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管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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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关系管理,劳动争议管理,学习目标: 了解劳动争议的概念和特点,熟悉劳动争议的产生原因、范围和处理程序,掌握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和具体途径,熟练应用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环节的基本知识和工作方法,培养处理劳动争议的职业能力,理解劳动争议预防的重要性及措施。,第七章 劳动争议管理,第一节 劳动争议概述 一、劳动争议的概念与特点 二、劳动争议的分类 三、劳动争议的原因 四、劳动争议的范围及处理原则 五、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和解决途径,第二节 自主协商和调解 一、劳动争议协商处理的概念及特点 二、劳动争议协商程序的类型 三、劳动争议协商的基本属性 四、劳动争议协商程序的基本原则 五、劳动争议调解 六、

2、劳动争议协商与调解存在的问题及完善,第三节 劳动争议仲裁 一、劳动争议仲裁的概念和特点 二、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 三、劳动争议仲裁管辖 四、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 五、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及法律效力 六、劳动争议仲裁的组织机构,第四节 劳动争议诉讼 一、劳动争议诉讼的概念 二、劳动争议诉讼的特点 三、劳动争议诉讼的原则 四、劳动争议诉讼的管辖 五、劳动争议诉讼的程序 六、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争议诉讼的关系 七、劳动争议诉讼与民事争议诉讼的区别,第五节 劳动争议的预防 一、劳动争议预防的定义 二、劳动争议预防的意义 三、劳动争议的预防措施,2010年初,王先生入职百应旅行社任司机,负责驾驶旅游客车接送

3、旅行团,在职期间单位向其收取1万元押金。 2011年,百应旅行社以王先生在接待温州旅行团的过程中迟到,造成该团未完成既定行程;驾驶途中无故紧急刹车,导致乘客受伤,造成该旅行社重大经济损失并丧失商业信誉为由,开除王先生,且未向王先生返还押金。 王先生认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遂向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并获得支持。百应旅行社不服,诉至法院要求不予退还该押金、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用人单位禁止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或要求提供担保,旅行社收取王先生押金的行为显属违法,应当返还;旅行社不能证明王先生曾存在失职行为,故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应向王先生支付解除劳动

4、关系经济补偿金。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旅行社诉讼请求。 思考:法院判决何以驳回旅行社诉讼请求?,引导案例:,一、劳动争议的概念与特点 (一)劳动争议的概念 劳动争议亦称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认定与实现所发生的纠纷。 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职工和用人单位(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具有经营权的用人单位),即劳动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第一节 劳动争议概述,(二)劳动争议的特点 1、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是特定的 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就是劳动关系的当事人,即一方为企业,另一方为劳动者或其团体,并且只有存在劳动关系的企业和劳动者或其团体才有可能成为劳动争

5、议的当事人,而其他纠纷的当事人则不具有这个特点。,2、劳动争议的内容是特定的 劳动争议的标的是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是依据劳动法律、法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等确定的。因此,劳动争议在一定意义上说是因实施劳动法而产生的争议,如就业、工资、工时、劳动条件、保险福利、培训、奖惩等各个方面,内容相当广泛。凡是以劳动权利义务之外的权利义务为标的的争议都不属于劳动争议。,3、劳动争议有特定的表现形式 一般的社会关系纠纷表现为争议主体劳动关系管理之间的利益冲突,其影响范围通常局限在争议主体之间,而重大的集体劳动争议、团体劳动争议除可表现为一般劳动关系纠纷的形式,有时还会以消极怠工、罢工、示威

6、、请愿等形式出现,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甚至超越事发地区,有的甚至造成国际性影响。,1、按照劳动争议的主体划分 (1)个人争议。个人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 (2)集体争议。集体劳动争议主要指劳动者一方在10人以上的劳动争议以及因履行集体合同而发生的争议。 (3)团体争议。工会与用人单位因签订或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二、劳动争议的分类,2、按照劳动争议的客体划分 (1)权利争议,又称既定权利争议。劳动关系当事人基于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或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所发生的争议。在当事人权利义务既定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双方都按照法律或合同的规定或约定行使权利、履

7、行义务,一般不会发生争议;若当事人不按照规定行为,侵犯另一方既定权利,或者当事人对如何行使权利义务理解上存在分歧,争议就会发生。 (2)利益争议。当事人因主张有待确定的权利和义务所发生的争议。在劳动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尚未确定的情况下,双方对权利义务有不同的主张,即当事人的利益未来如何分配而发生的争议。显然,只有在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才会发生此类争议。它通常表现为签订、变更集体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张明在受雇于天津市大港区某信息系统工程公司期间,因工作需要,向公司借用了一台价值 22963.5元的手提电脑使用,并填写了公司内部的“公用设备借用登记表”。2001年底,他携带这台手提电脑到南方出差

8、,在宾馆住宿时,电脑被人盗走。张明当即向当地警方报案(该案现仍在侦破中)。出差回来后,张明将有关电脑被盗的证明交给了公司。该公司就电脑赔偿问题未能和张明达成一致,就起诉到天津市大港区人民法院,要求张明赔偿经济损失22963.5元。 思考:因公出差期间,所携带的单位财物被盗,个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呢?,案例分析:,(一)企业内部管理 1、企业的规章制度。 2、企业业务流程的规范化。 3、历史遗留的不规范用工行为。 (二)国家的劳动政策 1、国家相应的劳动管理机制。 2、劳动法律、法规的完善。 (三)求职者、工会方面 1、员工的法律观念淡薄。 2、在劳动关系双方中员工处于弱势地位。 3、工会。,三、

9、劳动争议的原因,(一)劳动争议的范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总结多年来劳动争议处理的实践,第2条明确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四、劳动争议的范围及处理原则,(二)劳动争议的处理原则 1、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2、合法、公正、及时 3、着重调解 4、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一)劳动争

10、议的处理方式 1、合议方式 劳动争议处理的合议方式,即当事人双方通过自己协商或者在特定机构干预下协商,互相妥协或单方妥协,从而达成解决劳动争议的协议,因而又称为妥协方式或协议方式。 其具体形式主要表现为:和解。即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达成解决劳动争议的协议。调解。即在第三人主持下,通过说服、劝导,使劳动争议在当事人双方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得到解决。调停。即当事人双方在第三人的居中调和下,按照第三人提出的调停方案,达成解决劳动争议的建议。 2、裁判方式 劳动争议处理的裁判方式,即由特定机构对劳动争议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处理决定,使其得以解决。其具体形式主要表现为:裁决。即由仲裁机构或有关行

11、政机构依法对劳动争议作出裁决;判决。即由审判机构依法对劳动争议作出判决,五、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和解决途径,(二)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 1、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劳动法规定,在用人单位内部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它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工会代表三方组成。 2、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依法成立的、独立行使劳动争议仲裁权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级工会、用人单位三方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办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劳动争

12、议仲裁委员会是一个带有司法性质的行政执行机关,其生效的仲裁决定书和调解书具有法律强制力。,3、通过法院处理劳动争议 法院并不处理所有的劳动争议,只处理如下范围内的劳动争议案件: (1)争议事项范围:因履行和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由法院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2)企业范围:国有企业;县(区)属以上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 (3)职工范围:与上述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经劳动行政机关批准录用并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工、季节工、农民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参照本法处理的其他职工。,劳动争

13、议调解仲裁法第4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5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法条衔接,西方国家对劳动争议的处理,有的由普通法院审理,有的由

14、特别的劳工法院处理。由特别的劳工法院处理劳动争议,始于13世纪的欧洲的行会法庭,法国1806 年于里昂创设了劳动审理所,此后意大利、德国等国才相继设立了劳工法庭 。很多国家处理劳动争议采取自愿调解、强制调解、自愿仲裁和强制仲裁4项措施。,延伸阅读:,某连锁公司招聘销售总监,常驻地点为东莞,工作地点不固定。入职时有填写入职登记表,但未签订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详列工作职位、工作待遇等,并由该员工在尾页签名确认。员工入职1年3个月后,与公司因奖金问题产生争议,随向公司提出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并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思考: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案例分析:,引导案例: 某劳动者因为

15、工资还有福利等问题和公司发生了很多不愉快,但是又不想把事情闹大,就打算和公司在私底下协商解决。 思考:对于和单位的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来解决吗?除此之外还有其他解决途径吗?,第二节 自主协商和调解,(一)劳动争议协商处理的概念 劳动争议协商处理是指劳动争议发生之后,由争议双方当事人直接接触,进行磋商对话,达成谅解,从而自行解决劳动纠纷的一种方式。,一、劳动争议协商处理的概念及特点,(二)劳动争议协商处理的特点 劳动争议协商处理的特点是没有第三人参加,或虽有第三方参加,但第三人不起主要作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了协商的基本方式,“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

16、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可见,我国法律确认了劳动争议协商处理有两种形式:狭义的劳动争议协商仅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参与,而广义的劳动争议协商则包含了第三人的参与,只不过第三人在其中不起主要作用。,劳动者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的方式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新规定,主要是因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比,通常处于弱势地位,如果单纯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和解,双方由于存在地位上的不平衡性,通常很难达成和解协议。而法律规定则可以通过工会和第三方的加入,促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坐下来协商,进而达成和解协议,充分发挥协商在处理劳动争议方面的作用。该“第三方”既可以是本单位的人员,也可以是本单位以外的双方都信任的人员。,从法定的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看,劳动争议协商处理具有一定特性和优势:劳动争议当事人对案件的实质内容必然较局外人更加清楚,当事人在协商过程中很大程度上不需要过多的调查取证,故而可以避免很多新增类型的案件、高难度案件、取证难的案件交付调解、仲裁和司法机关处理,极大的减轻了协商后续程序的负担。,(一)个别劳动争议协商程序 在维持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个别劳动争议双方存在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个别协商”与人力资源管理上的“沟通”具有相同的性质。 在劳动关系终结的情况下,劳动者已经摆脱了与用人单位的从属性,获得与用人单位平等的协商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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