法律规定的不健全,每个人的认识不一样,所以导致法院仲裁处理事情的结果不一样,就出现这种情况。关于年终奖这块,我根据我原来做的一些体会,大概就是在06年的11月份时间我感觉到年终奖是一个问题,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关于年终奖的这个话题,可能你们看过,一个是在我的期刊有,在我的博客上也有这篇文章,这篇文章就是说我谈了一下自己的观点,首先是涉及到一个

6、年终奖的法律规定问题,这点我想可能大家做人事的话一定知道这方面的宪章规定的。首先一个是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这里有一个规定,这个规定主要是说出来这样一个话: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首先是工资包括奖金,奖金是劳动报酬,这一块它有这样一个规定。同时又说关于奖金的范围是这样的,国家统计局有一个解释,这个奖金就包括年终奖。前一段出现误区的时间,就是刚才讲新华社这个电函,我刚才讲,它就说是年终奖,它的年终奖的全文的意思就是年终奖属于劳动报酬,如果单位克扣了,这属于侵权的行为。它根据刚才的规定就是工资包含了奖金,奖金包含了年终奖,同时奖金是劳动报酬。大家知道单位克

7、扣劳动报酬这绝对是一个侵权的行为,同时克扣劳动报酬的时间还要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所以这个新闻媒体报道之后出现了了一个影响确实我们感觉到了,我们经常接到这方面的咨询,我们的网站也接到这方面的咨询,同时在我博客里的留言也有这方面的咨询,所以这个报道我感觉还是引起了一定的震动。另外这个我要说的是1月29号又说了一个年终奖是大锅饭的问题,并不是说每一个人做了一年都可以向企业拿到年终奖,首先这里原来有一个误区,一致认为年终奖应该是与同工同酬有联系的,我只要和其他员工做了同样的事情,一年到头其他员工有,那么同工同酬的原则我也应当有,其实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不是这样的。关于什么叫同工同酬呢,我想大家在原来

8、学习在劳动部有一个条文的说明,有一个专门解释什么叫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这一点我特别用红颜色标注出来,关于“等量劳动”和“相同劳绩”,就是说你同一个岗位都好说些,但后面这两个问题,每个人绝对是不一样的,所以说理解同工同酬,同样做的劳动,其他人拿了多少的年终奖那么我也应该拿到多少的年终奖,也就是说这在认识上,我感觉是不能完全正确的。另外关于这个年终奖的时间在我们处理一些案件的实务的过程中间,为什么发生纠纷,因为它在各个单位的形式不一样,所以说它形式不一样,引起的后果不一样。根据我代理的一些案件的特点,首先第一种情

9、况是合同上面约定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约定有一个13薪,有的说是14薪,还有最多的有15薪,就是到年终的时候多发一个月还是多发两个月还是多发三个月的工资,这一点既然劳动合同上面有约定,那么发生纠纷的时间,就是我代理这种纠纷案件时代理两个代理企业都败诉了,为什么这样讲,你既然双方明确约定了,那就应当是按照这个约定来兑现的问题了。因为大家可能知道最高人民法院有一个在06年的8月份出台一个司法解释其中就是说05年的10月1号已经正式实施了,上面其中有一项规定了关于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事件,劳动者如果申请的时间可以优先使用劳动合同上的约定,也就是劳动合同的效力是高于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也就是说既

10、然双方在劳动合同上约定了,那么单位就没有理由没有借口去无缘无故的去克扣这个事情,所以说我代理的这两个案件单位,也不是说完全败诉,最终都调解了,我也感觉到你单位既然约定了这个问题应当支付好了,双方对于这个事两个案件都调解了,这是关于双薪的问题。另外就是通过绩效考核,我代理的案件这个企业占有很大的,尽管说这个绩效考核比较复杂一些,但是普遍感觉到这个绩效考核对年终奖还是比较公平的,在座的可能好多企业参与了企业绩效考核办法的一个制定,另外制定实施了,可能到年终的时间这个事情大家都已经在做了,这个我感觉是比较公平的。但是也不是没有漏洞的,因为这个时间出现每个企业,它既然是每个企业的规章制度制定的绩效考核

11、,都是站在企业的立场上,可以说是这个问题基本上是,因为绩效考核发生纠纷的事件,出现一些条款是有问题的,是不平等的条款。另外一些绩效考核设定的标准有些不科学的问题,都是发生一些在实际的操作的过程中间,认识不一样导致了最后双方对驳公堂,这是一个绩效考核。另外一个形式就是比较简单的发红包,发红包这种形式应该是传统的一种做法,根据我代理案件的一些体会吧,主要发生在一些规模比较小的企业,发生在一些私营企业、民营企业这类情况比较多一些。真正的管理到位的、各个部门比较健全的企业还是采用前面一种形式的比较多一些,这是关于年终奖的形式。现在还有一些外商投资企业采取了一些其他办法,包括发一些卡、代物券,另外还有一

12、些形式就是提供一些机会出国旅游,还有提供一些机会培训,也是年终奖的一种形式。因为年终奖的本意,我的感觉因为有人认为年终奖就是企业对员工这一年来对员工贡献的一种肯定,我理解的就是这个年终奖不单是一年来员工对单位所做出的贡献的一种肯定,我感觉最主要的还是一种激励,什么叫激励啊,激励员工来年更加努力的为企业做贡献,我感觉这个年终奖它的意义应该在这。为什么这样说啊,因为有的企业它同时还规定了,就是在考核以前离开公司的没有年终奖,有的就是说你不能做满一年的时间没有年终奖,有的企业还采取一些什么办法呢,它年终奖不是在12月30号,不是在1月份,它是过了春节以后到三月份到四月份它才兑现这年终奖,也就是说它等

13、于就是想留住员工,老板出这个钱让你第二年好好给企业干,所以我感觉这个年终奖主要应该是在这里。因为国家的法律既然规定了企业首先有一定的经营自主权,其中有一个订工资,工资基本上双方协商,在当时建立劳动合同,签劳动合同时达成一致,但是不可能约定了你每年的奖金是多少,所以奖金就属于企业的一定的自主权,企业这一块呢,这个奖金它能发多少,不单纯你在这个企业工作了一年就可以拿到年终奖,它还要根据企业自己的一个赢利情况,另外还根据来年的一个发展规划,这样才制定和发放年终奖。有些企业年初的时候制定一些原则,如果一些企业亏损比较厉害,另外就是来年要被一些总公司吃掉啊还要合并啊,这种企业考虑年终奖的时间绝对比年初那个指导思想大打折扣,所以年终奖这一块不能简单的理解同工同酬,不能作为正常的劳动道理单纯的去理解。下面根据06年做的一些案件谈一些体会,首先第一种情况,这种情况比较简单一点,就是工作未满一年是否有年终奖的问题,这种情况主要反映了什么情时间如白驹过隙,弹指间,我已在学生会工作了一年。这其中有酸有甜有苦也有辣,然而这就是生活,过于平淡倒显得无味,酸甜苦辣俱全方能体现出人生的多彩,方能值得回味,方能使人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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