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镇镇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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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沙镇镇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沙镇镇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沙镇镇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 、 聊城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和东昌府区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河渠管理保护长效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我镇河渠管理保护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现就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实行河长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

2、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镇全面实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渠管理保护机制,维护河渠健康生命,保障河渠功能永续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渠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渠休养生息,维护河渠生态功能。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

3、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持科学治理、系统整治。以流域为单元,统筹自然生态各种要素,科学规划,把治水与环境整治、生态修复等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运用现代科技解决水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渠实际,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一渠一策,解决好河渠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坚持统筹兼顾、管护并重。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创新管理保护机制,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体系,确保河渠管理保护取得长期效益。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统一标准,规范考核,建立健全河渠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

4、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渠的良好氛围。工作目标XX 年年底前,全面实行河长制,建立起镇、村两级河长组织体系以及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渠管理保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其中,XX 年 10 月底前,出台镇级实施方案及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牵头的镇有关部门就牵头事项提出专项实施方案;并将河长制延伸覆盖到村。到 2020 年,重要河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 84.2%,省控重点河流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镇区完成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农村黑臭水体数量明显减少;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 III 类比例达到 100%;骨干河道生态水量基本得到维持;乱占乱建、乱倒乱排、乱围乱堵、

5、乱采乱挖等“八乱”现象基本消除,基本建成河渠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到 2030 年,重要河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 94.7%,城乡黑臭水体总体基本消除;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 80%以上;城乡重要河道基本保有生态基流;岸线利用规范有序,河渠水事秩序良好;省控重点河流全面恢复水环境功能,水环境风险得到控制,河流生态系统基本恢复。通过持续不断地努力,使水环境得到根本改善,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全镇河渠实现水清、堤固、岸绿、景美。实施步骤按照属地负责、分类施治、统筹考核、务求实效的原则,实行“查底数、定对策;下任务、狠整治;严考核、抓巩固”三步走战略。1.“查底数、定对策”

6、。即开展河渠问题排查工作,查明问题、摸清底数,针对每条河渠存在问题,按照“系统治理、一河一策”的要求,制定河渠综合整治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标准,实施三年行动计划。2.“下任务、狠整治” 。即分解下达任务指标,按照河渠治理方案,全力抓好治理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3.“严考核、抓巩固” 。加强督导检查,按照“部门分项负责、河长办统筹考核”的原则严格考核。在河渠水事秩序走上正轨,河渠生态系统基本恢复后,通过建章立制,规范河渠管理和保护,维护河渠健康生命,实现河渠永续利用。二、组织体系河长设置1.组织形式全面建立镇、村两级河长体系,镇级设总河长,镇委书记、镇长为沙镇镇总河长,镇委副书

7、记、常务副镇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主任科员为副总河长。省级河道徒骇河流经的沙镇镇段及其支流;市级河道位山三干渠流经的沙镇镇段及其支流;区级河道、渠道。以上河长由镇级党政领导担任,明确一个镇直部门为联系单位,负责落实河长安排具体事项和工作任务。镇、跨村的河、渠、沟为镇级河、渠、沟,总河长由镇委书记、镇长担任,镇委副书记、常务副镇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主任科员为副总河长。辖镇内河、渠、沟河长,由同级党、政负责同志担任。镇级河、渠、沟流经的村也设立村级河长。村级沟渠根据情况,由各村自行设立村级河长。鼓励设立民间河长。镇级河长名单由镇委、镇政府根据情况适时予以公布或调整,村级也要相应公布本村河长名单。

8、2镇级重要河渠名录及河长设置3各级河长的工作职责镇级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全镇河渠管理保护和全镇河长制工作。镇级副总河长负责协助总河长组织领导全镇河渠的管理和全镇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镇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履行河渠管理保护职责;研究解决河长制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镇级河长承担河长制的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对辖区内河道的水环境治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具体承担包干河道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推进河道整治和保洁、截污纳管、排污口封堵、违章清理、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水环境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拆除各类涉河违章建筑。村级河长负责保持良好的河道环境,组织开展河道管理日常巡查,对发现护岸坍塌、涉河

9、违章和污水直排等问题,应及时制止并向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落实跟踪和记录;协助镇、镇直相关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河长制办公室设置1.设置方式。沙镇镇河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由分管水利工作的常务副镇长担任办公室主任,镇环保所、镇建委、镇执法队、镇土管所、镇水利站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其中镇水利站站长为专职副主任,各相关部门明确一名分管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各村也要明确相关工作机构。2.工作职责。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负责河长制实施中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等具体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总体推进河渠管理保护工作。3.成员单位。沙镇镇河长制

10、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镇委组织办、镇委宣传办、镇经济发展办、镇科委、镇派出所、镇财政所、镇人社所、镇土管所、镇环卫所、镇建委、镇执法队、镇公路办、镇水利站、镇农安办、镇技术站、镇水产办、镇林业站、镇卫计办、镇审计所、镇环保所、镇司法所、镇畜牧站。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 1 名同志为联络员。三、主要任务加强水资源保护1.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进一步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和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以地方政府为责任主体,健全镇、村两级控制指标体系,着力加强监督考核。2.落实山东省水资源消耗总量和

11、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严控用水总量,严管用水强度,严格节水标准,严控高耗水项目,做到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推进镇域经济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相协调。坚持和落实节水优先的方针,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加强再生水利用,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3.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加大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控制入河渠排污总量,不断改善水功能区水质状况。4.强化河渠综合管理,统筹规划防洪、除涝、水资源开发利用和配置、水生态保护、信息化建设。5.加强河流、湖泊

12、、水库、湿地生态水量管理,建立闸坝调度管理制度,最大限度维持骨干河道、重要湖泊和重点水库生态水量和保障河流、湖泊、水库、湿地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加强河渠水域岸线管理保护1.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根据河渠功能定位,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河渠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2.逐步建立河渠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水流、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3.组织开展河渠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落实河渠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并埋设界碑界桩。4.组织流域面积在 50 平方公里以上的河道和常年水面面积在 1 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编制工作。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

13、制,根据规划确定的岸线保护镇落实管理要求。对不符合岸线功能区要求的开发利用项目,提出调整意见。5.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湖泊和河渠堤防,清理整治岸线乱占滥用等突出问题,维护河渠管理,保护良好秩序,努力恢复河渠水域岸线良好的生态功能。在适宜地区沿河、沿渠一定范围内规划建设绿化带,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净化水质。6.逐步建立占用水域补偿制度,按照消除对水域功能的不利影响、等效替代的原则进行占用补偿。7.强化涉河渠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建设方案审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8.充分落实河道采砂取土管理责任制,严格采砂取土审批,强化河渠采砂取土监管。加强水污染防治1.严格落实水

14、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开展入河渠污染综合防治。2.控制工矿企业污染。严格环境准入,结合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落实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集中治理工业集聚镇水污染,积极推进河渠底泥重金属污染治理。3.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在河渠保护范围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引导和鼓励农民调整种植结构,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减少面源污染。全面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引导和鼓励农民减少农作物种植,改种经济林。4.防治渔业养殖污染。禁止在河渠中设置人工投饵网箱或围网养殖,重点湖泊实

15、行湖区功能区划制度和养殖总量控制制度。实施标准化养殖鱼塘建设改造,推广生态养殖模式。鼓励各管区、村科学组织实施“测水配方、放鱼养水”工程,探索建立“鱼塘+湿地”模式,通过人工湿地净化鱼塘退水,削减入河渠污染负荷;规范渔业捕捞行为,严厉查处非法捕鱼(电鱼、炸鱼、毒鱼)等行为。5.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制定全镇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方案,向社会公布。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管理,指导雨污分流、污水贮存、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的建设。2020 年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比例要达到 75%以上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

16、户。到 2020 年,全镇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和污水处理利用率分别达到 90%和 60%以上。6.加强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加快实施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加强水环境治理1.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2.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3.进一步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定期开展突出环境问题大排查和涉水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练,提高环境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河渠水质监管,进一步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4.整治镇区黑臭水体。做好镇区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向社会公开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并于XX 年年底前公布镇区黑臭水体治理和实施方案,镇区黑臭水体治理达到水十条考核比例。2020 年年底前,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任务。5.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村为单位,实行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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