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的路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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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的路径探析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的路径探析如何落实两个责任,这是一个需要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进行深入研究的重大课题。经过广泛调研,我们认为,落实好两个责任,关键要在思想认识上解决好为何分责,在制度机制上解决好如何定责、履责、追责等问题。深化分责认识,让落实两个责任成为高度自觉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两个责任,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党委、纪委对此应有清醒认识、深刻理解,切实增强落实好、履行好两个责任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提出两个责任,不是破旧立新,而是一种继承基础上的创新。根据新形势下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需要而提出

2、的两个责任,与党内有关法规、文件赋予党委和纪委的责任是一脉相承的,同时也有发展、创新。党章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其中之一是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第六条规定: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从上述规定的全面领导责任到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两个责任,内涵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和发展,更加明确了各级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也就是说,党委对党风廉政

3、建设不仅要进行领导,而且还要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明分两个责任,不是无谓之举,而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举措。提出两个责任,借用中国哲学术语来说,这是一种明分,亦即明确党委与纪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本分,使二者的责任更加分明,且与其地位和职权更相匹配。提出两个责任,就是根据党委的领导地位和党委统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定位,以及纪委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地位和职能定位而进行的明分。这种明分,有利于解决当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践中存在的责任不清、失责难究及其所导致的责任落实流于形式等问题,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得到切实加强和改进,使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力度和责任制的执行力度得到实质

4、性提升;有利于解决当前一些地方纪委在纪检工作中经常出现的越位、缺位、错位等现象,使纪委从大量本该由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承担的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对于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更好落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细化定责设计,让两个责任更加明确易行 落实好两个责任,需要责任定位具体化、规范化,精细设计两个责任的具体内容和目标,并以制度形式确定下来,使之可操作、可考核、可追责。两个责任的内容设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党委统一领导原则。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在任何情况下,党委的统一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完善、

5、不能动摇。二是分层定责原则。党委的主体责任是由多个层面构成的责任体系,主要包括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必须将党委主体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层面,各自明确具体的责任。三是纪委专责原则。对纪委监督责任内容的设定,必须有利于纪委集中精力抓执纪监督主业,有利于纪委抓实抓细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工作。要着重明确、细化纪委在检查、督导、纠错、考评、追责、惩戒等环节上所应负的责任。两个责任的内容设定必须体现两个结合。在党委责任内容的设定上,要体现习近平总书记的有关要求与主体责任内在要求的结合。要根据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明确好党委在领导、教育、管理

6、、督导、示范等方面的责任。在纪委责任内容的设定上,要体现中央的有关要求与监督责任内在要求的结合。按照党章和中央文件的规定,纪委职责包括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要按照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的要求,立足再监督、再检查职能,明确设定纪委在监督方面的责任。 强化履责制导,让两个责任真正落实到位 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失责必究。对党委和纪委的严重失责行为、对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一是不能搞特殊化,坚持责任追究面前人人平等,不搞例外。二是不能搞情有可原,不能把失责问题的客观原因作为放弃责任追究的理由。三是不能搞变相处理。不能避重就轻,以批评教育、经济处罚代替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软化、淡化追责效果。要特别注意克服和防止搞下不为例、法不责众等不良倾向。此外,要尽快制定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追究有关问题,确保追责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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