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合同质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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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合同质保金设计合同质保金篇一:建筑工程合同关于质保期及质保金的约定建筑工程合同中一般发包人和承包人会约定质保期(一般是一年) , 质保金一般是在质保期满后支付。但是,同时法律又对建筑工程作出 了最低质量保修期限。例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就规定,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 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 渗漏,为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年;(五)装修工程为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2、”首先要明确的是,工程的保修期与质保金没有必然的联系。保修期可以约定,但是约定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国务院颁布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2 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 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而工程质保金的提取及返还则是合同双方的约定事项。

3、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质保金的,建设单位无权提取质保金。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 工程出现的缺陷(即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的资金。由此可见,工程质保金既形成对施工单位施工质量的有效约束,1 / 6也形成开发商应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有力保障,因此,对于开发商来讲,工程质保金至关重要。工程质保金不能想当然地与工程的保修期直接联系起来,要形成其有效的屏障作用,就必须由合同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中作出明

4、确约定,下列要素在约定时不缺少:第一,工程质保金的总额。一般来说,项目工程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5%来由建设单位从施工企业工程计量拨款中直接扣留。第二,工程质保金的返还时间。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工验收 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二年)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向建设单位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第三,工程质保金如何直接扣减维修费用。一般来说,建设单位 应在出现质量问题的一定时间内书面通知施工企业前来维修处理,施工企业逾期不处理的,建设单位可另行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就可以直接扣除。因此,作为开发商来讲,一定要注意提前通知的环节,否则,所支出的费用很难在质保金中扣除

5、。第四,工程质保金返还时是否计息应约定清楚。一般来说,工程质保金不计利息。在建设工程的管理中,建设工程质保期与质保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对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由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后者是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其中:一、建设工程质保期。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40 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6、 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 年;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2 / 6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建设项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 (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

7、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第九条、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第十条、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 14 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 14 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 14 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 14 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3 / 6 附: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 令第 80 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已于 XX 年 6 月 26 日经第

8、 24 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部 长 俞正声二年六月三十日房 屋 建 筑 工 程 质量 保 修 办 法第一条 为保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房屋建筑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包括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本办法所称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第四条 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

9、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第六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双方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4 / 6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10、;(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 2 年;(五)装修工程为 2 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第八条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九条 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第十条 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

11、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第十一条 保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组织验收。涉及结构安全的,应当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不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修,由原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三条 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第十四条 在保修期限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第十五条 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12、。第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售出的商品房保修,还应当执行城市5 / 6篇二:设计合同协议书设计合同协议书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更好地全面推行设计负责制,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机制。经云南科达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研究决定,将 设计任务进行经济承包,委任 为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 根据甲方与 (建设单位)于 年 月签定的设计合同 ,经乙方充分学习领会合同条件和条款后,在乙方完全接受承担履行该合同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的前提下,本工程采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方式由乙方承包设计任务。为明确职责,确保工程设计质量,经双方

13、共同协商后,特签定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概况:结构质式:,建筑面积:;4、 设计费: ;二、 本工程目标及责任状三、 甲方责任:1、 甲方将该项目与发包方签定合同并与发包方约定相关条件后,乙方即参与该项目的工作。2、 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好前期与发包方的各种业务关系,并确保在设计前不因发包方的原因而导致责任承包方设计任务无法实施。3、 协助配合乙方工作内容:配合相关证件、资质查验工作;参与设计前期讨论;协同处理有关工程技术上难题;负责提供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信息,以降低工程成本;4、 对乙方设计质量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提出设计要求及整改

14、意见和措施。并执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与奖罚。5、 监督和受理乙方履行设计承包合同和内部经济承包合同的有关条款。6、 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工程拨款手续,及时办理支付乙方设计费。负责收集整理乙方送来的各科目数据,并建立幢号专用帐本。7、 甲方不得随便调用本工程专项资金挪作它用,不得随意增加双方已签协议外的任何苛刻条件,也不得找借口为难乙方。四、 乙方责任:1、 乙方对该项目实行完全责任承包制,独立行使设计管理自主权,并自行组建设计小组,人员由承包人可在公司内外人员中进行组建,但其设计人员中必须经公司考核认可后上岗。2、 积极配合甲方和发包方的检查工作。3、 严格执行专业设计规范的相关规范、法令、法规和

15、制度。 4、 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发包方、甲方和监督。若乙方对设计质量不重视,甚至对出现的问题不作整改,甲方有权对其终止其设计合同。 5、 认真完整的向甲方提供过程设计控制资料,定于每月 25 日前报送给甲方设计科备案。6、 乙方不得将任何经济责任进行转嫁,其亏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材料款,责任承包人只能以个人或其它公司名义签署上述相关文本并在其文本文件上由债权方注明所欠款不向甲方追究连带责任。否则经公司发现将按工程总造价的 10%对其进行罚款。7、 设计任务完成后后 30 日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设计文件一套完,否则合同履约金不予退还。五、 财务管理

16、:(一) 、甲方向乙方按本工程设计总造价的 %收取企业管理费,本费用按工程进度付款比例提起,不进入甲方帐户的工程一次性交清。(二) 、本工程按进度付款比例暂提合同价款的 2 %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当设计任务完成后,提交完整设计文件一套后,无息退还乙方。进入甲方帐户的工程一次性交清。(三) 、本工程的设计款汇入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进行:1、 昆明地区的工程,设计费转入甲方的基本账户。按总设计费的%交纳设计费流转税,按 1% 交纳企业所得税,共计 。以上费用按工程付款比例进行扣减。甲方开据正式建安发票后方可使用本资金。2、 昆明地区以外的工程,不得设立外地辅助帐户,当地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外出经营许可证“,设计费必须汇入甲方的基本账户。按工程结算总价的 1% 交纳企业所得税,此费用按工程付款比例进行扣减,由乙方提供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完税后出据的税票和设计发票的底联方可使用本资金。3、 昆明地区以外的工程,不得设立外地辅助帐户,当地税务机关不要求提供“外出经营许可证”的工程,工程款必须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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