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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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障理论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研究与实践研究 课课 程程 论论 文文 学员:刘建学员:刘建 学号:学号: 授课:授课: 2014 年年 10 月月 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研究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研究 第一部分 一、名词解释 序号名称内 容 1 社会保 障制度 国家通过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依法对社会成员 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而建立的一种安全制度。 2 社会保 障基金 国家、单位及个人统筹而积累起来的专项基金,当 受益人出现生、老、病、死、失业等情况时,提供 给他们的一定的社会物质帮助。 3 社会 保险 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 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

2、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各 种制度的总称 4 养老 保险 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 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 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 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5 失业 保险 是指国家立法强制实行的,通过社会统筹集中建立 基金,对因失业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资 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6 医疗社 会保险 是指由国家立法,通过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和方法 筹集医疗资金,保障人们平等地获得适当的医疗照 顾的一种制度。 7 补充医 疗保险 是指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为部分收入较高的行 业或单位维持较高的医疗需求而设立

3、的医疗保险形 式。 8 工伤 保险 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为在生产、工作中 遭受意外事故或职业病伤害的劳动者及其家属提供 医疗服务、生活保障,经济补偿等物质帮助的制度。 9 生育 保险 是指女职工因怀孕和分娩所造成的暂时丧失劳动能 力,中断正常收入来源时,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 种社会保险制度。 10 住房保 障制度 是指政府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对 城镇居民中低收入家庭进行扶持和救助的一种住房 政策措施的总和,是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 题而设置的社会保障性住房供给方式。 11 社会 福利 是指由国家和社会团体举办的、社会保险和社会救 助之外的各种福利事业和公共服务。

4、12 社会优 抚制度 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国家 以法定的形式,通过政府行为,对社会有特殊贡献者 及其家属实行的具有褒扬和优待抚恤性质的社会保 障措施。 13 最低生 活保障 制度 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在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时, 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 活需要的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二、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 (一)社会保障的基本涵义 1. 定义 “社会保障是国家依法强制建立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国民 生活保障和社会稳定系统;在中国,社会保障应该是各种社会保险、 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军人保障、医疗保健、福利服务以及各种政府或 企业补

5、助、社会互助保障等社会措施的总称”。 社会保障是现代工业文明的产物,是经济发展的“推进器”,是维 护社会安全的“稳定器”。 2. 内容和模式 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 利、优抚安置等组成。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 全球的社会保障模式,大致可分为国家福利、国家保险、社会共 济和积累储蓄四种,分别以英国、前苏联、德国、新加坡为代表。目前 我国在建的社会保障制度,属于社会共济模式,即由国家、单位(企业) 、个人三方共同为社会保障计划融资,而且这是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 的改革趋势。个人责任的强化已经成为全球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共识。 (二)社会保障制度 1. 含义社会保障

6、制度是在政府的管理之下,以国家为主体,依据 一定的法律和规定,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 对公民在暂时或者永久性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 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用以保障居民的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现代国家 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之一。 2.构成 (1) 社会保险制度。指由国家依法建立的,使劳动者在年老、 患病、伤残、生育和失业时,能够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 度。 (2) 社会福利制度。 。指由国家或社会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向全体 公民普遍地提供资金帮助和优化服务的社会性制度。 (3) 社会救济制度。 。指国家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因自然灾 害或其他经济、社会原因而无法维持最

7、低生活水平的社会 成员给予救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制度。 (4) 社会优抚制度。 。指国家依法定的形式和政府行为,对有特殊 贡献的军人及其眷属实行的具有褒扬和有待赈恤性质的社 会保障制度。 (5)社会互助制度。 。指民间组织对部分劳动者的帮助,主要是解决 政府政策规定之外、没有很好解决但仍需获得外界帮助的 实际困难。 (6)个人储蓄积累保障。 。是个人或家庭将部分资金存入银行的一 种保障形式,是社会保障的一种有效而必要的补充。 第二部分 一、我国社会保障体制的现状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决定,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目 标,原则和基本内容作出明确规定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取 得了较快

8、发展,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筐架已基本建立,在养老、失业、 医疗、社会救助、管理的方面均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如城镇企业职工 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即职工个 人也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到 1998 年底,全国除个别地区外,都已按统 一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运行;失业保险正处 于不断改革和完善之中,逐步实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 失业保险制度的过渡;针对我国传统劳保医疗、公费医疗制度的弊端, 在总结医疗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 人帐户相结合的原则;面对我国各地城市出现的由于失业、下岗而导 致的新的贫困群体这一社会问题,已逐步完

9、善社会救助,建立城市居 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改革使社会保险由劳动部、 人事部、全国总工会、民政部、卫生部等分头主管的局面得到改变,形 成了社会保险的统一管理体制,为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创造了条 件;有关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有效的促进了我国社会保 险事业的发展。由此可见,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经过二十余年 的发展,许多 制度从保障方式到管理体制,都进行了彻底的变革,新 的制度和保障体系已初步形成。但从目前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来看, 还有许多不足之处,存在着诸多方面的问题。 二、我国社会保障体制存在的问题 1社会保障对象覆盖面小。将社会保障制度覆盖全社会,这是各国不

10、断努力的目标。因我国属于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社会保障制度起 步较晚,人口老龄化、城乡收入差距,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等国情因 素的制约,使我国不可能一步实现全社会保障的目标。 医疗保险方面,2006 年步伐加快,实现程度是 50.24%,主要得益 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全面铺开。但仍须及早考虑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的建立和尽快推进城镇“三不靠”人员(既没有公费医疗保险又没有职 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被称为“三不靠”人员,主 要包括少年儿童、大学生、重度残疾人、老年居民和其他一些非从业 人员)医疗保险。截至 2005 年 8 月底,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是 1.32 亿人,从总量上看,

11、参保率很低;从结构上看,现在的医疗保险主 要覆盖的是国有企业和一些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还包括部分集体企 业职工。其余社会成员还没有被制度所覆盖。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校 园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救助、社会医疗救助、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和社区医疗服务等还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 失业保险方面,失业保险并没有覆盖全体失业者和下岗者。我国 目前失业保险的实施范围主要限于城镇经济范围内企业事业单位的 失业者,不涉及农村经济领域;在城镇经济范围内,又主要侧重于公 有制经济,私营、三资企业还未完全纳入。这种保障现状,使得失业保 险的社会性名不副实,实际上成为少数人的保障。当然,失业保险的 覆盖范围大小与一个国家或地

12、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很大关系,在我国 的现实国情下,失业保险也不可能覆盖全部劳动年龄人口,但失业保 险的发展严重滞后于城镇就业格局及就业方式的重大变化已是不争 的事实。 2、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渠道不畅,缺位现象严重。这是由于我国的社 会保障体制缺乏一套稳定可靠的筹措机制,导致社会保障资金严重匮 乏,不少地方养老保险基金入不敷出,据国家统计公报数据统计,仅 养老保险赤字一项,1998 年就达 53 亿元之多。一些企业由于经营情 况较差,无力承担养老保险费用,老职工的养老金来源得不到解决。 因此,出现了企业挪用职工个人帐户资金来支付老职工养老金,造成 职工个人帐户空帐的问题。在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的同

13、时,补充层 次的保险制度发展滞后。补充医疗保险发展缓慢,多层次的社会保险 体系建设还十分艰难。 3.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法律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社会保障管 理体制存在的问题是中央与地方社会保障权责划分不够清晰,社会保 障基金的监督与管理机制不健全。在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建设方面,社 会保障法制建设滞后的问题日益暴露。我国社会保障立法就其最基本 的社会保险还没有建立统一的、适用范围比较广的社会保险法,致使 现行的法律分散,社会保障费的征缴、支付、运营、统筹管理不规范; 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的立法相当欠缺;社会保障工作制度 在诸多方面只能靠政策规定和行政手段推行,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的 法律法

14、规立法层次低,缺乏较高的法律权威和必要的法律责任制约。 4.从社会福利方面看,社会福利的供给严重不足。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数量少,且设施、设备普遍比较陈旧落后,服务水平远远不能满足社 会发展的需要;一是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不平衡,地区差异较大,我国 各地经济政治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城乡之间、东部与西部地区之间 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很不平衡。二是社会福利社会化程度较低,尚未完 全摆脱计划经济下的管理体制;三是社会福利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较低,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我国社会保障体制之所以出现以上诸多方面的问题,正是由于我国 目前仍属于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底子薄,社会保障制度起步较晚, 人口老龄化、城乡收入

15、差距大,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造成的,因此,我 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道路任重而道远。 第三部分 一、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制的几个突破点 1、我国立法机关应尽早出台统一规范的社会保障法,并相应 出台实施条例或规则,以提高立法层次和制度的统一性与权威性,更 好的保障社会保障的广泛性和保障程度。同时,加强社会保障立法, 有利制约行政权力等公权力的滥用,以使社会保障筹资机制、管理机 制、运行机制、监督机制协调高效发挥作用。 2、从社会保障的保障性和互济性基本特征出发,进一步扩大社 会保障主体的范围。扩大我国社会保障主体范围,为最终实现全社会 享受保障的目标。 3、在失业保险金的支出结构方面,加大就业指导、技

16、能培训等促 进就业方面的投入,为实现就业保障型的社会失业保险制度提供资金 上的保证。可以考虑灵活发放失业保险金,对于有可行创业计划的失 业者考虑一次性发放多月的失业保险金作为其创业的资金。 4、加强医疗保障经费的征集和管理。可以通过建立相关的法律 制度、财务制度、审计监察制度和激励机制,保证经费的征集,防止不 缴欠缴和拖缴、贪污挪用、周转缓慢等现象的发生和蔓延。 5、我国各项社会福利事业应针对如何提高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 给予社会弱势群体更多的关注。如完善社会福利事业各方面的条件, 提高服务水平,逐步缩小地区之间的差异,在发展和完善中实现保障 社会全体成员的基本生活和提高社会成员生活质量的目标。 社会保 障制度是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和谐稳定的大局。加快完善 社会保障体系,是中国政府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二、目前社会保障只是处于初级发展的阶段,随着社会保障各方面 改革的不断完善,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发展必定会进入一个全新的 阶段。社会保障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状况的 转换以及人均生活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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