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公寓项目”融资操作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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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业加盟 qyue“花园公寓项目”融资操作案例解析 (1)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均已经齐备。一、项目概况: 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 30 号,规划总用地面积为 7743.8 平方米,总规划建筑面积为 41546 平方米。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均已经齐备。土地出让金欠缴 3800 万元(含滞纳金400 万元) ,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也未取得销售许可证。该项目为在建工程项目,已完成地下建筑面积 7852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2、 12598 平方米。项目的土地方为北京市海淀区东升农工商总公司,现土地证权属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投资方为北京易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方为北京市裕发东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但投资方与项目方之间互相持有对对方的授权。二、项目运作过程:11、1997 年 8 月,北京市东升农工商总公司申办该土地的项目建设,并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规划性质为集体土地建设用地。2、2000 年 9 月,北京市东升农工商总公司领取该项目的开工许可证。3、2001 年 6 月,该项目经北京市计委、建委批复同意项目建设单位变更为北京市裕发东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2001 年 8 月 18 日,北京易博投资有限责

3、任公司与北京市裕发东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联合建设经营花园公寓协议书 ,易博公司为投资方,裕发东瑞为项目方,易博公司向裕发东瑞交付销售总额 9%管理费(含营业税、所得税) 。5、2002 年 1 月 28 日,易博公司与北京市东升农工商总公司于签订的合作建设项目合同书 ,作为土地方的北京市东升农工商总公司可以获得项目总建筑面积 40%的产权,同时原土地单位的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许可证以及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原件交由投资方持有。项目建筑面积以及房屋产权双方的详细分配如下: 部位投资方(易博)土地方(东升)地下 1-3 层4711.5 平方米3141 平方米地上 1-3 层商业5159.16 平方米

4、3439.46 平方米地上 4-16 层15056.95 平方米10037.97 平方米小计创业加盟 qyue24927.16 平方米16618.4 平方米总面积41546 平方米(规划许可证面积)6、2002 年 7 月,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许可获得北京市归途资源与房屋管理局的审批;当年 10 月下达办理项目建设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手续的通知,11 月下发项目建设用地批准证书。7、2002 年 10 月,项目正式开工建设,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8、2003 年 4 月 28 日,签订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裕发东瑞代垫付首期 600 万元土地出让金;至今欠土地出让金 340

5、0 万元及滞纳金 400 万元,并借款 900 万元给投资方支付工程款项。9、2004 年 3 月,项目停建。项目在建工程完工部分包括:地下 1-3 层完成建筑面积 7852 平方米,地上 1-3 层完成建筑面积 8598.62 平方米,4-5 层施工完成建筑面积约4000 平方米,5 层以上未施工。10、2004 年 6 月,施工单位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工程款欠款纠纷仲裁,仲裁下达调解书,与 2005 年 6 月前偿还工程欠款 3300 万元。11、2004 年 8 月,投资方开始寻找项目融资。 三、项目运作过程真实还原与分析1、这是我国房地产行业早期非常典型和普遍的一种运作类型,投资人基

6、本上就是所谓的空手套白狼,这种手法确实造就了一批一夜暴富的人士。但是,大浪淘沙,这种单刀直入的商业形态所创造的这批富豪们,目前还可以维持其辉煌业绩和经济生存状态的却没有多少了。2、类项目运作的核心技巧在于土地的取得,在以协议出让方式为主获得开展项目建设的时代,通过寻租的路径自土地权属单位获得土地资源,通常并不需要向土地权属单位支付购买土地的款项和资金,一般会预付部分定金或分期付款,也会采取如本案中的建筑面积分配的方式,目的就是减少或不需投入项目启动资金。显然,该项目的投资方并没有向土地单位支付任何土地款项。在这种情形下,通常项目的预期利益将会被大大降低,并且双方难以就项目土地的价值予以准确评估

7、,也会给项目的运作带来诸多不确定性和不稳定因素。市场变动(特别是价格变动,如建材价格上涨等)以及管理趋紧等对项目利益的影响必然导致项目投资方的利益减少,降低项目盈利能力。而土地方的权益已经被固定成为最终的建筑面积,其市场价值会不断增长。这就导致了项目投资的财务风险。3、项目的投资方由于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因而就只能寻求依靠其他具有开发资质的企业,这就是盛行一时的挂靠,但常常会以联合建设的面目出现,并且,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也会将此种挂靠行为定性为联合建设。在这种挂靠的合作活动中,基本要素包括:投资方负责全部项目建设和投资资金并承担完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资质方出具开发资质和公司实体名义和提供协助

8、,投资方向资质方缴纳管理费(一般是按年度定额缴纳、按销售或建设规模的比例缴纳等方式) 。一般双方会设立一个项目分公司或项目建设经营部、工程部等名义的分支机构,交由投资方独立经营管理。创业加盟 qyue该操作方式的风险在于:对投资方而言,项目建设周期很长,甚至会延伸到项目竣工和交付使用获得若干长的时间,资质方对于项目建设进程的配合程度是至关重要的,几乎所有合法的项目合同、文件、资料都要以资质方的名义进行实施,无疑对于工作成果和效率是难以掌握的。资质方的人事关系和变动的影响也将会阻碍投资方的工作进程。资质方的声誉及其其他债务的影响更是不可忽视的。对资质方而言,投资方的资金来源、实力、经营水平等对

9、于项目的顺利建设都是非常关键的因素,项目建设所导致的经济责任和债务,资质方是必须要承担偿还责任的。4、通过对该项目的投入和现状加以梳理和初步核算,项目真实过程和基本情况是:1)投资方没有支付任何土地款项。投资方通过合作建设的名义,承担项目全部建设资金的义务,土地方无需任何出资便可分的相应的房屋面积, ;2)投资方没有支付工程款项。工程建设基本上由施工单位垫付,还不包括施工单位可能向投资方交付相应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数十万元至五百万元不等) ;3)投资方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典型的先上车后补票,将项目投入降到最低。4)投资方的全部实际投资不会超过 500 万元,主要就是在管理费用、相关规费寻租等小额

10、支出方面。5)资质方具有对项目主张资产权益的基础和相应的事实依据以法律上的理由。5、收购项目的资产现状为:项目建设用地以及在建工程 60%的面积约为 7558 平方米;项目投资方转让报价为 13000 万元,还需加上缴纳 3800 万元土地出让金,收购方实际支付项目现状收购总价款为 1.68 亿元。后续工程款项约 8500 万元,以及其他工程支出、管理费用等约 6000 万元。收购方最终投入资金约为 3.1-3.5 亿元人民币,获得房屋建筑面积约为 2.5 万平方米,项目单位成本为 1.2-1.4 万元 /平方米。 (估算结论:不具有投资和收购价值) 四、项目方融资方案及分析房地产项目融资方案

11、或交易结构的安排通常最终会在相关合同或协议文本中体现,因而有关合同就会是能够反映融资各方基本需求和思路的重要文件。下面即是项目方据以融资操作和谈判的一份协议和方案,与大多数房地产企业、项目的运作思路和合同样式基本相同,属于具有市场经验,缺乏专业操作经验。从中可以看出融资的要点和错误所在。花园公寓项目售购合同书创业加盟 qyue订立合同双方:甲方(售出方):北京易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乙方(收购方): 法定代表人:第一条: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多次友好协商,甲方愿意将北京易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 30 号花园公寓项目(

12、以下简称项目)出售给北京市 置业有限公司。双方特订该合同,以作凭证,以兹恪守。第二条:甲、乙双方对公司的现状项目的售价,经多次协商,双方同意收购价格 13000 万元,其中包含(2004)京仲调字第 0146 号规定的促裁工费和京第出(合)字(2003)第 548 号规定已交 15%即 600 万元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评述:施工费为应付账款,属于债务性质;已付 600 万土地出让金为资产,在收购总价款中未能明确加以划分,混为一谈。第三条:易博投资有限公司是花园公寓 项目的投资商(拥有项目总建筑面积的 60%的产权所有权) 。评述:1)合同收购标的物应在收购合同价格确定前予以确认;2)9%的管理

13、费用未能明确是否包含在收购价格中,将会导致售方后续运作项目的风险,增加成本。易博投资有限公司在项目操作过程中又与下列单位进行合作:1、 北京市裕发东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点:根据 2001 年 8 月 18 日联合建设经营花园公寓协议书第 4。1 条,北京市裕发东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获得销售总额 9%的管理费用,管理费中包含营业税和所得税(正本合同后附)2、 北京市东升农工商总公司要点:根据 2002 年 1 月 28 日合作建设项目合同书第五章第 2 第拥有项目部建筑面积 40%的产权所有权(正本合同后附) 创业加盟 qyue按照本合同签订,乙方在完成本合同第六条第四款后,甲方必须将与上

14、述各单位合作合同、协议在原合同责、权、利不变的原则下,改签更换法定代表人(由新法定代表人代替原法定代表人) 。评述:1)属于收购项目公司(但本合同主体错误) , ,原甲方(投资方)及原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应该继续合法有效并受法律保护。2)属于收购项目的,则应当是由收购方与原协议各方重新签署合同或予以确认原协议内容。第四条:项目建设情况:项目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花园东路 30 号,规划用地面积为 7743。8 平方米见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目前项目已开工建设到地上结构五层,现已建设建筑面积:地下 7852 平方米,地上 12598 平方米,合计为 20450 平方米, 项目总建筑面

15、积 41546 平方米(以最终竣工规划验收为准) 。评述:收购标的的描述太过笼统、出钱、草率,缺乏详细、准确而专业的描述,不能由向反映向现状与价值,并会引起歧义和纠纷。 第五条:合同双方的义务与责任甲方义务与责任:评述:本部分条款内容实质上是联合建设经营花园公寓协议书中,北京市裕发东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的责任,这里则是全部照搬过来。1、 根据北京易博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市裕发东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1 年 8月 18 日签订的联合建设经营花园公寓协议书北京易博投资有限公司合法享有本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有权进行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合作投资,并且提供项目售出的合法手续;法律手续必须完备、合法;需

16、要完善的继续完善,并确保完成本项目工程各项目手续无法律障碍。评述:1)甲方不享有该项目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更无权一概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对外投资合作;2)甲方是依据联合建设协议获得联合建设经营权以及资产权利;3)土地使用权必须以登记事项为准。2 完成与项目建设相关的拆迁、立项,设计方案审批、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有偿出让使用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开工许可证、土地有偿出让使用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开工许可证、预售(销售)许可证等手续。评述:已经完成,属于甲方应当以交给收购方的项目资料、工程资料。3、 负责落实市政和四源方案,输用地范围内七通一平的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开工使用及工程竣工后市政设施全部配套。创业加盟 qyue4、 负责办理招标及开工的各项审批手续。5、 负责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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