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修理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

上传人:第*** 文档编号:59016592 上传时间:2018-11-03 格式:PDF 页数:26 大小:357.4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汽车修理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_第1页
第1页 / 共26页
汽车修理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_第2页
第2页 / 共26页
汽车修理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_第3页
第3页 / 共26页
汽车修理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_第4页
第4页 / 共26页
汽车修理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_第5页
第5页 / 共2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汽车修理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汽车修理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2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汽车修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试行)考 评 说 明1.本评定标准适用于昌平区汽车修理企业。2.本评定标准共分两大部分,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安全生产现场管理。3.在本评定标准的 “扣分说明” 列中, 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 “考评内容”和“考评办法”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扣分点说明、描述。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 不得出现负分。有需要追加扣分的,在该考评类目内进行扣分,也不得出现负分。5.本评定标准共计 1000 分。最终评审评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总分=评审标准实际得分总计/(1000-空项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

2、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6.区级标准化评定要求同时满足安全绩效考核和评审评分。 评审评分要求满足无否决项,且评审总分60 分;安全绩效考核要求考核年度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 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自事故发生日起 2 年内不能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 已取得区级标准认定的取消达标认定,年后重新申请评定。7.下列否决项条款的任一条款经判明不符合, 则判定被评企业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基本要求。只有否决项全部符合后,才能进入下一步考评工作。2(1)安全生产合法性要求1)经营场所应为合法建筑物, 能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消检报告;2)从业人员应持有相关行业部门要求的合格、有效的资质证书。(2

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2)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2)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制度;3)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4)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5)危险作业管理制度;6)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7)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8)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9)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0)应急与事故管理。(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1)从业人员超过 300 人的, 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2)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下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

4、管理人员。(5)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生产经营单位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做好安全生产投入记录。(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1)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2)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教育培训和考核要有记录并按期保存;3)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特种作业。(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1)应当按照制度要求进行隐患排查工作,有隐患排查的计划, 计划应包括:工作流程、检查内容和要求、检查时间、检查人员;2)应有隐患排查记录和整改记录。(8)重大危险源管理1)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2

5、)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3)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4)应当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安全措施, 应急措施报昌平区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备案。(9)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2)特种设备应当向昌平区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3)特种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检测检验。(10)应急救援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领域和环节制定应急救援预案;2)应当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4汽车修理企业汽车修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安全生产标准化自安全生产标准化自/ / / /复评汇总表复评汇总表 序号序号考评内容考评内容满分满分应得

6、分应得分实得分实得分备注备注安安 全全 生生 产产 基基 础础 管管 理理1资质证照22组织机构103安全生产责任制20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160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886重大危险源基础管理207应急救援658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209特种设备基础管理2010职业卫生基础管理2011安全生产资金保障3012安全生产记录档案2013其他(持续改进,隐患自查自报工作、 属实性评价)25 合计合计500500500500安安 全全 生生 产产 现现 场场 管管 理理1设备设施2172隐患排查和治理403特种设备现场管理444作业安全1135职业卫生现场管理416重大危险源现场管理157相关方管

7、理30合计合计505050500 0 0 0总计总计10001000100010001汽车修理汽车修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评定评定 指标指标评定项目评定项目标准标准 分值分值评定内容评定内容评分标准评分标准扣分扣分 说明说明得得 分分参考依据参考依据备注说明备注说明 (对应(对应 AQ/TAQ/T 9006-20109006-2010 条款条款)安全 生产 基础 管理资 质 证照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查看企业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如有以下情况,即为否决: 1、营业执照与生产经营内容不符; 2、超过营业执照有效期从事生产经营; 3、未及时办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

8、 4、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未及 时换发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 7 条。/消防验收意 见书2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备案。查看消防验收意见书。 未进行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意见不合格, 或未 进行备案,不得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 13 条。/组织机构101.按规定设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按规定配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设置机构的,扣 5 分; 未按规定配备人员的,扣 5 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第19 条;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 26 条。第 5.2.1 条。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安全生产目 标101、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总体、

9、年度目标。 2、按企业所属部门,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能 分解企业安全生产指标,并制定考核办法。 3、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与 考核,并做好记录。无安全生产总体目标的,扣 2 分; 无安全生产年度目标的,扣 2 分。 无安全生产指标分解的,扣 2 分; 无考核办法的,扣 2 分。 无评估与考核记录的,扣 2 分。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第 5.1 条。第 5.1 条。责任制制定 及内容要求101.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2.明确企业各层面、 各部门、各岗位不同的安全生 产职责。未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的,扣 5 分; 未明确企业各层面、各部

10、门、各岗位不同的安 全生产职责的,每一项扣 3 分,扣满后追扣 10 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第 4 条;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第 4 条、第 17 条。第 5.2.2 条。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法律法规5建立识别、 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 范的制度。无该项制度的,扣 5 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5.4.1 条。5明确主管部门,获取渠道、方式。无主管部门的,扣 5 分; 无获取渠道、方式的,扣 5 分。第 5.4.1 条。10主管部门及时识别、 获取企业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有关修订变动情况,及时 向企业提供。无部门识

11、别、获取的,扣 3 分; 无部门动态跟踪记录的,扣 5 分。第 5.4.1 条、第 5.4.4 条。10企业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融 入到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未及时转化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扣 10 分。第 5.4.1 条。10企业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告知从业人 员。未及时将适用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告知 从业人员的,扣 5 分。第 5.4.1 条。2评定评定 指标指标评定项目评定项目标准标准 分值分值评定内容评定内容评分标准评分标准扣分扣分 说明说明得得 分分参考依据参考依据备注说明备注说明 (对应(对应 AQ/TAQ/T 9006-20109006-2

12、010 条款条款)安全 生产 基础 管理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规章制度80 (16 5)建立健全企业下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3)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4)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 5)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 的安全管理制度; 6)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7)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8)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9)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10)职业健康管理; 11)安全投入管理; 12)文件和档案管理; 13)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 14)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 15)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 16)应急

13、管理与事故管理。制度缺项的,每缺一项扣 5 分; 制度缺要素的,每缺一要素扣 3 分; 缺制度的动态记录(档案)的,每缺一种扣 4 分。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 18 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 25 条。第 5.4.1 条、 第 5.4.2 条、 第 5.8 条、 第 5.9 条、 第 5.12 条。操作规程201.制定本企业作业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向员工下发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员工应经培训并 掌握相关内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缺项的,每项扣 5 分; 操作规程未发放至岗位的,扣 10 分;员工未 掌握相关内容的,每人次扣 5 分。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 15 条。第 5.4.3 条。

14、评估10每年至少一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管理制度、 操作 规程进行检查、评估。评估报告缺项的,每项扣 5 分; 无评估报告的扣 10 分。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 15 条。第 5.4.4 条。修订10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进行修订, 确保该文件的最新有 效和适用。未及时修订的,每项扣 5 分; 无修订记录的,每项扣 5 分。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 15 条。第 5.4.3 条。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培训教育培训管 理201.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确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管部门, 按法律法规要 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 3.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考核记录,并建立档 案。1.无制度的,扣 5 分;

15、 2.缺制度要素(培训日期,学时,对象,内容, 受训人员签到等)的,每缺一要素扣 1 分。 3.无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主管人的,扣 5 分; 4.无培训计划的,扣 10 分。 5.缺乏记录的,扣 10 分; 6.无培训考核记录的,每人次扣 5 分; 7.记录缺项的,每缺一项扣 3 分; 8.未归档的,扣 5 分。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 25 条。第 5.5 条。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培 训15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备和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 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应按规定进行培 训。无培训记录的,扣 10 分; 无培训时限要求的,扣 5 分。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 22 条。第 5.5 条。安全生

16、产管 理人员安全 生产培训15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 训。无培训记录的,扣 10 分; 无培训时限要求的,扣 5 分。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 25 条。第 5.5.2 条。3评定评定 指标指标评定项目评定项目标准标准 分值分值评定内容评定内容评分标准评分标准扣分扣分 说明说明得得 分分参考依据参考依据备注说明备注说明 (对应(对应 AQ/TAQ/T 9006-20109006-2010 条款条款)安全 生产 基础 管理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培训操作人员安 全生产培训 管理151.企业应当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使 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2.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教育。 3.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前,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 4.转岗、复岗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 5.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安全生产培训,考核 后,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无培训记录的,每人次扣 5 分; 未经培训或培训未合格上岗的,扣 25 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