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美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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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泉市美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 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 同 编 号: 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使用说明 1、本市行政区内的家庭居室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适 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为止。 2、工程承包方(乙方) ,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各级 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资质的等级证书。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定此合同的,应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 份。 酒泉市美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酒泉市美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

2、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单位地址: 法定人代表: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酒泉 市美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 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 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地址): 二、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三、工程户型: 四、施工内容:详见本预算表及有关设计方案、施工图纸。 五、承包方式: A、乙方包工包料(预算表)B、乙方包工并 部分包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3、(见预算表及附件一)C、乙方包工,甲方 包料(见附件一) 六、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工期限: 天 合同条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人民币): 详见本合同预算表。 第二条 工程监理 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 程师的职责等通知甲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 一、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 执贰份。 二、双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图纸必须符合民用建设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 制规范

4、(GB50325-2001)的要求。 双方应当对有关设计方案、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 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有关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或转让给第三 方,也不得擅自用于本合同外的其他项目。 第四条 甲方工作 一、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二、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以及其他约定的必要条件保障。 三、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四、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六、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运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5、(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的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迫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第“六”条行为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或物 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 案的安全使用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由有关房屋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 批准 。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负责配合乙方作好保卫及 消防工作。 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 验收。 由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必须清晰明了,标注清楚,并由相关设计人员负 责向

6、乙方施工队进行设计交底。 第五条 乙方工作 一、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如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 级公司出具的证明并提供各复印件一份。 二、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质量标准、按 期、保质、安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三、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1)无有关房屋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 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 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3)不得扰邻及污染环境,在相关施工规定的时限内,不得从事敲、砸、 创、钻等产

7、生躁声的装饰装修活动。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 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保证施工现场的整 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四、应甲方要求,如实告知甲方本合同签定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 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有关资料以及提供查阅条件。 五、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中应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材料供应 一、按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庭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材方 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 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见附件一

8、) (2)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 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由甲方确认备案。 (3)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 施工使用中保管和质量控制均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 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则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付给乙方违约金每 天 50 元。如甲方所提供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 损失由甲方负责。如需乙方代购材料、加收代购部分 5%服务费、运输费、搬 运费按实际发生费用计。 第七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协商一致。

9、由合同双方 共同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 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见附件二) 第八条 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过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二、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 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甲方承担, 工期应顺延。 三、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顺延。 四、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 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10、五、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依据。 第九条 质量标准 一、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 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的标准执行。 二、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双方同意参加 标准。 (A、 陕西省家庭装 饰施工标准 (试行)规定;B、 酒泉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 。 三、质量检查认证部门: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检验 站。 四、质量检查监督部门:酒泉市室内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养 一、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隐蔽工程验收; (2)竣工验收:出具整体工程

11、质量验收报告。 二、甲、乙双方应按约定及时办理以下(1、2 项)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验收 手续,各阶段验收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三) 。如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 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 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有甲方承担,工期 也予顺延。 三、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单三日内组 织验收,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三) 。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见附件四) ,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改造图。 (未出现报价单及变 更单上的项目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 四、工程验收七日内甲方未支付工程结算款

12、视为自动放弃保修及维护权利, 且乙方保留追讨欠款的权利;甲方未结算清工程决算价款时,未经验收,如甲 方自动搬进如住,视为验收合格。 五、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日期起为贰年。 六、乙方包工包料(不包括甲方自行购买之部分材料)工程,保修期内因 质量原因所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均由乙方承担。 七、保修期内非装饰的外力因素所产生的结果,不在保修范围。维修的材 料和人工费均由甲方负责。 八、甲方凭乙方开具的酒泉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修卡享受 保修(见附件五) ,无保修卡的概不享受保修。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一、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按工程款支

13、付比率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签定合同之日60%元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年 月 日 35%元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 年 月 日 5%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地砖、铺贴安置完 成为工程过半的标准。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 日内如未有异议,既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四、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的收款收据为工程主要凭证。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单方终止合同须付另一 方违约金为工程总造价的 10%;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 责任方承担。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

14、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 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内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 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 1%的违约金。 四、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 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本条第三项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对室内空气 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 五、关于停工 由于甲、乙方原因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双方将暂停施工,但必须以书面形 式通知对方阐明停工原因: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或变更工程款,经协商,在三 日内无结果。 甲方为经乙方同意,单方自行变更工程或乙方施工队私下交易

15、,隐瞒乙方。 甲方提供劣质、不符合规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设备,或在施工限定 的时间不及时提供材料或设备到现场。 同场其他非乙方施工队伍未予以配合,甲方不予协调,导致无法进行施工。 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 乙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预算规定中的材料。 乙方提供劣质、淘汰装饰材料(经有关质检部门检验会认定的) 乙方施工人员的工地打架斗殴、有偷盗破坏行为。 乙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 如双方同意复工,则责任方须向另一方支付停工期间的损失,按合同总金 额的 2%支付违约金,并按停工时间、合同工期自动顺延。 如乙方无任何理由自行停工、延误工期,甲方有权索赔停工期间的损失。 第十三条 特别约定 一、甲乙双方之间一切予定均须签定书面协议。 二、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核实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乙方为甲方施工项目以预 算书上文字写明的项目为准,工程量按施工中实际发生的为准,竣工后进行决 算(预算表) 。 三、施工图或效果图等一切相关图纸或文档中所标注的用材若与预算和主 材料清单中所列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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