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集体土地审批程序和要求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5903981 上传时间:2017-09-08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6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征收集体土地审批程序和要求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征收集体土地审批程序和要求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征收集体土地审批程序和要求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征收集体土地审批程序和要求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征收集体土地审批程序和要求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征收集体土地审批程序和要求》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征收集体土地审批程序和要求(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免费法律咨询 3 分钟 100%回复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 免费法律咨询 3 分钟 100%回复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 35 公顷以下其他土地 70 公顷以下,两项之和超过 70 公顷的。(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农用地转用应当有国务院批准,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2、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故在征收农用地的若用地项目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则征地审批实际上也应当由国务院批准。二、省级人民政府的征地审批权限。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 35 公顷以下的,其他土地 70 公顷以下的,包括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和其他土地之和不足 70 公顷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省政府批准征地的同时需要报国务院备案。2、征收土地报批程序(以批次征地为例)。第一步:征地告知。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就当将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征地告知书的

3、形式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同时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征地告知书应当在拟征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张贴。征地按规定告知后,应当填写征地告知书 免费法律咨询 3 分钟 100%回复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 5 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听证书面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放弃听证的,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可在征地告知书送达证明备注栏内书面记载,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第四步组织报批材料。报批材料主要有:1、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征收土地方案、农用地转用方案、耕地补充方

4、案、供地方案;2、补充耕地证明;3、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安置措施的说明材料;4、征地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书; 免费法律咨询 3 分钟 100%回复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 ;11、拟占用土地的 1/1 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总体规划图;12、补充耕地位置图(在 1/1 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标注);13、失地农民签署的知情确认材料。第五步:报批审查:根据批准权限,根据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的位置,分城市批次用地和村镇批次用地或单独选址项目用地等形式上报。审查并批准用地:由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审查批准,对于程序合法、要件齐全的依照土地利用总

5、体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用地政策,对上报的建设项目用地进行审查并批准用地。第六步:缴纳有关税费:用地经批准后,按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税费缴清后方可领取用地批文。第七步两公告一登记。 免费法律咨询 3 分钟 100%回复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 10 日内,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公告期满,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

6、门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范围内公告。第八步补偿安置听证。被征地农民在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订之前有权申请听证,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听证申请的,应当组织听证。第九步、补偿安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并落实需要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途径。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占地。在具体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时应当除履行上述程序之外,在报批前还需要办理用地预审即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

7、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和项目备案、核准即有发展改革部门对该项目的立项。三、征收农用地的、应当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免费法律咨询 3 分钟 100%回复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 100 万以上城市,国务院指定的其他城市统一开发的建设用地,这些用地不管征地批准权是国务院,还是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时,同时批准征收土地,不需另行报批。这样可以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减轻基层政府和建设单位的负担。因此,在办理农用地转用批准时应当同时报送征用土地所需报送的有关材料,符合征用土地的要求,使手续简化。农用地转用批准权和征用土地的批准权都属于

8、省级人民政府的,省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征用土地审批的要求,同时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征用土地审批手续,一般不要分两次办理以减少手续。农用地转用批准权在省级人民政府,征地审批权在国务院的,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并将农用地转用批准的有关文件,随同征地申报材料同时报国务院,由国务院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决定是否批准征用土地。农用地转用和征用土地将在国务院批准征用土地后组织实施。3、审查报批的条件。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符合下列条件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方可报人民政府批准: 免费法律咨询 3 分钟 100%回复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 免费法律咨询 3 分钟 100%回复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 免费法律咨询 3 分钟 100%回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报告 > 综合/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