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的权利及保护(二次修改版)

上传人:小** 文档编号:58907463 上传时间:2018-11-02 格式:PPT 页数:44 大小:4.51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幼儿的权利及保护(二次修改版)_第1页
第1页 / 共44页
幼儿的权利及保护(二次修改版)_第2页
第2页 / 共44页
幼儿的权利及保护(二次修改版)_第3页
第3页 / 共44页
幼儿的权利及保护(二次修改版)_第4页
第4页 / 共44页
幼儿的权利及保护(二次修改版)_第5页
第5页 / 共4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幼儿的权利及保护(二次修改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幼儿的权利及保护(二次修改版)(4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BEA Confidential. | 1,用法律思考,幼儿的权利及其保护,西南大学教育学部 赵希,一、幼儿法律权利的保障问题 二、与幼儿相关的安全事故中的法律责任,讲座内容,讲座目标:依法律己 依法执教,一、幼儿法律权利的保障,(案例1)3岁的坤坤入托刚13天就遭老师体罚,此后夜夜惊醒哭闹,连医生开的安神药品也不管用。4月11日,坤坤被心理咨询师诊断出患上了“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一种和美国“9.11”后出现的群体性症候一样的严重精神疾病。,“人”动物与人的区别是什么?人是文化动物、符号动物 儿童什么是“儿童”?1989年11月20日,第44届联合国大会以第25号决议通过儿童权利公约,

2、将“儿童”界定为“18岁以下的任何人。”,(一)儿童的权利,什么是人权?“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戴维米勒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它主要的含义: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合乎人权的对待。人权的这种普适性和道义性,是它的两种基本特征。,(二)儿童权利保护,1. 当前维护幼儿权利的法律体系,儿童权利公约建立的四项基本原则,1、不歧视(无差别原则/无歧视原则/非歧视性原则)(第2条) 每一个儿童都平等地享有公约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儿童不应因其本人及其父母的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观点、民族、财产状况和身体状况等受到任何歧视; 2、儿童的最大利益(第3条) 涉及儿童的一切行为,必须首先考虑儿童的最

3、大利益 3、确保儿童的生命权、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完整(第6条) 所有儿童都享有生存和发展的权利(两者完整兼具),应最大限度地确保儿童的生存和发展 4、尊重儿童的意见(第12条) 任何事情涉及儿童,均应听取儿童的意见 所有儿童,无论他们出生在哪里,属于哪个种族或民族,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富有还是贫穷,都必须得到充分的机会,成为社会有用的成员,并且必须享有发言权,他们的声音也必须获得倾听。,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内容,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基本内容,儿童与健康:1.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2.提高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控制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龋齿、

4、超重/肥胖、营养不良发生率。 3.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6。 4.控制儿童常见疾病和艾滋病、梅毒、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性疾病。 5.提高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 6.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 ,儿童与教育 :1.促进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2.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0%,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5%;增加城市公办幼儿园数量,农村每个乡镇建立并办好公办中心幼儿园和村幼儿园。3.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公平教育,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校际差距。 4.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提高,薄弱学校数量减少。 5.教

5、育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全面提升。,儿童与福利:1.基本满足流动和留守儿童基本公共服务需求。2.满足孤儿生活、教育、医疗和公平就业等基本需求,提高孤儿家庭寄养率和收养率。3.增加孤儿养护、流浪儿童保护和残疾儿童康复的专业服务机构数量。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和重点县(市)建立1所具有养护、医疗康复、教育、技能培训等综合功能的儿童福利机构和1所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机构。 4.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满18周岁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公平就业等权利。,儿童与社会环境。1.营造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氛围,消除对儿童的歧视和伤害。 2.适应城乡发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3.儿童家

6、长素质提升,家庭教育水平提高。 4.为儿童提供丰富、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 5.保护儿童免受网络、手机、游戏、广告、图书和影视中不良信息的影响。 6.培养儿童阅读习惯,增加阅读时间和阅读量。90%以上的儿童每年至少阅读一本图书。 7.增加县、乡两级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坚持公益性,提高利用率和服务质量。每个街道和乡(镇)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儿童社会工作者。 8.9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设1所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服务的儿童之家。 9.保障儿童参与家庭生活、学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10.保障儿童享有闲暇和娱乐的权利。,儿童与法

7、律保护。1.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和法律保护机制更加完善。 2.贯彻落实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儿童优先和儿童最大利益原则进一步落实。 3.完善儿童监护制度,保障儿童获得有效监护。 4.预防和打击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禁止对儿童实施一切形式的暴力。 5.依法保护儿童合法财产权益。 6.保障儿童依法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2. 常见的幼儿侵权问题,案例1:全托幼儿小亮误把一金属物吞入腹中后,他随即告诉了保育员许阿姨。许阿姨观察了小亮几天没发现异常。就把这事忘了。10个月后,家长发现小亮走路时一跛一拐,就带他到医院看病。经检查医生发现小亮右下腹腔内有一针状金属异物,导致腰部的肌肉肿大

8、。影响了孩子正常行走。所幸及时发现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小亮家长认为,孩子在幼儿园吞入异物后,园方既没有采取相应措施,也不告诉家长损害了小亮的合法权益于是提出了赔偿要求。 思考:小亮家长将起诉幼儿园损害了孩子的哪一项权利?幼儿园是否应当承担责任?,评析:本案是一起幼儿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引起的法律纠纷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补救措施不力的过错,幼儿园的责任,赔偿数额,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处理,“我是世界,是宇宙,是大自然的最伟大奇迹!因为我举世无双,因为我独一无二,因为我是最棒的,因为我是天下的王者!” 黄艺博的诗句,案例2:黄艺

9、博是武汉市华师一寄宿学校的学生,毕业于武汉市江汉区滑坡路小学,少先队员,中国少先队武汉市副总队长。据多种媒体称,黄艺博两三岁开始看新闻联播,7岁开始坚持每天读人民日报、参考消息,上网从不打游戏,只看新闻关注民生,现今已经在全国重要报刊上发表过100多篇文章。 其父亲表示,黄艺博关注民生,理想是“让大家过上更好的生活” 讨论:*你是如何看待这一现象的?(一名幼教工作的视角)*幼儿的天性是什么?,我之观点:违背幼儿天性,就是在侵犯幼儿发展权。这是违背儿童成长规律的行为,也是违反相应法律法规的行为。,启示?,如果你能记住 作者:马迪金,如果您能记住,您走一步,我要走三步才能赶上,如果您能理解,我观察

10、世界的眼睛比您的眼睛矮三英尺,如果您在我乐意的时候让我自己试试,而不是把我推到前面或挡在后面,如果您能满怀爱心地感受我的人生,不剥夺我自决的需要,那么我将长大、学习和改变;如果您能记住,我需要时间获得您已有的生活经验,如果您能理解,我只讲述那些相对我的成熟程度来说有意义的事情,如果您能在我可以时,让我独自迈出一步,而不是把我猛推出去或拉回来,如果您能用您的希望感受我的生活,而不破坏我对现实的感觉,那么我将长大、学习和改变;如果您能记住,我像您一样,失败后再试需要勇气,如果您能理解,我必须自己弄清我是谁,如果您在我想要时让我自己寻找自己的路,而不是为我选择您认为我该走的路,如果您用您的爱感受我的

11、人生,而不破坏我自由呼吸的空间,那么我将长大、学习和改变。,思考:如果你遇到这样的情况正值幼儿园招生之际,一位家长带着孩子前来报名。你从个人途径得知该名幼儿患有乙肝,此时,你的心情是如何的?你将怎样处理这一事件?(一封家长的来信),“幼儿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指公民有获得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和使之实现的物质帮助的权利。根据权利产生、发展的时间顺序,可分为开始阶段的“学习机会权”、过程阶段的“学习条件权”和结束阶段的“学习成功权”。,当前幼儿受教育权的热点议题:,研究分享,学位论文:重庆地区农村散居幼儿受教育状况的实地研究,(图3)研究地散居幼儿受教育问题内部矛盾关系图,二、幼儿园安全事故中法律责任

12、分析,校园安全问题的提出:有关数据显示,每年我国有1.6万名中小幼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有44人死于食物中毒、溺水、交通和其他安全事故。排除那些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和人力不可抗拒的重大事故外,约有80%的非正常死亡是可以通过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得以避免的。2001年6月5日,南昌某幼儿园发生火灾,造成13名幼儿死亡; 2004年8月4日,北京某幼儿园门卫挥刀连砍15名幼儿和3名教师,前不久发生的甘肃校车惨案近几年来,幼儿园安全事故频发,食物中毒、设施不良、外来侵害等原因造成的幼儿伤亡事故不断增多,给儿童幼小的生命和健康带来严重的危害。,1.校园安全问题相关立法 1.未成年人保护法 (1991年9

13、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2006年12月修订) 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999年6月28日全国人大 常委会通过) 3.义务教育法 (1986年4月;2006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 4.治安管理处罚法(200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一)学校安全的含义及种类,5.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门,2006年6月) 6.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2002年6月 ) 7.关于在全国中小学开展创建和谐校园的意见(教育部2006年11月) 8.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教育部2007年2月) 9.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卫生部 教育部 2005年11月2日)

14、,2.学校安全的含义 “安全”一词在法学大辞典中解释为: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学校安全”是指(1)学校自身的场所和内部设施没有危险;(2)学校不受来自社会其他区域的外部威胁;(3)学校在其自身的存在和运作的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3.学校安全分类-责任归结角度,(1)学校设施设备上的安全问题 (2)学校管理制度上的安全问题 (3)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的问题 (4)学校提供给物品中的问题 (5)学校保护中的安全问题 (6)学生个人行为引发的问题 (7)学校人权侵犯引发伤害,(二)幼儿园安全责任归属,1.当前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四大类型,3.安全事故中,幼儿园的权责分析,案例1:萌萌和飞飞是某

15、幼儿园大班的同班小朋友。一日,教师王某带领幼儿到户外活动,在排队时,王老师一再交待:“小朋友排队下楼梯时,不要拥挤、打闹。”下楼梯时,飞飞站在萌萌的背后,两人均在队尾,趁队伍行走拉开距离时,二人嬉闹,萌萌背飞飞时摔倒,导致飞飞的左股骨中段发生斜形闭合性骨折。 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及时送飞飞到医院治疗,飞飞住院两个月后临床愈合。飞飞住院期间共花去医疗费5680元,飞飞的父母误工费、住宿费、医院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及必要的 营养费等4450元。飞飞的父母与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就医疗费和赔偿问题多次进行协商,要求幼儿园和萌萌的父母赔偿上述费用共计10130元。,思考:(1)幼儿园是不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

16、?(2)幼儿与幼儿园的关系是怎样的?(3)在园幼儿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幼儿园究竟应该按什么原则来承担民事责任?,(1)幼儿园是不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权非因法定事由不能免除。”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没有第一 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民法通则,(2)幼儿与幼儿园的关系是怎样的?,教育、管理和保护关系,法理依据: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