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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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平劳动合同开平劳动合同篇一:开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开 平 市 建 设 局开劳社XX13 号 文件 关于印发开平市建筑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妥善解决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工人工资问题,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 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和江门市建筑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制订了开平市建筑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管理办法 。现将本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如在实施过程中存在有问题,可径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建设局反映。工资支付保

2、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开平东郊支行 工资支付保证金帐户:开平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资支付保证金的帐号:44-1088联系电话: ,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建设局)开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开平市建设局 二七年二月五日 二七年二月五日 抄送:江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府办、各镇、办事处, 市总工会、市规划局、市信访局、市各商业银行。开平市建筑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妥善解决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工人工资问题,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和江门市建筑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意

3、见。第二条 开平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在三年内有拖欠工资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和所有非本市的外来建筑施工企业在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本办法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保证金制度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后,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从总工程款中按比例预付工资保证金到受理报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解决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户 ,作为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的保障;在建筑施工企业发生拖欠工人工资并符合保证金提取条件时,由开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开平市建设局将相应资金拨付到工人个人帐户以发放被拖欠的工资一种制度。预付工资保证金的比

4、例是:工程预算款总额低于 100 万的,工资保证金按工程预算款的 10%预付;工程预算款总额高于 100 万的但小于 200 万的, 工资保证金按 10 万元预付工程预算款总额高于 200 万的,工资保证金按工程预算款的 5%预付,工资保证金超过 100 万元的,按 100 万元预付。第三条 开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开平市建设局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发生拖欠工人工资案件的,由开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查处,开平市建设局予以配合。第四条工会组织对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遵守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有侵害工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有权要求改正,并向开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开平市建设局通报有关

5、情况。工人投诉建筑施工企业侵害其劳动保障权益有困难的,工会组织应当予以支持和法律援助。第五条建设单位对直接发包的建筑施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负有督促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承担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负有督促责任。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为所招用的工人设立工资支付台帐,将工人工资直接支付给工人本人,工人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的,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但必须出具委托书。承担工程分包的施工企业发放工资情况应送施工总承包企业备案。第七条开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开平市建设局要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工资保障金拨付督促、监督制度。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签

6、订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后 10 天内,在申请工程施工许可证前,由建设单位从支付建筑施工企业的首期工程款中一次性划拨相应比例的工资保证金到开平市劳动保障局设立的解决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专户 。凡有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情况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向开平市劳动保障局提交工资保证金。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在存入保证金时,应与开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工资支付保证金专用帐户资金存储使用责任书 ,明确各自责任。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和工资支付保证金专用帐户资金存储使用责任书复印各一份存放在工地的项目经理部备查。第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的保证金到位后,开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应出具收款证明。第十二条建设单位申领

7、施工许可证时,应将建筑施工企业的保证金专用帐户帐号,收款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报开平市建设局。经开平市建设局审核,对未办理保证金或保证金未能全部到位的,开平市建设局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 。第十三条建筑企业施工期间,工资保证金内的资金已全部或部分提取用于支付工人工资的,开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开平市建设局通知建设单位在 30 天内从工程款拨付中优先补足相应已支付部分的资金,未按时补足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建设局可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证等进行限制,并通报批评。第十四条未经开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开平市建设局审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提取、挪用专用帐户资金

8、或核销保证金专用帐户。第十五条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将保证金存储责任转嫁给工人。第十六条保证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建筑施工企业发生非恶意资金周转困难,用于支付工人工资的资金一时难以到位的;(二)工程项目已部分或全部停工的;篇二: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江门门市市司总 法工 局 会江人社发XX627 号关于公开招聘江门市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的通知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司法局、总工会,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5 号)的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

9、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现就招聘我市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聘条件30 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政治觉悟高,公道正派,熟悉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书写作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曾任审判员的;2、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3、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4、律师执业满三年的。二、工作内容(一)接受江门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安排,依法调解和仲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并及时制作仲裁文书。 (二)完成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交办的劳资纠纷调解任务。(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仲裁法 、 劳动人事争

10、议仲裁组织规则及江门市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相关管理规定的其他职责。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提交材料:1、 江门市劳动人事兼职仲裁员申请表可登陆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站 (),在公告公示栏下载,申请表内容要填写完整、贴 1 寸彩色照片、加盖所在单位公章;2、申请人需要提交申请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和其他资格证书复印件各 1 份,并提供证书原件以备核对;3、申请人符合任职条件要求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二)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市本级及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三)报名时间

11、:自公告之日起至 XX 年 10 月 21 日。(四)资格审查与面试:根据书面审查申请材料情况,江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于报名结束后 5 日内组织面试,然后研究确定拟聘人选。(五)培训考核:组织拟聘人员参加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资格培训与考试。(六)聘任:考试合格的,经江门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江门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聘任为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名单由江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布。(七)待遇:根据办案情况,按有关规定获得办案补助。 四、有关要求请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司法局、总工会,各相关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做

12、好本系统组织发动和推荐工作,按名额(见附件 1)完成推荐任务。所有报名资料在报名截止后 3 日内送交江门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地址:江门市堤东路 93 号二楼,联系人:黄斌、聂健青,联系电话:。附件:1、 江门市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推荐名额分配表2、 江门市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申请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司法局 江门市总工会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附件 1:江门市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 2:江门市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报名表篇三:建设单位内部合同 广东开平建安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承包协议书甲方:广东开平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为适应当前建筑市场竞争需要,加快

13、企业发展,进一步调动企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提高企业活力,落实工程项目管理承包责任制,包质量、安全、工期、资料、文明施工、劳资、经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承包协议,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 见主合同二、承包范围、承包方式、工期、工程目标和造价1、工程承包范围: 按主合同 附: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及其附件、招标答疑要求等(以下称主合同)。2、承包方式: 在甲方对项目管理总的监控下,由乙方严格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主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组织施工人员或劳务承包队伍/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并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采购项目施工所需材料和设备;包工期、包

14、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和包验收。3、工期:具体工期以发包人通知的开工日期为准。该工期执行主合同中有关工期的规定,如有违约行为若属乙方的责任,则因此造成建设方、甲方及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赔偿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有权处置该项目所有资源,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4、安全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无事故,每次检查合格;乙方应保证本项目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5、质量要求: 见主合同 。6、工程造价:三、工程款的监管与支付1、建设单位按其与甲方在合同中协议拨付的预付款/进度款 ,由甲方统一收帐管理。甲方在收到工程款后按款额的比例扣除按本项 4 款有关应缴的税费和上缴集团公司管理人员工资

15、、福利、社保、各种、各项培训费及各种证照年审费后,根据工程进度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支付施工班组人员工资、材料商材料款等,乙方必须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否则,甲方有权监管进度款支付使用并代为支付乙方所欠材料、人工款,上述款项在工程款扣除。税率若有变化,按新规定执行。2、当建设单位不能如期给付工程款时,施工班组工资、材料款等工程支出,由乙方负责先行支付。甲方有责任按主合同之规定督促建设单位按期支付工程款。3、乙方必须在与施工班组及材料商签订有关用工或采购材料的协议时,应该就不能及时取得工程款时对人工工资和材料款支付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全由乙方负责。4、乙方按工程结算价款

16、的 % 向甲方上缴集团公司管理人员工资、各种、各项培训费、各种证照年审费,企业所得税。如税费有变化,按新规定执行。以及每月支付建造师费元,另代收代付营业税 %(包括个人所得税%;印花税%)。5、甲方另外向乙方预收/ 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元的工程验收资料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达标,工程资料全部移交甲方,并完成备案验收归档后,上述费用甲方返还乙方。否则视乙方违约,按违约责任处理。6、在竣工验收或业主方使用后两个月时,若结算报告未落实,公司(甲方)按合同造价或预算造价收取集团公司管理人员工资、各种、各项培训费及各种证照年审费;待竣工结算确认并手续完备后,多除少补。四、施工队伍管理1、乙方组织项目经理部,将项目经理部人员列表,并将其上岗证、身份证复印件附后,报甲方工程总部审批。2、乙方组织的施工班组或劳务承包队伍进入本工程施工作业前,必须报甲方审批。报送材料包括:施工班组人员名单、籍贯、负责人、施工班组劳务合同、劳务承包队的资质(包括人员的专业上岗证、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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