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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务关系劳务关系, ,运输合同运输合同篇一:运输劳动合同篇一:物流运输司机劳动合同劳动 合 同甲方:上海锦曦物流有限公司乙方:甲方聘用乙方为机动车驾驶员,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合同,具体协议如下:一甲方车辆必须手续齐全,根据国家规定购买车辆保险。二乙方入职时,甲方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每年保险费用为人民币 500 元,由甲.乙双方各负担50%。三乙方必须拥有驾驶员必备的合法证件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乙方上岗试用期一个月,经甲方考核认为乙方合格者入用为公司正式员工,若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提前解聘乙方。四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果从事
2、违法活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违法活动的任何责任。五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根据甲方制度处理。六乙方必须严守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甲方有关货源等一切商业信息,如有违反,轻者支付违约金壹千元以上,给甲方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七自交车之日起,乙方对车辆和车辆配置的各种工具.证件及车辆维修负责,工具和证件遗失由乙方照价赔偿,具体维修费用根据公司制度报销。八运输过程中,乙方要对运载货物的安全负责,如发生遗失、短斤、损坏及淋湿货物等损失由乙方负责,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九乙方联系的运输业务必须经过甲方批准,私自运输或虚报运输费用者除上缴运费外,另支付违约金壹万元并解除劳
3、动合同。十.乙方必须对甲方的每单业务负责执行,承担甲方和委托方运输协议的各项责任,无特殊原因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乙方承担甲方的违约责任。十一.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我方车辆负全责或主要负责,除保险公司负责赔款外的赔款由甲.乙双方各负责 50%。交警部门追究的刑事责任及赔偿由乙方全部负责。十二.车辆正常运营的费用由乙方根据规定执行,并提供票据到甲方报销,包括油费.路桥费.维修费.住宿费。乙方虚报费用或卖油卖配件造成甲方损失为偷盗行为,经查实,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违约金壹万元,情节严重者报公安机关处理。十三.合同期间乙方的手机必须 24 小时开机,随时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特殊情况必须
4、提前一天请假,违者罚款 300 元/次,影响严重者,乙方赔偿甲方损失。十四.合同期满,乙方必须提前 1 个月续签合同,否则,合同自行终止。乙方中途需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并补偿甲方培训费人民币叁千元,乙方若私自离岗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十五.乙方在运输业务中所收取的发票和单据必须及时上交甲方,无故拖延罚款 100 元/天。 十六.乙方出车在外不得与人结仇结怨,出车前不得饮酒,工作期间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乙方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从事装卸货物及其它事务时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特殊情况甲方只作道义上的补偿。十七.乙方出车在外不得挪用公款赌博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如有违反,作为
5、违反劳动纪律,从乙方工资中扣除。十八.乙方出车时必须维护公司利益,在可控制的情况下,不得浪费公司资源。停车必须关闭发动机,行车时在确保安全和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走最节约的路线,各种费用不得高于市场平均值。十九.乙方工资为 5000 元/月。二十.驾驶员违章操作(超速超车证件不齐)所造成的罚款后果自负。二十一.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年 月 日篇二:运输用工合同书运输人员用工合同书甲方:莱芜市恒安气体有限公司乙方:甲方招收乙方为运输人员,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以下条款:一、 甲方的权力、义务: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 、 道路交通安全法 、 道路
6、运输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工作规范,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2、甲方有对乙方进行管理和教育的义务和权利,有人事任免权。3、甲方要及时发放工资、加班费、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4、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安全预防措施。5、甲方提供证件齐全、检验合格的危化品运输车辆由乙方使用,为本公司客户送货。6、甲方负责本车的一切规费、保险、维修、保养、停放等的费用支出。7、甲方为乙方配备与运输危险品性质相适用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8、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对车辆进行维护作业。车辆必须到具备危险品运输车辆修理条件的维
7、修企业进行维护作业。9、甲方有权对违犯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违犯操作规程,经教育不改的乙方解除本合同。二、 乙方的权力、义务:1、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押运员、管理人员必须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 344 号令)等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取得了相关资质证件,经车队审查合格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备案后,方可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押运工作。2、必须服从公司安全调度人员的指挥和安排 ,按照指令送货,在装货时必须服从厂方指挥,卸货时必须听从用户调度。用户如需对货物进行检验、过磅后再卸货,应予配合。卸货完毕,必须要求对方在回执上盖章(或签字)认可。3、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道路交通法和其他有关
8、法规,严禁违章超载、超速和超车,以及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等,保证行车安全,杜绝交通违规和事故。4、 乙方必须爱惜车辆,文明驾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车交给其他人驾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除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外,严禁搭乘无关人员。5、必须按时、定期参加公司三级安全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学习、培训、考核、考试、消防演习、应急救援预案演习,并记录存档。6、必须了解并熟记自己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危害性、化学物理特性、运输注意事项,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等专业知识。7、乙方在车辆进行修理、更换部件、加油等项目时,必须预先告知甲方,同意后乙方才能实施。8、必须在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对车辆和附属设施进行安全检
9、查,确保运输安全。9、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杜绝违章作业。10、要遵纪守法,不拿客户的一草一木,不参与任何违法活动。11、必须和客户搞好关系,做到安全及时,不耽误用户的正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映。三、 合同期限:双方商定合同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四、 合同期满,如双方同意继续留用,需重新签订合同。五、 若有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 方:莱芜市恒安气体有限公司 乙 方:代 表:住 址:电 话:电 话:年月日篇三:雇佣合同、承揽合同和运输合同雇佣合同、承揽合同和运输合同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所谓雇佣
10、合同(劳务合同),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劳务合同(雇佣合同)具有以下两个显著特征:1)雇佣关系是提供劳务的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劳动为标的,雇主为其提供的劳务支付报酬,至于工作成果则不是合同的标的;2)雇员的工作不具有独立性。他一般以雇主的设备、技术为依托而工作,受雇主的指挥管理;3)雇佣关系中所从事的事项范围比较广,包括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他各项劳务活动,活动技术含量比较低,受雇用人付出的主要是劳动力,其报酬成分也单一,仅仅包括劳动力的价值;4)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的风险由雇主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1 条第
11、1 款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加工承揽合同,按照合同法第 251 条的规定, “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承揽合同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其标的是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成果,定做人就完成的工作成果而支付报酬;2)标的物具有特定的性质,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承揽人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同时承揽事项的完成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故不得随意交由他人进行。4)承揽人自担风险。承揽人应以自己的风
12、险独立完成工作,对工作成果的完成负全部责任。通过对两者概念的分析,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主要表现为:(1)雇佣合同是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承揽合同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2)承揽合同履行中所生风险由完成工作成果的承揽人承担,而雇佣合同履行中所生风险由接受劳务的雇佣人承担。(3)承揽合同的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支配与服从的关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雇佣合同的受雇人在一定程度上要受雇佣人的支配,在完成工作中要听从雇佣人的安排、指挥。为了准确区分二者,当事人双方就承揽与雇佣发生争议时,可以综合分析下列因素,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予以认定:(1)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控
13、制、支配和从属关系;(2)是否由一方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3)是定期给付劳动报酬还是一次性结算劳动报酬;(4)是继续性提供劳务,还是一次性提供工作成果;(5)当事人一方所提供的劳动是其独立的业务或者经营活动,还是构成合同相对方的业务或者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如当事人之间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由一方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定期给付劳动报酬,所提供的劳务是接受劳务一方生产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的,可以认定为雇佣。反之,则应当认定为承揽。劳务合同(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最大区别就在风险承担上。运输合同与雇佣合同=去年 11 月 27 日,赵某向个体
14、货车车主吴某包车去某服装批发市场采购服装。双方口头约定,由吴某驾驶自己的货车送赵某到服装批发市场,赵某买好货后,由吴某负责运回,同时约定运输费为 240 元。货办好后,双方将货物装车,由吴某捆好绳索,赵某也随车返回。返回途中,赵某的货物丢失。双方对丢失的货物进行核对,货单结算价值为 7520 元。后双方就丢失货物赔偿事宜发生纠纷,赵某遂诉至法院。赵某认为双方建立运输合同关系,吴某有责任将货物安全运达目的地。吴某认为自己受雇于赵某,提供运输劳务,货物丢失不应由自己承担。析案雇佣合同是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即受雇人于一定或不一定的期限内,为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给付报酬的契
15、约。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运输合同的承运人必须是经营运输业务的人,既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由此可见,本案并不是雇佣合同,赵某并不是雇佣吴某为其服务,而是利用吴某的车辆进行运输,本案应该是运输合同关系。首先,本案存在货物运输合同关系的因素。虽然本案既有货物运输,又有乘客的运送,且双方没有对货物进行移交,但并不妨碍运输合同的成立。其次,本案中,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合同法已经明确规定口头形式的合同,故本案中双方的意思表示完全符合运输合同的特征。根据合同法第 290 条的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
16、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由于运输过程中,作为承运人的吴某将货物丢失,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篇二:关系本案中是形成运输合同关系还是劳动本案中是形成运输合同关系还是劳动关系案情:孙某长期在某集团公司运送其生产的农用车、载货汽车等。XX 年 5 月 14 日,双方签订承运协议一份,约定:1、由乙方(孙某)承揽运送甲方(某公司)生产的农用车一辆送至甲方指定的乌鲁木齐;2、甲方按每公里元计付乙方送车报酬;3、乙方在运送途中产生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4、若乙方在运送途中发生交通、意外等事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坏的,由乙方承担所有的责任、后果和损失合同签订后,孙某从甲方处领得载货汽车,并驾驶该车将车送往乌鲁木齐。XX 年 5 月 20 日 8 时 45 分左右,当孙某驾驶该车行至陕西省咸阳境内,沿西转盘由南向西左转时,与行人沈某由南向北行走时发生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