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管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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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合同管理表工程合同管理表篇一:施工合同管理台账施工合同管理台账 监理台账用表:东方花园三期 B 标 7-8#楼等工程项目监理部 记录人: 东方花园三期 B 标 7-8#楼等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管理台账 江苏荣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东方花园三期 B 标监理组篇二: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第 2 页 共 2 页第 3 页 共 3 页 第 4 页 共 4 页 第 5 页 共 5 页篇三: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分析三、研究内容篇四:工程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工程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嘉兴创新园发展有限公司 二零零九年十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对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通过工程合同的约定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

2、,保证公司的经济利益,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依据集团现行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BE-01-A XX 年 2 月 27 日生效) ,制定本公司的工程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从而对工程类合同的筹划、起草、谈判、签订、纠纷处理等实际操作的工作内容及程序进行规范化管理。第二条 工程合同的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建筑法 、 合同法等现行的法律、法规。第三条 本办法中“工程合同”是指工程勘查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合同)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等与工程有关的合同。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第四条 公司建立以合同预算部为主,各

3、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工程合同管理组织构架,具体参与工程合同管理的部门分别为合同预算部、工程规划部、财务部和综合管理部。第五条 合同预算部是工程合同的谈判、签订和管理主体,负责工程合同的规划和制定,具体工作包括:(一)制定工程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工作规范;(二)按照集团的要求编写项目总体工程合同规划、单项工程合同规划,其中重大工程或重点工程(参照集团招标管理办法的界定)合同应报集团备案;(三)工程合同审批过程中对经济类条款的审核;(四)主持工程合同的谈判工作;按照公司对于合同的最终意见,同对方完成合同签订工作;(五)对工程合同执行过程的重点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六)组织对工程合同签订前和签订后发生

4、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论证,提出处理方案及负责处理工程合同纠纷;(七)完善工程合同审批流程,按照集团的要求编写项目工程合同履约评价,并报集团备案;(八)建立工程合同台帐,确定工程合同所属的成本科目。在工程合同执行过程中结合成本控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处理工程合同纠纷;(九)定期整理、修订总包、专业分包、材料设备采购等各类工程合同的示范文本,积极配合集团建立和完善工程类合同范本库。第六条 工程规划部是工程合同的执行主体,协助合同预算部进行合同规划的编制和合同谈判,负责各类工程合同的执行工作,具体包括:(一)协助预算合同部起草工程合同,负责编写和审核关于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验收、现场管理人员合理配备

5、等方面的工程合同内容;(二)组织工程合同的谈判,对合同中的技术性条款进行合理性的审核;(三)执行合同的各项条款,涉及设计、工程量等的变更的,从设计和工程管理实际情况提出建议;(四)协助处理工程合同纠纷。第七条 财务部是工程合同的财务保障部门,并负责监督工程合同的执行,具体包括:(一)审查工程合同中有关保证金、履约保函、工程款支付、结算等与财务管理相关的条款并出具意见;(二)对工程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工程款支付、结算等与财务管理相关的工作进行监督、审查和评价;(三)根据公司要求对工程合同签订过程进行审计与监督。参与工程合同谈判、签订工作,并对工程合同的执行进行监督、过程审计和评价;(四)协助处理工程

6、合同纠纷。第八条 综合管理部是工程合同管理的服务和后期管理部门,主要包括:(一) 做好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交流、培训等工作;(二) 根据集团要求负责对工程合同合法性、完整性、法律风险等与工程合同业务有关的法律问题进行审核;(三) 对工程合同的执行进行监督,协助处理工程合同纠纷;(四)负责按照工程合同总体管理的要求向各部门分发工程合同(副本或复印件) 、对工程合同进行盖章、归档和备案。第三章 工程合同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第九条 为保证工程合同签订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合同预算部和工程规划部在项目实施前,应充分研究和统筹考虑营销、质量、进度、安全、成本等各方面的因素,根据项目总体开发建设计划,编制工程合

7、同规划,为工程招标、成本管理做好准备。重大工程或重点工程合同规划应随成本控制方案一并报集团审批和备案。第十条 编制工程合同规划的工作步骤如下:(一)根据成本科目和成本目标建立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体系;(二)划清工程合同类别,确定与工程合同对应的单项工程;(三)选择合适的工程合同类型(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他) 。第十一条 项目总体工程合同规划按其内部管理流程进行审批,应有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上报文件应由执行董事或总经理签发,并根据每个单项工程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金额大小,结合各项目的工程内容、开发建设计划、营销方案确定应属于重大工程或重点工程的单项工程。在执行过程中如调整工程合同

8、规划,则将调整后的版本及时报集团备案。第十二条 根据经审批的工程合同规划全面落实项目的工程合同签订工作。合同预算部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要求对重大工程或重点工程合同签订的关键环节、合同规划的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根据需要可不定期抽查。第四章 工程合同的审批程序第十三条 为使工程合同在审批过程中能够快速、准确、顺利的进行,本细则工作流程中实行部门主管负责制,各部门主管对合同的本部门职责内审核工作负责。第十四条 工程合同的审批过程由合同预算部发起,并先后经工程规划部、合同预算部、财务部、相关部门(必要时)审核,直至总经理篇五: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合同管

9、理,规范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凡违反规定操作而造成公司损失的,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一切由本工程位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 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公司总经理在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下可以或委托他人签订有关合同。公司内法人单位对外签订合同,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订;非法人单位签订合同须公司总经理批准,由各单位行政正职或其委托人签

10、订。签约人必须对公司和本单位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第六条 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依法正确履行审查义务,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是否有经营权、是否有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及其相应代理权限等。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权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第七条 签订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它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筹兼顾,然后签约。第八条 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紧急情况经集团总经理临时授权时达成的口头协议,事后应补办书面形式的合同文本。第九条 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合同

11、内容必须规范、准确、详实。第十条 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总则 第三章 合同的审查批准第十一条 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相关规定及审批权限上报,经公司发展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十二条 合同审批权限如下:1、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1)在单位经营范围内为从事正常经营活动所签订的一般合同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行政正职审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重要、大额合同应上报公司,由公司发展部审核,经公司总经理审批。重要合同是指合资、合作经营合同;承包经营合同;对外投资、融资借款合同;重大设备租赁合同(半年以上) ;固定资产购

12、买或投资合同;无形资产转让合同;技术引进合同;以及其他对企业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合同等;大额合同是指涉及金额达到或超过 10 万以上的合同;格式化合同文本;其它有必要审批的合同。2、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1)除按规定上报公司审核批准的合同之外,各单位的一般性业务往来合同由本单位的行政正职审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下列合同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合资、合作经营合同;承包经营合同;对外投资、融资借款合同;重大设备租赁合同(半年以上) ;固定资产投资合同;无形资产转让合同;技术引进合同;以及其他对企业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合同等;重要的、大额的且内容较复杂的合同;格式化合同文本;其它有必要审

13、批的合同。3、标的数额巨大,或对公司的教学、科研、生活等方面会造成影响的合同应经公司审核后,上报公司主管机关审批。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应经公司发展部审核。第十四条 公司发展部负责组织有关法律专家,对合同进行审核,提出参考意见。审核的权限包括:公司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各单位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内容复杂、较难掌握的合同。审核的要点包括: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第十五条 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呈报学校法规室批准或报有关机构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第十六条 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1、申报。各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应

14、事先填写合同签约申报表,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会审,并由公司总经理审查批准。2、审核。对送审的合同,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或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最后作出:可行、不可行或需进一步谈判等审核意见。3、批准。会审通过后,总经理在合同审批表批写意见,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审批的意见办理。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条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与合同有关的单位、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和全面履行。 第十八条 各签约单位应加强对有关合同履行的动态监督,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

15、包括签约、交货、验收到结算及时跟踪、管理。各单位的行政正职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本单位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十九条 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二十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如遇不可抗力影响)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从维护集团合法权益出发,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二十一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经鉴证的

16、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应报原机构备案。经公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证机构重新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第二十二条 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 ,口头形式一律无效。第二十三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第二十四条 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负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第六章 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二十五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由签约单位负责处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涉及集团内部几个单位的,应在内部协调好,做好配合工作,统一意见,可成立一个由各单位代表组成的纠纷处理小组,由主签约单位为主负责处理合同纠纷。 第二十六条 需要法律帮助的合同纠纷,可提请公司发展部协助解决,有关单位必须主动提供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协助配合。第二十七条 提请处理合同纠纷的程序是:1、承办人填写“合同纠纷处理申报表” (一式二份) ,根据合同审批权限报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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