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查报告

上传人:bin****86 文档编号:59044434 上传时间:2018-11-03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2.6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查报告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关于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查报告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关于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查报告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关于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查报告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关于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查报告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关于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查报告》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查报告(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关于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查报告关于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查报告关于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查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的议题,经主任会议同意,财经工委 6 月 18 日至 30 日,组织了工委委员和有关人员对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陈家忠副主任的带领下,深入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南山、大小洞天、国土局、国资公司、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和部分国有改制企业,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个别访谈和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原由市国有资产监督

2、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管理,XX 年 7 月 1 日,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35 号)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36 号)颁布实施后,市政府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做了新的调整。即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由市财政局负责管理,市属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参股的企业由市国资委监督管理。在对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年来,市政府制订了三亚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 、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益收缴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办法。并组织有关人员对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清查,做了大量的清查工作,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摸清了“家底” ,加

3、强了资产收益和分配等管理。在对市属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参股的企业资产管理方面,市国资部门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一是加强国资监管基础工作。认真作好年度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检工作,并组织对全市 126 家市属国有企业开展了清产核资,基本摸清了市属国有企业的家底。二是依法办理企业资产处置审批工作,对于企业所转让资产均要求进场公开透明交易,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加强资产评估管理,严格执行资产评估备案制度。四是认真落实国有资产收益征缴工作,制定我市国资收益征缴方案,较好地完成了国有资产收益征缴任务,为我市财政预算的完成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五是进行国资系统信息化建设,改善国资监管手

4、段。通过信息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在线管理、远程办公,提高了国有资产监管效益。六是修改不合理的合作项目协议。如市国资委和旅游投资公司修改了天涯海角门禁系统不合理协议,重新修改分成比例;取谛了不合理的合作项目天涯海角风景区大象表演,门票所增加的 5 元钱收益全归旅投公司所有,保护了一大笔国有资产不流失。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政府近年来虽然在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市属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参股的企业资产的管理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和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不配套以及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脱节。由于财政部 35

5、 号、36 号令颁布以前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顺,在资产的预算配置环节缺乏科学合理的审核协调机制;在资产购置环节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在资产使用环节缺乏调剂机制;在资产处置环节没有清晰和规范的处置程序和处置方式等。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方面,由于缺少相应的管理办法,导致我市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没有审批手续,收益情况不上报、收益不上交,自收自支,收益脱离财政监督。据了解,在市行政事业单位中,资产出租、出借的有 41 个,而在收益方面上报的只有 2 个。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建账不规范,核算不准。大部分单位的固定资产核算不实,有的单位对固定资产管理根本不重视,造成相当多

6、的固定资产没有入账。有的部门(单位)虽然制定了资产管理与预算财务管理收支管理方面的规定,但在日常核算和管理中没有切实有效地执行。 (二) 固定资产管理松懈,造成部分企业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一些国有企业停产后,企业利用闲置或多余的固定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投资经营,有许多不规范、不完善的地方。如有些国有企业将固定资产以低租费出租给关系人,或长期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成为国有资产收益流失的一个重大缺口;不少企业在固定资产处置过程中,不按规定办理报批和资产评估手续,对转让方和受让方的权利、义务没有明确规定,造成国有资产产权不清;有些单位对“固定资产缺乏有效的管理,既不实行成本核算,也得不到回报,造成国

7、有资产流失” 。 (三) 国资委对部分国有独资和参股企业日常监管力度不到位,存在下列管理不规范问题。 1、因代垫征地费用问题,海南南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尚有国有资产投资分红款 XX 万元未及时上缴。1995 年 9月三亚南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后更名为海南南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下简称为南山公司)注册资本为 25,000 万元。三亚市政府以 2500 亩土地每亩 4 万元作价 10,000 万元入股(已过户 1650 亩),占南山公司 40%的股权。XX 年三亚市政府出让了 10%股权 2500 万元以后,占南山公司 30%的股权。XX 年 9 月,南山公司与首旅股份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南山

8、公司占地约 1200 亩范围内的经营性资产成立了海南南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下简称南山文化公司),公司资产总值亿元,首旅带走负债亿元,净资产值为 4 亿元。其中南山公司保留 25%股份,价值 1 亿元。首旅占股75%,首旅支付南山公司股权转让款 3 亿元。XX 年 12 月 21日,南山公司按照海南南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按照股东投资额 80%比例,提取 2 亿元进行第一次分红,市国资公司应得分红款 6000 万元,到目前为止,南山公司仅付市国资公司 4000 万元,尚有分红款 XX 万元未到位。造成分红款不到位的原因是,市国资委和市国资公司清理核查南山公司为市政府代垫的征地费用与

9、南山公司自报为政府代垫的征地费用数额偏差较大,而双方对出现的差异又没有及时进一步核查确认。 2、新设立的“海南三亚南山功德基金会”脱离监管。南山原来设有“中国海南南山寺功德基金会”和“海南海上观音功德基金会” ,XX 年三亚市人民政府(三府 172 号、173 号)分别撤销了这两个基金会。市政府并于 XX 年 4 月12 日三府函 60 号批复同意设立“海南三亚南山功德基金会”,三亚市人民政府为海南三亚南山功德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基金会发起人为:南山寺出资 200 万元,三亚市国资公司出资 200 万元,三亚市南山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出资 100万元(实际国资公司代付),启动资金共计 500 万元

10、。海南三亚南山功德基金会启动至今脱离监管,市国资委和国资公司管不到,财务收支情况不掌握。 3、国资委对南山公司的投资经营和财务收支底数不清。目前市政府参股的南山公司对外投资主要结构是:持南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5%的股份,资产额为 1 亿元人民币;持南山观音苑公司 35%的股份,资产额为 3500 万元;持南山大小洞天 32%的股份,资产额为 1410 万元;持南山公用公司 99%的股份,投资 1100 万元。除持有南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和南山大小洞天股份外,国资委和国资公司对南山公司持南山观音苑公司、南山公用公司和南山迎宾馆的股份的情况不清楚,没有股东或董事会决议的文字记录,经营状况和

11、财务收支不掌握,监管不到位。调查组在这次调查中了解到,市政府参股的南山公司从 XX 年至今在南山文化公司(首旅)得到分红款 2200 万元;在大小洞天得到分红款 233 万元。这些分红收入和资金的流向国资委和国资公司不知道。造成监管不到位的原因是国资委没有认真履行出资人的职责和没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未派足董事或干事,财务总监或财务管理人员参与公司的管理。 4、国资委对三亚市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三亚迈迪创建有限公司监管不到位,造成投资和财务管理混乱,亏损严重。三亚迈迪创建有限公司是由三亚市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投公司)和(泰国)迈迪创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公司)共同投资组

12、建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于 XX 年 9 月 26 日成立(XX 年 7 月 20 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室议纪第 31 期,同意组建合作公司,同意公司的章程、合同)。根据三亚迈迪公司合同及章程: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00 万元,其中旅投公司投资 2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泰国公司出资 56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0%。双方商定,公司的投资总额约为 XX0 万元人民币,其中旅投公司以位于天涯海角风景区以东土地总面积为亩的土地使用权及相应的沙滩、海域使用权作为投资(6000 万元),以评估结果为准,占投资总额的 30%,泰国公司以实物及资金(实物价值以双方商定的法定评估机构

13、的评估结果为准),占投资总额的 70%。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董事会,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旅投公司委派二名,泰国公司委派五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泰国公司委派,设副董事长二名,分别由旅投公司和泰国各委派一名董事担任。合作公司成立经营管理班子,为合作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机构。合作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泰国公司提名;设副总经理二人,分别由旅投公司和泰国公司各提一名,设财务总监一人,由旅投公司提名,设业务总监一人,由泰国公司提名。调查组了解到至 XX 年 11 月底止,旅投公司除委派一名董事外,未委派其他董事或提名其他管理人员参与管理。由于旅投公司未派管理人员参与管理,造成公司投资和财务管理混乱。主

14、要表现在:一是旅投公司以亩土地使用投入(合同为亩),旅投公司没有对评估值进行确认,也未履行国有资产报备手续。二是泰国公司投入的老虎及鳄鱼的评估,没有双方对该评估值的确认书。三是 XX 年 10月 30 日以前,池政仪开始担任公司出纳并财务经理期间,其父亲池增卿为公司的执行总裁。迈迪公司部分年度的记帐凭证出纳及复核均为池政仪。四是 XX 年 10 月 31 日,原出纳池政仪移交时,有 1,162,元的现金未移交。五是现金坐支严重,大额现金收支频繁。从 XX 年开始至 XX 年底,银行存款帐户使用很少,基本使用现金结算。六是大额现金收入未及时入帐、帐务处理与原始单据不相符,帐务处理缺少入帐依据,已

15、入帐未取得相关发票。七是董事长张强善占用公司资金 1000 多万元等。目前,公司处境困难,截至 XX 年 12 月 31 日前,共欠中方、泰方和台方工资约200 万元。三亚迈迪公司因借款、欠工程款和货款支付情况被借款方、施工方和供货方起诉,要求返还借款、支付工程款和货款。 5、天涯海角与鹿回头两景区项目经营和管理不规范。1999 年 10 月三亚天鹿旅游经营有限公司注册成立,由市旅游投资公司划拨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款共计 500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三亚天鹿旅游经营有限公司成立后,在两景区设摊经营旅游商品和进行项目经营。铺面经营和租金管理存在不够规范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承租户与非承租户

16、划分不清楚;二是有些减收租金形成的会议纪要上没有到会人员的签字;三是在投资公司所属的出租期限内签订补充合同减免租金,未经投资公司确认;四是承租人经营的铺面停业未及时书面通知出租人;五是用小汽车抵顶应交租金,未办理财产的移交手续;六是有些承租户拖欠租金;七是用 40 多万元购买两部小汽车,没有报告旅投公司;八是自收自支,财务没有报帐旅投公司。 (四) 南山月湾路被侵占。自南山寺以西至小月湾,是市政府参股南山公司利用国债资金 2800 万元,自有配套资金 2200 万元,共投入 5000 万元,建设了一条长达五公里的旅游景观大道,并在道路两侧配置了园林、亭廊、佛像等文化设施,以建成“潮音花雨”景区,对外开放。届时,可自营,或采取与其他公司合作的方法对该景区进行经营管理,以盘活资产,提升资源价值。但眼前,月湾路已被南山文化公司首旅控制,派保安在月湾路上巡视并不准施工,不准人员进入,这已经对市政府参股的南山公司的资产构成了侵害。 三、意见和建议 调查组认为,以上在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管理的问题。为了提高国有资产的经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