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合同法

上传人:bin****86 文档编号:58878260 上传时间:2018-11-02 格式:DOCX 页数:50 大小:41.3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担保合同,合同法_第1页
第1页 / 共50页
担保合同,合同法_第2页
第2页 / 共50页
担保合同,合同法_第3页
第3页 / 共50页
担保合同,合同法_第4页
第4页 / 共50页
担保合同,合同法_第5页
第5页 / 共5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担保合同,合同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担保合同,合同法(5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担保合同担保合同, ,合同法合同法篇一:主合同与担保合同如何认定主合同解除后担保合同的效力案情XX 年 1 月 1 日,经苏某介绍并担保,由林某与吕某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由林某发包给吕某耕种土地 200 亩(使用权),吕某于 1 月 1 日预付给林某承包费48000 元。合同由双方签字,苏某在合同中担保人处也签了字,合同签定当日吕某按约定预付给林某承包费 48000 元。后因其他原因林某未将所发包耕种土地向吕某交付,经双方协商达成退还预付款并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的协议,后林某退还吕某预付款 13500 元,余款无力退还,在林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经吕某向苏某追要由苏某垫支退还余款给了吕某。后吕

2、某向林某追要垫支款,林某以与吕某的合同解除,苏某私自向吕某还款的行为系其个人行为与林某无关,苏某应向吕某追要此款,故拒不向苏某偿还,为此苏某将林某诉至法院。 争议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主合同解除下担保合同的效力及此时担保人是否具有担保责任、担保人还款后是否具有追偿权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主合同解除,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也同时解除,因从合同是依附于主合同而存在的。林某与吕某达成的退还预付款的协议,苏某并未以担保人的身份在重新在其上面签字,此时担保人吕某的担保责任已解除,其在未征得林某同意的前提下,私自向吕某支付余款,系苏某的个人行为,此时苏某应以错误付款为由向吕某追要此款,而

3、不应向林某追要此款。故本案应判决驳回苏某的诉讼请求。 第二种意见认为,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其相对于主合同是独立存在的,其效力具有相对独立性,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是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亦无效,但从合同由特别约定的除外。未规定主合同解除下担保合同的效力,主合同解除并不必然导致担保合同解除,本案必须经林某、吕某、苏某三方同意下才能解除苏某的担保责任,故本案吕某有权要求苏某履行担保之责,苏某履行了担保责任后有权向林某追偿。故苏某的诉讼请求应该得到支持。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9 条第 1 款规定“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4、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分担赔偿责任” 。可见,在实务操作上,在无反担保的情形中,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的范围就是担保人已经承担的责任范围。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九十八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可见,合同的解除并非使合同归于消灭,仅 是阻止其发生作用, 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表明,合同法认可合同的解除是向将来发生作用,即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同时合同法承认合同的解除将产生溯及既往的效力,即已经履行的

5、,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因此主合同解除后,主合同并非当然归于消灭,主合同当事人的责任仍然存在,即合同解除下的附随义务,对这种附随义务,合同双方应当履行。保证的设立就是担保主合同债务人的履约责任,我国最高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0 条规定:“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条说明,如果因主合同的解除而不能免除主合同债务人的责任时,担保人仍应对该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同时笔者认为, 担保法解释第 9 条第 1 款的规定是肯定了对担保人的追偿权,意味着无论是有效担保抑或是无效担保,在担保人的责任归属问题上,确

6、立了主合同债务人的终极责任人之地位,即担保人的责任最终向主合同债务人进行转嫁。具体到本案,苏某在主合同担保人处签名应视为担保关系成立,在主合同解除,林某未能全部归还吕某的预交款的情况下,苏某在未征得林某同意的情形下向吕某支付剩余款项是其履行担保之责,苏某在履行了担保责任后有权向主合同债务人林某行使追偿权。 (作者单位:山东省五莲县人民法院) 篇二:担保合同第二部分(连带合同) 担 保 合 同 第一条 保证金额第二条 担保范围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乙方,在主合同中的全部合同义务和产生的全部合同责任,如乙方在合同到期之日无法偿还甲方本次为乙方所投资的、本金及占用费,丙方自愿承担连带责任、甲

7、方有权要求丙方代为乙方清偿上述全部款项和现实债权的一切费用,当合同到期之日,乙方无法偿还甲方本次为乙方所投资的、本金及占用费,甲方要求丙方代为乙方归还上述款项时、丙方应立即归还以上全部款项,绝无拟议、争议并支付主合同中的相应的综合费用,鉴定评估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过户费等甲方现实债权的一切费用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条 担保方式1 证担保人地, (含乙方自身提供物的担保)各保证担保人分别对乙方承担连带共同担保责任,无限偿还连带责任,甲方有权选择任一或者各个保证担保人承担连带无限偿还担保责任。2 本合同项下乙方既有乙方提供物的担保、又有其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当甲方放弃

8、乙方的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担保责任。3 如乙方、保证担保人,发生(破产、撤销、吊销营业执照、征收、征用、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死亡、以担保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担保物的价款、等事项)甲方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甲方享有优先受偿权。乙方、保证担保人,支付的款项或者处分担保物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权的,甲方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等:第四条担保期限1 保证担保人担保期限为,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2 为保证乙方上述主协议的履行,丙方担保期限直至投资合同中的投资本金、利

9、率及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还清合同终止。3 乙方与甲方就合同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此担保协议同样生效。第五条 丙方的求偿权和代位权1 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丙方代为乙方向甲方偿还债务后,有权立即向乙方行使求偿权,即有权要求乙方归还下列款项:(1)丙方保证金额的本金及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_) ;(2)丙方的其他费用及损失等。2 同时,丙方有权在代为清偿的范围内,取代甲方的地位行使对乙方的一切权利,包括接管一切为甲方贷款债权设立的担保物,以及对其他为乙方担保、保证担保人的求偿权。第六条 保证担保人承诺1 丙方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信息。2 发生以下事项是,丙方于事项始

10、发日内书面通知甲方:(1)丙方发生隶属关系变更,高层人事变动,公司章程修改及组织结构调整; 丙方停业,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2)丙方财物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发生重大诉讼,仲裁实践;(3) 丙方变更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事项;(4) 丙方发生其他不利于甲方实现债权的事项;3 乙方到期或展期后仍无能力偿还甲方本次为乙方所投资的资金的,本、息的,丙方自愿承担全部偿还连带责任,并立即归还上述全部款项。4 保证担保人实施以下行动,应提前(1)丙方改变资本结构或经营体制,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

11、散,申请破产;(2)丙方为第三人债务提供担保或其主要资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的;第七条违约责任1 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有权停止发放投资资金,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投资资金,有权对乙方和甲方签订的其他投资合同项下投资的资金、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2 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任意保证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停止发放投资资金,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资金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3 因乙方,保证担保人违约致使甲方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乙方,保证担保人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一切实现债权的费用。4 合同到

12、期后,乙方应及时偿还甲方本次为乙方所投资的资金,若不能按时偿还,将按日承担甲方本次为乙方所投资的资金本金额 3的滞纳金,并以甲方本次为乙方所投资的、本金的总额为基数直到偿还完全部上述款项为止。第八条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一致同意提请 宁夏固原市西吉县仲裁 委员会按照其规则进行仲裁。在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需履行。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2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合同的变更必须是书面形式的。3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合同的解除必须是书面形式的。第十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共四页三份) ,双方当事

13、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公证,则另行签订一份。第十一条 特别约定1 如有违约,乙方,保证担保人、自愿放弃抗辩权利接受司法机关强制执行;2 如本合同有关担保条款约定的事项或其他情况发生,甲方认为足以影响保证担保人担保能力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满意的担保。3 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书面补充合同或其他文字性协议,承诺,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 提示 甲方以提请乙方、丙方,对本合同全部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丙方,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保证担保人承诺:本人自愿以自己(或公司)项下所有财产为本次甲

14、方向乙方所投资的资金做担保,并承担无限偿还连带责任。第十四条 补偿协议上述投资款项展期或到期后乙方仍无能力偿还的,保证担保人保证:在上述主合同投资款项展期后到期之日或主合同投资款项到期之日,代为乙方向甲方立即清偿主合同的全部款项、利率及现实债权的一切费用,绝无拟议、争议,自愿代为乙方向甲方清偿全部投资款项。篇三:保证担保合同(担保人为企业)合同编号:保证担保合同甲方(债权人):_ 乙方(担保人):_提示:为了维护您的利益请您认真仔细阅审后签署。鉴于甲方与债务人 签订了编号为【号】的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为确保甲方与债务人签订的主合同的切实履行,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为债务人依主合同

15、与甲方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保证担保。为此,合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格守信用,在青岛市_区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第一条 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债务,包 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和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用、案件诉讼费(或仲裁费) 、财产保全费、公告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代理费及其他费用在内的一切费用。第二条 保证方式:乙方同意为债务人

16、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如有多个保证人,各保证人为连带共同保证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如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甲方可直接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第三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第四条 保证的独立性: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主合同无效、可撤销而有所改变,也不因甲方、债务人或乙方任何变更自身经营或管理体制的行为而有所改变。第五条 承诺与保证:为确保本合同的合法有效及顺利履行,乙方在此向甲方承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被不可撤销地完全履行或解除前:1、 乙方具有合法的承担保证责任的主体资格,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2、 乙方保证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合法和有效,未向甲方隐瞒任何可能影响其资信状况和担保能力的任何信息,在甲方审查其资信材料和担保能力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