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解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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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买卖合同解除通知书房屋买卖合同解除通知书 篇一: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通知书(样本)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通知书 福建美加德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人与你公司于 201 年 月 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 ,购买你公司开发的御景湾第 幢 号房 屋壹套,本人已支付全部购房款人民币 元(其中:201 年 月 日付款 2 元,201 年 月 日付款 元) 。你公司既 未按合同约定交房,又不按合同约定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 为此,本人现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九条第(2)项规 定,向你公司发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通知。自本通知到达之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 合同 。你公司应自本通

2、知书到达之日起 30 日内退还本人 已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并自本人付款之日起按本人已贷款的 年利率 %支付违约金至全部购房款退清时止。退款 及违约金请汇入以下账号户名: ,开户行:账号: 如你公司逾期未予办理,本人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通知! (注:本通知壹式两份,福建美加德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壹份,通知人存档壹份) 通知人: 二 0 一四年月日 篇二: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通知书 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通知书(房屋抵押) 致卖方() 、中介方(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通知人与卖方 经中介方 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居间 磋商,于 XX 年月日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 号 0000,以下简称合同 ) ,

3、现因卖方和中介方在签 订合同时没有如实告知买方所出售房屋设有抵押的事 实,导致房屋在解除合同通知书发出的时间为止不能顺利 过户,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现就解除合同等相关事 宜特致函如下: XX 年月日,通知人与卖方及中介方签订合同 时,在中介方的当面追问核实下,卖方隐瞒了出售房屋设 有抵押的事实,并和通知人签订合同 ,通知人事后才得 知该房屋设有抵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四十 九条第一款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 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 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 为无效” 之规定,卖方在签订合同时隐瞒重大事项、房屋 存在抵

4、押无法过户而导致合同可撤销,现通知人有权行使 撤销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之相 关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应当予以返还。 现通知人正式通知卖方及中介方解除合同 ,并在解 除合同通知书送至卖方及中介方的当天,办理合同解除手 续。就买方已经缴纳购房定金人民币元(大写: 万元)及中介佣金人民币元(大写:元) 的返还事宜,买方愿意和卖方及中介方友好协商。如未能 按时顺利解除合同返回定金及佣金,我方还将按照相关法 律规定,要求卖方承担实际违约责任,届时各方必将承担 更多的责任。 通知人: 日期: 篇三: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通知书(律师推荐)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通知书

5、 王荣洲律师 涉及当事人隐私,人名等均采用化名 致:牛 先生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徐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我公司” )开发的“东南郡”项目的支 持和认可,我们将不断为您提供更完善的服务。 您于 XX 年 5 月 24 日在 “东南郡” 定购了东 南郡一期 4 号楼 1 单元 2室,并于 XX 年 6 月 3 日与我 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01803) 。 按照该合同第六条的规定,您如约支付了首期放款,余款 应由您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给我公司。自 XX 年 6 月 3 日起,直至 XX 年月日我公司至今未收到您通过银行 代付的按揭贷款。我公司于 XX 年 10

6、 月 22 日向您发出了书 面的催款通知书 ,其后又有几次电话通知,希望您按照 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但您至今没有支付购房余款计人 民币元整。 您与我公司之间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双方真 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 有效。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您迟延支付购房款,经我公司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 履行。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 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之规定,郑 重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到达您的同时,即解除您与我公司签订 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01893) ; 二、我公

7、司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就您迟延付款的违 约行为追究您的法律责任,并就我公司可能因此所遭受的 经济损失向您进行索赔。 特此通知! 如有未尽事宜,请您和您的销售顾问 王 联 系。 联系电话: 838666 ;838505 徐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一年月日 篇四: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通知书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通知书 致:尊敬的 先生/女士 您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在 所在地区 定购了楼盘 地址 X 号楼 XXX 室,并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与我公司签订 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XXXXXXX) 。按照该合同 第 XX 条的规定,您如约支付了首期房款,余款应由您向银

8、 行申请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给我公司。自 XXXX 年 XX 月 XX 日起,直至 XXXX 年 XX 月 XX 日我公司至今未收到您通过银 行代付的按揭贷款。我公司于 XXXX 年,其后又有几次电话 通知,希望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但您至今没有 支付购房余款计人民币 XXXXXXX 元整。 您与我公司之间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双方真 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 有效。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您迟延支付购房款,经我公司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 履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9、的解 释之规定,郑重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到达您的同时,即解除您与我公司签订 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XXXXXXXXX) ; 二、我公司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就您迟延付款的违 约行为追究 您的法律责任,并就我公司可能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 失向您进行索赔。 特此通知! 如有未尽事宜,请您和 XXXX 联系。 联系电话:XXXXXXXX 加盖印章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 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 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

10、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 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 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 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 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 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 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11、 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 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 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 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 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 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 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 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 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

12、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 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篇五: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通知书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通知书 新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人与贵公司于 XX 年 11 月 10 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 同 (合同编号:第*号) ,购买贵公司开发的春龙金色 海岸第*栋*号房屋,本人已支付全部购房款人民币¥* 元,但贵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交房,已构成违约。为此,本 人现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九条第 1 条第(2)项规定, 向贵公司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自本通知到达之日起解除 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并且贵司应自本通知书到 达之日起 30 日内退还本人已付的全部购房款和 1%的违约金。 退款及违约金请汇入以

13、下账户(户名:*,开户行: *,账号:*)如贵公司逾期未予办理,本人将采取法 律措施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特此通知! 通知人: 日 期:XX 年*月*日 备注: 通知书签收人盖章: 日期: 篇六: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通知书(律师推荐) (4500 字)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通知书 王荣洲律师 涉及当事人隐私,人名等均采用化名 致:牛 先生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徐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我公司” )开发的“东南郡”项目的支 持和认可,我们将不断为您提供更完善的服务。 您于 XX 年 5 月 24 日在 “东南郡” 定购了东 南郡一期 4 号楼 1 单元 2室,并于 XX 年 6 月

14、3 日与我 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01803) 。 按照该合同第六条的规定,您如约支付了首期放款,余款 应由您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给我公司。自 XX 年 6 月 3 日起,直至 XX 年月日我公司至今未收到您通过银行 代付的按揭贷款。我公司于 XX 年 10 月 22 日向您发出了书 面的催款通知书 ,其后又有几次电话通知,希望您按照 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但您至今没有支付购房余款计人 民币元整。 您与我公司之间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双方真 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 有效。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您迟延支付购房款,经我

15、公司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 履行。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之规定,郑重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到达您的同时,即解除您与我公司签订 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01893) ; 二、我公司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就您迟延付款的违 约行为追究您的法律责任,并就我公司可能因此所遭受的 经济损失向您进行索赔。 特此通知! 如有未尽事宜,请您和您的销售顾问 王 联系。 联系电话: 838666 ;838505 徐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一年月日 篇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通知书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通知书 严正保先生

16、、徐燕女士: 首先感谢您们长期以来对济南银丰唐冶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 )开发的银丰唐郡项目的支持 和认可,我们将不断的为您们提供更加完善优质的服务。 您们(买受人)于 XX 年 12 月 25 日与我公司(出卖人) 签署济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销售(字) XX) ,购买银丰唐郡 2 号地 3-2-2302 室商品房及地下室 3- 2-110,按合同约定您们应于 XX 年 1 月 24 日办理完毕银行 按揭贷款手续,虽经我公司多次催促,但您们至今仍未履 约。 按合同约定:办理商业贷款的,买受人应在 XX 年 1 月 24 日前办理完成银行按揭手续并将获得的贷款存入出卖人 账户,最终获得贷款的数额以银行批准的数额为准,如买 受人不能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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