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纱摄影店合伙协议书

上传人:bin****86 文档编号:58857384 上传时间:2018-11-02 格式:DOCX 页数:32 大小:33.5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婚纱摄影店合伙协议书_第1页
第1页 / 共32页
婚纱摄影店合伙协议书_第2页
第2页 / 共32页
婚纱摄影店合伙协议书_第3页
第3页 / 共32页
婚纱摄影店合伙协议书_第4页
第4页 / 共32页
婚纱摄影店合伙协议书_第5页
第5页 / 共3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婚纱摄影店合伙协议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婚纱摄影店合伙协议书(3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婚纱摄影店合伙协议书婚纱摄影店合伙协议书篇一:影楼合作协议合 作 协 议 书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共利之原则签订本协议,确定经营性质为:个体工商户。约定以为实际注册人并负债本影楼的经营管理。甲方:姓名:,性别:男,证件号码:_,联系方式:_。 乙方:姓名:,性别:男,证件号码:_,联系方式:_。 丙方:姓名:,性别:男,证件号码:_,联系方式:_。 合作宗旨:齐心协力搞好合伙事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自创品牌婚纱影楼及相关摄影化妆等业务。并确定:1.影楼名称:薇薇新娘婚纱摄影。2.经营地点:安龙县。第三条 合作期限: 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第四条 出资方式

2、:三方以现金及等价实物各出资共计人民币_万元整,具体情况如下:(一)交付期限:XX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交清。(二)双方具体出资情况:甲方:1.实物:(1)_ ,数量_ ,共计人民币 元。(2)_ ,数量_ ,共计人民币 元。2.现金,共计人民币_元。乙方:1.实物:(1)_ ,数量_ ,共计人民币 元。(2)_ ,数量_ ,共计人民币 元。2.现金,共计人民币_元。丙方:1.实物:(1)_ ,数量_ ,共计人民币 元。(2)_ ,数量_ ,共计人民币 元。2.现金,共计人民币_元。(三)合作期间需补充营业流动资金,由双方协议后根据实际需以各自所占比例补充流动资金以维持正常经营。(四)自影楼开始

3、营业以每月营业额(除去影楼必要开支和雇用工作人员工资外) ,其余(每月营业额纯利润)甲乙丙三方以, ,的比例分成;分成每个月进行一次。(五)合作双方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待合作终止后,剩余全部资产:1.现金:甲乙丙三方以, ,的比例分成。2.实物:以三方协定价值折现后,各留取, ,价值等价实物或经三方协商,留取实物超过实物价值, ,一方以超过,部分实物的等价现金补偿另一方。(六)任何一方不得在未经告知另一方且取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提取或变卖共有资产。否则,受损方有权追讨被擅自提取之资产或变卖资产所得。第五条 亏损及债务承担1.协议期间,如连续六个月月营业额未达到影楼的必要开支和

4、雇用人员工资所出现亏损的情况,甲乙丙三方可进行协商终止合同,如继续经营,双方需按第四条第 3 项填补流动资金金额。2.合作终止时,如影楼经营处于亏损状态下,则剩余全部资产按本合同第八条第三项执行。第六条 合作废止及出资的转让(一)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废止合作;(二)协议期内若一方意图废止合作,须征得对方同意并提前六个月告知对方,未经另两方同意而自行解除合作关系给另两方造成损失的视为放弃股份,其资金不退还,归另两方所有,并不再享有任何利益分红的权利,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三)协议期满双方可商议继续合作或终止合作,以合作终止时的财产状况进行交割,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折现结算;

5、(四)甲乙丙任何一方出现人身意外等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合作,在非盈利状态下,暂不退回股份,等合约到期结束时方可按当时经营状况退回股份,如盈利状态下,可由其代理人依旧分享其原应得的分红及权利;(五)除合作废止,任何一方不得在结束合作后拒绝交出合作期间所掌握的资料,该资料属未提出终止合作一方所有。第七条 禁止行为1.未经三方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本合作项目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双方共同分享,造成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赔偿。拒绝赔偿的,以其分红清偿,不足部分在其投资份额内扣除。2.禁止任何一方经营与本合作项目同类或竞争的业务。3.禁止任何一方再加入其他同业务类型合作。4.禁止任何一方与本合作

6、团体做任何利益上的交易。5.任何人不能也各种理由私自挪用公款。6.如甲乙丙任何一方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另一方可终止合作并不赔偿任何损失。7.合作期间创立的品牌等属于最后经营持有人,甲乙丙任何一方在退伙后不得无偿使用该品牌(除非甲乙丙三方共同允许下) ,不得用该品牌及与品牌相近文字开设新的或以分店的名义进行竞争业务。第八条 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1.本协议因以下事由之一自动终止:合作期届满;三方共同同意终止合作关系,如一方不同意续签合作协议,提出解约一方即自动退出;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2.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家庭

7、成员或亲属不得介入参与公司运作,如出现上述行为,另一方有权提出制止,如制止无效,即为违约,违约方自动退出公司运作,即退股。(参照第七条第 6 项) 。3.合作终止后的事项: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清算后如有债务,不论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甲乙双方按, ,的比例共同承担。第九条 纠纷的解决甲乙丙三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人民法院。第十

8、条 本合同由合作三方签字按手印并公正之日起生效。第十一条 生效后公证备案。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丙三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三条 本合同所订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的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补充条款:合作人(甲方): 合作人(乙方): 日期: 日期:合作人(丙方):日期:篇二:影楼合作协议合 作 协 议 书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共利之原则签订本协议,确定经营性质为:个体工商户。约定以为实际注册人并负债本影楼的经营管理。甲方:姓名:,性别:男,证件号码:_,联系方式:_。 乙方:姓

9、名:,性别:男,证件号码:_,联系方式:_。 合作宗旨:齐心协力搞好合伙事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自创品牌婚纱影楼及相关摄影化妆等业务。并确定:1.影楼名称: 婚纱摄影。2.经营地点:永州市冷水滩区零陵中路。第三条 合作期限: 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第四条 出资方式:双方以现金及等价实物各出资共计人民币_万元整,具体情况如下:(一)交付期限:201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交清。(二)双方具体出资情况:甲方:1.实物:(1)_ ,数量_ ,共计人民币 元。(2)_ ,数量_ ,共计人民币 元。2.现金,共计人民币_元。乙方:1.实物:(1)_ ,数量_ ,共计人民币

10、 元。(2)_ ,数量_ ,共计人民币 元。2.现金,共计人民币_元。(三)合作期间需补充营业流动资金,由双方协议后根据实际需以各自所占比例补充流动资金以维持正常经营。(四)自影楼开始营业以每月营业额(除去影楼必要开支和雇用工作人员工资外) ,其余(每月营业额纯利润)甲乙双方以 5:5 的比例分成;分成每个月进行一次。(五)合作双方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待合作终止后,剩余全部资产:1.现金:甲乙双方以 5:5 的比例分成。2.实物:以三方协定价值折现后,各留取 5:5 价值等价实物或经双方协商,留取实物超过实物价值 5:5 一方以超过 5:5 部分实物的等价现金补偿另一方。(六)任

11、何一方不得在未经告知另一方且取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提取或变卖共有资产。否则,受损方有权追讨被擅自提取之资产或变卖资产所得。第五条 亏损及债务承担1.协议期间,如连续六个月月营业额未达到影楼的必要开支和雇用人员工资所出现亏损的情况,甲乙双方可进行协商终止合同,如继续经营,双方需按第四条第 3 项填补流动资金金额。2.合作终止时,如影楼经营处于亏损状态下,则剩余全部资产按本合同第八条第三项执行。第六条 合作废止及出资的转让(一)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废止合作;(二)协议期内若一方意图废止合作,须征得对方同意并提前六个月告知对方,未经另一方同意而自行解除合作关系给另两方造成损失的视为放弃股份

12、,其资金不退还,归另一方所有,并不再享有任何利益分红的权利,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三)协议期满双方可商议继续合作或终止合作,以合作终止时的财产状况进行交割,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折现结算;(四)甲乙任何一方出现人身意外等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合作,在非盈利状态下,暂不退回股份,等合约到期结束时方可按当时经营状况退回股份,如盈利状态下,可由其代理人依旧分享其原应得的分红及权利;(五)除合作废止,任何一方不得在结束合作后拒绝交出合作期间所掌握的资料,该资料属未提出终止合作一方所有。第七条 禁止行为1.未经双方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本合作项目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双方共同分享

13、,造成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赔偿。拒绝赔偿的,以其分红清偿,不足部分在其投资份额内扣除。2.禁止任何一方经营与本合作项目同类或竞争的业务。3.禁止任何一方再加入其他同业务类型合作。4.禁止任何一方与本合作团体做任何利益上的交易。5.任何人不能也各种理由私自挪用公款。6.如甲乙任何一方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另一方可终止合作并不赔偿任何损失。7.合作期间创立的品牌等属于最后经营持有人,甲乙任何一方在退伙后不得无偿使用该品牌(除非甲乙双方共同允许下) ,不得用该品牌及与品牌相近文字开设新的或以分店的名义进行竞争业务。第八条 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1.本协议因以下事由之一自动终止:合

14、作期届满;双方共同同意终止合作关系,如一方不同意续签合作协议,提出解约一方即自动退出;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家庭成员或亲属不得介入参与公司运作,如出现上述行为,另一方有权提出制止,如制止无效,即为违约,违约方自动退出公司运作,即退股。(参照第七条第 6 项) 。3.合作终止后的事项: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清算后如有债务,不论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共同

15、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甲乙双方按 5:5 的比例共同承担。第九条 纠纷的解决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人民法院。第十条 本合同由合作双方签字按手印并公正之日起生效。第十一条 生效后公证备案。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三条 本合同所订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的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补充条款:合作人(甲方): 合作人(乙方):日期: 日期:篇三:婚纱店合作协议婚 庆 婚 纱 合 作 协 议甲方:嘉禾万事如意婚庆 乙方:嘉禾樱花婚纱 地址:晋屏南路 38 号 地址:电话:0735- 电话: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共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