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房证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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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房证房屋买卖合同无房证房屋买卖合同 篇一:无房本房屋买卖合同修正版 doc1 房屋买卖合同 【身份证】 【护照】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_ 【身份证】 【护照】 【营业执照注册号】 【 【身份证】 【护照】 【营业执照注册号】 【 邮政编码:_ 【委托代理人】:_ 【身份证】 【护照】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 新物权法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 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出卖人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为【楼房】 【平房】 ,坐落 平方米(以产权

2、证面积为准) 。 (二)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住宅】 【公寓】 【别墅】 【办公】 【商业】 【工业】:_。 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 (一)出卖人于 与开发建设单位 就该房屋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发建设单位 支付购房款: 1、全款方式(包括虽贷款但贷款已还清之情形) ; 2、 (小写) 。 (二)该房屋已竣工且开发建设单位已将其实际交付 于出卖人。 具体时间视开发建设单位实际办理而定。待该房屋取 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出卖 人与买受人方可就该房屋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四)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经济适用房】 【已 购公房】 【福利分房】 【其他】_。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_。

3、1、出卖人未将该房屋出租; 2、出卖人已将该房屋出租, 【买受人为该房屋承租人】 【承租人已放弃优先 购买权】 。 第三条 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按套计价,总成 交价格为:人民币 (二)当事人双方采取自行交割方式付款,并签订 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 行划转声明和房屋移交书 。 (三)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 2 如有违约付款的按照第八条第(二)项之约定执行。 3 该房屋取得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买受人依本 合同支付的定金和房款转 化为购房首付款; (四)当事人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如下第_项: 1、买受人以全款方式支付,不向银行或者公积金管理 中心申办抵押贷款;

4、 2、买受人向【银行】 【公积金管理中心】申办抵押贷 款。买受人因自身原因 未获得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买受人应继续 申请其他银行贷款,或自筹 剩余房价款。 若当事人一方不积极办理或配合办理贷款申请,则以 按揭服务机构通知时间 为准,参照本合同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权属转移登记 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2 3 当事人任一方违反以上约定,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 向守约方支付总房款_ _15 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 约方应向守约方 支付总房款 20%的违约金。因行政机关原因致使权属转移登记不能 顺利进行的, 双方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日期相应顺延。 向房屋所在地户籍管理 机关

5、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因出卖人原因未能如 期将于该房屋相关的户口迁 出的,违约责任参照逾期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之约 定。 若买受人在出卖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因国家政策调 整丧失购买资格的,买 受人有权将该合同项下的权利与义务全部转让给其指 定的具备购买资格的第三 人,出卖人应当积极配合。 ” 第五条 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如 下: 因一方不按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的,违约责任参照本合 同第八条。 第六条 出卖人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 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全部已付款,按照央行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付 给利

6、息,并按买受人累计已 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 受人因购买该房屋可获得的 预期利益损失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补足。 预期利益损失是指因出卖人违约行为导致买受人按照 本合同约定可获得的 赔偿与违约情形发生时该房屋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 第七条 房屋交付及提前偿还贷款 人不因买受人对该房屋的使用而收取任何费用。如违 约交付房屋的按照第八条第 (一)项之约定执行。 2,元(小写)起 5 日内。 出卖人与买受人应当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 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 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同 时前往物业办理更名手续,并移交该房屋钥匙。 八条第(三)项之约定执行

7、。 1 之全部贷款。 2 之全部贷款。 包括但不限于买卖(预售)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原件、 契税票原件、公共维修基 金票据原件交由买受人保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出卖人未按照约定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的,每逾期一 日,出卖人应支付买受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 每逾期一日,买受人应支付出卖人应付而 付的全部房款和定金。 (三)双方还贷违约责任 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未按照约定事项履行本合 同,每逾期一日,违第九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 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 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

8、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 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 7 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 证明。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 买受人。 第十条 特别约定 1、本合同终止,出卖人返还买受人已交付的定金、预 付房款,买受人届时应交还出卖人房屋; 2、本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从该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处 所获违约金及赔偿款归买受人所有仍归出卖人所有 篇二:二手房买卖合同无 二手房买卖合同 (无房照) 卖方:_ ,身份证号码: _ 现住址: _ _ 家庭电话:_;手机: _ 买方:卢芳,身份 证号码:_ 现住址:吉林油田滨江嘉园 A36 栋 3 单元 201 家庭电话:;手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

9、同法 、 中华人民共 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买方向卖方 购房一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买方购买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 落于:松原市宁江区滨江嘉园小区 B23 号(楼) 3 单元 102 号(室)。该房屋所在楼层为 1 层,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第二条 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 民币肆拾万元整(大写)。 此房屋成交价格包括房屋附属设备设施和其他与该房 屋相关的所有权 利。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方式 买卖双方同意以分二次付款 方式付款。在签订本合同 前买方已向卖方

10、支付人民币 贰拾万 元(¥XX00 元整) 作为购房定金。 卖房已出具相应收条。剩余房款人民币在 XX 年 2 月 28 日前支付贰拾伍万元(¥XX00 元整) 。 第四条 卖方应于收到买方第一次付款人民币 贰拾万 元(¥XX00 元整)将购 房收据交付买方,在收到第二次付款贰拾万 元 (¥XX00 元整)时将 其它一切相关附件全部交付给买方。 第五条 产权办理相关问题 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卖方 未能为该房产办理房屋所 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下简称“两证”)。卖方 向买方保证,一旦 “两证”的办理时机成熟,卖方将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 办理产权证、土 地使用证工作并将房产证的原件交给买方保存,卖

11、方初 次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及其他相关所需费用均由卖方 自行承担;买卖双方之间房屋过户所产生的费用由买方负 担。卖方有义务亲自积极协助配合买方在需要的时候办理 该房屋过户手续。一般情况下,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五天 内,与买方一起前往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特 殊情况时应事先说明,并委托他人(需公证)前来代为办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买卖双方合同签订后,该合同生效, 若买方中途违约,应书面 通知卖方,卖方应在 拾 日内将买方的已付款(不记利 息)的 70%返还给买方,其余的 30%房款以及购房定金归卖方 所有。若卖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买方,并自违约之日起 拾 日内应以买方所付定金的双

12、倍及已付全部购房款返还给 买方。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卖方、买方各一份。 第八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约过程中发 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 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卖、买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 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 同同样具法律效力。 第十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买方向卖方完全支付 房款后,买卖双方均不应 以房价涨跌为理由反悔(如有反悔,违约方将向守约方 支付总房款的 30%作为赔偿) ;卖方应履行本合同第五项 之条款积极协助买方完成第二次交易过户手续。 第十一条 双方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买卖双方若 有搬家、更换电话号码 等变动需及时通知对方。若任何一方提交

13、虚假资料使 本次交易无法进行则该方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卖方:_ 买方:_ 日期:_年_月_日 篇三:二手房买卖合同无 二手房买卖合同 (无房照) 卖方:_ ,身份证号码: _ 现住址: _ _ 家庭电话:_;手机: _ 买方:_ ,身份证号码: _ 现住址: _ _ 家庭电话:_;手机: 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 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 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买卖双方经友好 协商,就买方向卖方购房一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 行: 第一条 买方购买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 于: 市 区 小区 号(楼) 单元 号(

14、室)。该房屋所在楼层为 层, 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第二条 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 民币_元 _元整(大写)。此房屋成交 价格包括房屋附属设备设施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 利。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方式 买卖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 方式付款。在签订本合同 前买方已向卖方支付人民币 _ 元 (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卖房已出具相应收条。 剩余房款人民币_元(_元整)于 本合同签订当天付给卖方。 第四条 卖方应于收到买方全额房款当天将交易房产的 收据、发票等一切相关附 件全部交付给买方使用。 第五条 产权办理相关问题 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卖方 未能为该房产办理房屋所 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下简称“两证”)。卖方 向买方保证,一旦“两证”的办理时机成熟,卖方将在最短 的时间内完成办理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工作并将房产证的 原件交给买方保存,卖方初次办理房产证、 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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