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劳动合同必须了解五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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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订劳动合同必须了解的五个问题Q1: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Q2: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前程无忧:前程无忧

2、:空白(留白)的劳动合同无效;无雇佣双方的签字盖章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须一式两份,一份给单位留档,一份供个人保存。 Q3:英文版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吗?:英文版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前程无忧:前程无忧:国家没有禁止签署英文版本劳动合同。但如果既签署了中文版劳动合同,又签署了英文版劳动合同,两者之间发生意思冲突的,在国内解决争议时,以中文版本为准。 Q4:劳动合同上的工作地点可以空白,或者写:劳动合同上的工作地点可以空白,或者写“中国中国”吗?吗? 前程无忧:前程无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中必须约定工作地点。工作地点只写“中国”,这是不明确的约定方式。遇见这种情况,如若发生相关劳动纠纷,

3、可以默认以你实际履行合同的地点为你的工作地点。如公司要调动员工的工作地点,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应该得到员工的同意。 Q5:外国公司无代表处可以用工吗?:外国公司无代表处可以用工吗? 前程无忧:前程无忧:外国公司在中国开展非营利性活动,必须设立常驻代表处;外国公司在中国开展营利性活动,必须在国内注册外资公司。 由于外国公司在中国依法设立的代表处不具备法人资格,没有能力承担经济责任,我国不允许代表处直接招用中国员工在中国工作。代表处必须通过国家指定的人才派遣机构使用中国员工。人才派遣机构作为中国员工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支付劳动报酬。工作则由外国公司驻华人员安排。一旦发生劳动争议,

4、也找人才派遣机构解决。(完)关于试用期的四大认知误区Q1:试用期长短主要取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 3 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 年,试用期1 个月; 1 年劳动合同期限3 年,试用期2 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3 年或无固定期限合同,试用期6 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3 个月或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成立! Q2:试用期不合格,可以无限制延长试用期? 前程无忧:No!试用期在劳动合同上已确定,不能重新设立试用期。 如果在试用期内被调整工作岗位,之前已经消耗的试用期不用重新再来一遍,只要继续履行剩余试用期即可。如因调换部门,双方协商依法变更试用期长短,之前已经履行的部分试用期也不用重新计算,而

5、是按新的试用期长短履行剩余的试用期。 Q3:离职后再吃“回头草”,还要再经历一次试用期吗? 前程无忧:No!从 A 公司离职后,过了一段时间再次入职 A 公司,哪怕从事的是不同的岗位,企业也不能再设立试用期。但如果入职的是集团下的不同公司,如果在法人实体上不是同一用人单位,即使他们是关联公司,新单位仍然可以设立试用期。但要注意,关联公司必须都是独立的法人,分公司不属于独立法人,不可以利用这种方式设立试用期。 注意: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Q4:试用期转正只凭单位一面之词吗? 前程无忧:No!单位解除试用期内员工的劳动合同,要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所谓不符合录用条件有三个

6、要素: 1、首先单位要明确自己的录用条件是合法有效的,诸如未如实在入职时提供婚姻状况,是否怀孕,这些都不是合法的录用条件; 2、其次单位要证明自己的录用条件已经让员工在入职之时知晓,这种知晓将是试用期中的员工的工作目标; 3、最后单位要证明员工哪些地方不符合录用条件,这种证明必须有真凭实据,不能仅凭感觉。(完)学生实习期间事故拟不认定为工伤学生实习期间事故拟不认定为工伤内容仅供参考 具体执行方案以各地规定为准 人社部近日发布了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征求意见。大中专学生实习期间遭遇的事故伤害,人社部在意见稿中明确其不属于工伤;此外还规定职工离岗后诊断为职业病的可认定工

7、伤。实习生可通过商业保险保障权益实习生可通过商业保险保障权益目前,我国每年都有大批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到企事业等单位实习。学生实习期间受到的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此前一直没有定论。人社部在此次意见稿中说明,相关部门研究认为,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未建立劳动关系,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实习学生权益保护可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等方式解决。2009 年教育部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通知(教职成200913 号)。明确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商业保险制度,保障学生实习期间受到事故伤害后的权益。明确明确“因公外出工伤因公外出工伤”条件条件对于因公外出工伤,意见稿明确了“

8、因工外出期间”的认定:一,职工外出是否是用人单位指派的因工外出;二,遭受的事故伤害是否与其从事的工作有直接的、紧密的联系。满足上述条件方可按照“因工外出期间”这一条件认定工伤。离职后职业病可认定工伤离职后职业病可认定工伤一些特殊行业的职工,在离职后可能诊断出患有职业病,此前其工伤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对此,意见稿拟明确,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在离开工作岗位或原单位后,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以进行工伤认定。除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长期待遇不得一次性支付,而是按月发放。(完)(转自新京报)裁员之未雨绸缪:经济纠纷早知道!裁员之未雨绸缪:经济纠纷早知道!内容仅供参考 具体执行方

9、案以各地规定为准 “铁饭碗”这个词在如今的社会环境中已经渐渐成为了童话,谁也不指望 可以在一家企业里终老。可能今天你还信心满满地做着未来规划,明天一纸裁 员通知就摆放在你面前。常言道“未雨绸缪”,因此,尽早了解裁员背后的各 类真相,尤其是厘清种种和金钱相关的纠纷,对自己也是一种保护。几个月前摩托罗拉中国区的大裁员就闹得满城风雨,总结来看,摩托罗拉 的员工认为公司在本次裁员中有以下三宗“罪”:1、工会没有在裁员中起到一 定的作用;2、裁员方式过于粗暴,考虑时间仅为一天,不签字则得不到最佳补 偿;3、该有的福利不能兑现。“爱有多深,恨就有多深”,这个曾经的最佳雇 主这次伤透了员工们的心。前程无忧论

10、坛()曾就“公司裁员”做过一项调查:三成网 友表示裁员补偿金对自己来说是“天方夜谭”。那又有多少职场人不会为此 “善罢甘休”呢?根据前程无忧裁员“职场劫”专题调查报告中的数据显 示:有 38.8%的受访者会为裁员补偿金据理力争,“因为这是自己应得的权益, 必须全力维护”;28.6%的受访者表示“想为自己争得应该得到的补偿金,但不 知道应该通过什么渠道和途径”;另有 29.1%的受访者无奈地表示不是很愿意 争取,因为“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很长”,而且怕企业把自己视作“麻烦员工”, 告知下一个工作单位,从而对自己留下恶劣印象;还有 3.5%的受访者干脆放弃 了。前程无忧特约劳动法专家特别提醒劳动者要谨

11、慎处理自己的权利,在签署 合同和任何文件前最好能够先仔细阅读。对于事实用工、工资、加班费、赔偿 金等问题,平时就要留心保存证据,如考勤卡、工资单,并要注意备份电子收 入证明,要求领取税单等。此外,劳动者还要特别注意合同中的岗位条款,很 多单位在合同中都明确规定,“服从单位调遣和安排”、“单位有权调动劳动 者岗位”。劳动者必须注意,若遇到这种合同,必须和单位交涉,要求单位将 其具体化。以下我们列举了在裁员过程中经常会涉及到的典型“金钱”纠纷,并邀请 了劳动法专家来为大家支招,一旦裁员来临,可以将金钱损失降到最低。被裁员,合同没到期怎么办被裁员,合同没到期怎么办? ?案例:案例:Lucy 是一家外

12、企的行政专员,今年年初公司由于经营不当亏损严重,为了 精简运作、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公司决定裁员 20%,而 Lucy 不幸成为了其中 一员。那么问题就来了,Lucy 的合同要到今年年底才到期,如果现在被裁员, 她可以拿到多少补偿金呢?而 Lucy 的同事 Selina 是一名销售,Selina 的合同也即将到期,公司是否 与她续约仍是未知数。如果公司不再与她续签合同,Selina 是否可以拿到相应 的补偿金?前程无忧支招:合同已满和未满,赔偿计算各有不同!前程无忧支招:合同已满和未满,赔偿计算各有不同! 合同期未满:合同期未满:前程无忧特约劳动法顾问苗其巍指出,经济性裁员的经济补 偿根据员工

13、在该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 1 年支付 1 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工作年限 6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的,按 1 年计算;不满 6 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 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 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2008 年后劳动合同法新法出台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按照“新法时段 新办法,老法时段老办法”的原则来计算。也就是说:2008 年以后的工作年限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则计算,2008

14、年以前的工作年限按照劳动法及其 配套法规计算。经济性裁员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都提到了,它们 的经济补偿金计算规则基本是一致的,只有一些计算细节的差异。还有一点千万要注意,被经济性裁员所得到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 数额如果没有超过所在地区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 3 倍,则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合同期已满:合同期已满:在 2008 年 1 月 1 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既不需要提前通知,也不用支 付经济补偿金;而在 2008 年 1 月 1 日劳动合同法新法实施后,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

15、补偿金如何计算?根据员工在该公司的工作 年限计算,每满 1 年支付 1 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工作年限 6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的,按 1 年计算;不满 6 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 的工作年限从 2008 年开始起算。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 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是劳动者不再愿意继续与用人单 位存在劳动关系。被裁员,说好的福利还能拿吗?被裁员,说好的福利还能拿吗?案例:案例:Ann 进入新公司半年多,刚刚度过试用期,却不幸遭遇裁员。Ann 的公司 因为

16、业务调整,总公司决定把公司的工厂转移到东南亚某国,所以公司决定撤 销研发部,一部分并入销售部,一部分被裁员。而 Ann 一方面被评估为性格内 向,不适合做销售,另一方面也因为 Ann 进入公司时间最短、资历最浅,所以 她被列入了裁员名单。Ann 在入职时曾与公司商定:试用期内公司并不会为 Ann 缴纳社会保险金, 但一旦 Ann 通过试用期,公司会为 Ann 补缴 6 个月试用期的社会保险。可眼看 着试用期过了,Ann 的社保还没有到账,人却被公司裁了,这“五险一金”的 福利,不知 Ann 还能否享受到?前程无忧支招:应得的福利要积极争取!前程无忧支招:应得的福利要积极争取!前程无忧特约劳动法顾问苗其巍表示,企业不缴纳社会保险,只要在仲裁 时效内,员工都可以提出让企业补缴。年休假等法定福利同理。法律规定,裁 员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 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当然所谓的“年休假”指的是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所规定的员工应享受年假天数,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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