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培训课件09078

上传人:xh****66 文档编号:58550275 上传时间:2018-10-30 格式:PPT 页数:125 大小:1.36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锅炉培训课件09078_第1页
第1页 / 共125页
锅炉培训课件09078_第2页
第2页 / 共125页
锅炉培训课件09078_第3页
第3页 / 共125页
锅炉培训课件09078_第4页
第4页 / 共125页
锅炉培训课件09078_第5页
第5页 / 共12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锅炉培训课件09078》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锅炉培训课件09078(12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锅炉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培训材料,一、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考核大纲(TSG G6001-2009),第一条、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考核大纲(TSG G6001-2009)于2010年5月1日起执行。原锅炉司炉人员考核管理规定(国质检2001第38号)和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大纲(TSG6001-2006)同时废止。 适用范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一、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考核大纲(TSG G6001-2009),第二条 锅炉安全管理人员是指负责在用锅炉运行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分为I、II级,其工作范围如下: 1、I级:额定

2、工作压力小于3.8MPa的锅炉。 2、II级:额定工作压力大于等于3.8MPa的蒸汽锅炉。(II级可以从事I级管理),一、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考核大纲(TSG G6001-2009),第三条 锅炉操作人员是指锅炉使用单位从事锅炉运行操作的人员。级别划分:级:可以从事额定工作压力小于0.4MPa蒸发量小于等于0.5t/h的蒸汽锅炉和小于等于0.7MW的热载体锅炉;(初级)级:工作压力小于3.8MPa的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中级)III级:额定压力大于等于3.8MPa的蒸汽锅炉。(高级),一、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考核大纲(TSG G6001-2009),一、大纲第四

3、条 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年满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能够胜任该项工作; 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其中电站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基础知识,锅炉型号含义如:SH L 201.6/300AII二类烟煤蒸发量(T/h)链条炉排 过热蒸汽温度双锅筒横置式 额定蒸汽压力SZW1.2-0.7/95/70-W、DZS2-1.0-Y(Q),基础知识,B1.4 锅炉的热效率及热损失 B1.4.1热效率:锅炉输出热量与输入热量的百分比:1、正平衡法:=Q输出/Q输入2、反平衡法: =Q- (q2+ q3+ q4+ q + q6) B1.4.

4、2热损失:1、机械不完全燃烧热损失q4、排烟热损失q2、散热损失q 、化学不完全燃烧热损失q3、灰渣物理热损失q6。 B2 锅炉结构,基础知识,B2.1.2 锅炉主要受压部件和主要受热面 B2.1.2.1 锅炉主要受压部件: 锅筒;水冷壁;对流管束;下降管;集箱;立式锅炉有:筒体、炉胆、封头、U型圈和横水管。 B2.1.2.2 锅炉主要受热面: 水冷壁;对流管束;过热器;省煤器;空气预热器;立式锅炉有:炉胆、横水(火)管。,基础知识,B4.1 安全阀:在工质一定静力的作用下,能自动开启泄放工质压力,从而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装置。 B4.2 压力表:能够测量出容器内介质真实压力的装置。 B4.3

5、水位表:能够测量出容器内液体真实液位的装置。,基础知识,B4.5 温度测量仪表:用来测量炉膛温度、风烟温度、进出口温度和过热蒸汽温度的仪表。 B4.6 保护装置:为防止锅炉缺水、超压、炉膛爆燃而设置的装置。如低水位联锁保护、超压联锁保护点火程序控制装置和熄火装置。,基础知识,B4.7 自动控制:为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而设置的自控装置。如:自动调节补水、自动上煤、自动调节蒸汽压力及燃烧等装置和报警装置。 B5.5 锅炉范围内的管道:蒸汽炉:主蒸汽管道、给水管道、承压的排污、疏水管道;热水炉:进出水管道、补水管道及承压的排污管道;热载体炉:进出油管道。,基础知识,B6.3 工业锅炉水质标准(GB/

6、T15762008)主要控制指标:总硬度0.03 mol/L ;总碱度(无过热器)626mol/L ;溶解固形物(无过热器)3500mg/L 。 B6.4 电站锅炉水质标准:GB/T121451999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基础知识,B6.5 水垢的形成、危害及消除: B6.5.1水垢的形成:受热分解某些盐类超过其溶解度相应反应生成水垢水垢(渣)的转化。 B6.5.2水垢的危害:浪费燃料,降低锅炉效率(水垢导热系数是钢材导热系数的-50-100倍)影响安全垢下腐蚀降低出力影响使用寿命。,基础知识,B6.5.3水垢的消除:人工除垢机械除垢化学除垢(渣炉,化学清洗)。 B6.6 锅内

7、锅外水处理方法 B6.6.1 锅内水处理方法(炉内加药处理)使用范围:无水冷壁管的对蒸汽品质要求不严格的低压小型锅炉及时排污。,基础知识,B6.6.2 锅外水处理方法:阳离子交换法(钠离子交换)全自动离子交换发电及高参数锅炉软化水除盐。 B6.7 锅炉给水除氧 B6.7.1 化学除氧:药剂除氧(常用亚硫酸钠和联氨)钢屑除氧。 B6.7.1 真空除氧、 热力除氧 B8 节能与环保,基础知识,B8.1.3运行调整节能:(1)锅炉点火、停炉运行过程中控制升降压速度(防止炉墙炉拱开裂)的调整;(2)燃烧调整(火床、风量、煤层厚度、炉排转速);(3)压力与水位的及时调整(自动给氺、手动给氺时要勤上少上)

8、;(4)锅炉操作人员的操作技能(根据压力水位变化精心操作及时调整,控制排污率,减少损失),基础知识,B8.1.4运行维护保养节能:1、定期清除受热面积灰(运行中及停炉后定期清烟灰)与水垢;2、加强汽水管道保温及防止跑冒滴漏;3、运行中各门孔关闭严密和对漏烟(风)及时堵漏。4、运行中对汽水阀门及时维修及保养,基础知识,B8.1.5技术改造节能:1、热管余热利用技术;2、凝结水、废蒸汽、排污水及炉渣的回收;3、选用节能电机等;4、降低排烟温度的改造;5、减少散热损失的改造;6、提高炉膛温度的改造;7.运行自动化改造;8.改变燃烧方式(煤粉)等。,基础知识,B8.1.6 水处理节能:除去给水中钙镁盐

9、类物质和溶解氧、控制排污率、保持炉水碱度(炉外、炉内水处理)。煤气发生炉的水处理要求同锅炉一样。 D.6.2.7按质技监锅字200028号文要求,使用年限已达15年的锅炉不准买卖,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国家质检总局于2012年10月23日颁布了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12),该规程于2013年6月1日正式执行。新规程将原劳动部颁发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6年颁布)、 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1年颁布,1997年修订)、 有机热载体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3年颁布)和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等进行整合而形成。新规程在设计、制造、

10、安装、改造、修理、使用检验等方面提出的基本安全要求,基本保留了原来行之有效的主体内容。新规程的制定借鉴了国外经验,与国际惯例接轨。形成了一套与国际通行做法基本一致又适合我国国情的锅炉安全监察工作的基本制度。,1、总则,1.1目的为了加强锅炉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1.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范围内的固定式承压蒸汽锅炉、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以及以余(废)热利用为主要目的烟道式、烟道与管壳组合式余(废)热锅炉。,1、总则,1.2.1锅炉本体由锅筒、受热面及其集箱和连接管道,炉膛

11、、燃烧设备和空气预热器(包括烟道和风道),构架(包括平台和扶梯),炉墙和除渣设备等所组成的整体。 1.2.2锅炉范围内管道 (1)电站锅炉,包括锅炉主给水管道、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管道等;,1、总则,(2)电站锅炉以外的锅炉,分为有分汽(水、油)缸(注: 分汽(水、油)缸应当符合本规程对集箱的有关规定。)的锅炉和无分汽(水、油)缸的锅炉;有分汽(水、油)缸的锅炉,包括锅炉给水(油)泵出口和分汽(水、油)缸出口与外部管道连接的第一道环向接头的焊缝内的承压管道(含分汽(水、油)缸);无分汽(水、油)缸的锅炉,包括锅炉给水(油)泵出口和锅炉主蒸汽(水、油)出口阀以内的承压管道。,锅炉范围内管道,示意

12、图,示意图,示意图,1、总则,1.2.3锅炉安全附件和仪表锅炉安全附件和仪表,包括安全阀、压力测量装置、水(液)位测量与示控、温度测量装置、排污和放水装置等安全附件,以及安全保护装置和相关的仪表等。 1.2.4锅炉辅助设备及系统锅炉辅助设备及系统,包括燃料制备、汽水、水处理等设备及系统。 1.3不适用范围本规程不适用于以下设备: (1)设计正常水位水容积小于30L的蒸汽锅炉; (2)额定出水压力小于0.1MPa或者额定热功率小于0.1MW的热水锅炉; (3)为满足设备和工艺流程冷却需要的换热设备。,1、总则,1.4锅炉设备级别 1.4.1 A级锅炉A级锅炉是指P(表压力)大于等于3.8MPa的

13、锅炉。 1.4.2 B级锅炉 (1)蒸汽锅炉0.8MPa 0.7MW;液相有机热载体锅炉Q4.2MW。 1.4.3 C级锅炉 (1)蒸汽锅炉 P0.8MPa,且V50L; (2)热水锅炉P38MPa,且t120 ;,1、总则,(3)气相有机热载体锅炉, 0.1MWQ0.7MW; 液相有机热载体锅炉0.1MWQ4.2MW。 1.4.4D级锅炉 (1)蒸汽锅炉P0.8MPa,且30LV50L; (2)汽水两用锅炉P0.04MPa,且D 0.5t/h; (3)仅用自来水加压的热水锅炉,且t 95 ; (4)气相或者液相有机热载体锅炉,Q 0.1MW,1、总则,1.7监督管理 (1)锅炉的设计、制造、

14、安装(含调试)、使用、检验、改造和修理应当执行本规程的规定; (2)锅炉及其系统的效能,应当满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对节能方面的要求; (3)锅炉的制造、安装(含调试)、使用、改造、修理和检验单位(机构)应当按照信息化要求及时填报信息; (4)国家质检总局和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锅炉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1.8与技术标准、管理制度的关系本规程规定了锅炉的基本安全要求,有关锅炉的技术标准、管理制度等不得低于本规程的要求。,2 、材料,2.1基本要求锅炉受压元件的金属材料、承载构件材料及其焊接材料应当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受压元件金属材料及其焊接材料在使用条件

15、下应当具有足够的强度、塑性、韧性以及良好的抗疲劳性能和抗腐蚀性能。 2.3材料选用锅炉受压元件用钢板、钢管、锻件、铸钢件、铸铁件、紧固件以及拉撑件和焊接材料应当按照本条规定选用。,2、料材,2.3.1锅炉用钢板材料表2-1,2、材料,表2-2锅炉用钢管材料,2、材料,2.7 材料质量证明 (1)材料制造单位应当按照相应材料标准和订货合同的规定,向用户提供质量证明书原件,并且在材料的明显部位做出清晰、牢固的钢印标志或者其他标志,材料质量证明书的内容应当齐全、清晰,并且加盖材料制造单位质量检验章; (2)锅炉用材料不是由材料制造单位直接提供时,供货单位应当提供材料质量证明书原件或者材料质量证明书复

16、印件并且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和经办人签章; (3)锅炉材料使用单位应当对所取得的锅炉用材料及材料质量证明书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2、材料,2.8材料验收锅炉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当对锅炉用材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厂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1)材料使用单位验收人员按照采购技术要求在材料制造单位进行验收,并且在检验报告上进行见证签字确认的; (2)用于B级及以下锅炉的碳素钢钢板、碳素钢钢管以及碳素钢焊材,实物标识清晰、齐全,具有满足本规程2.7要求的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与实物相符的。,2、材料,2.9 材料管理 (1)锅炉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当建立材料保管和使用的管理制度,锅炉受压元件用的材料应当有标记,切割下料前,应当做标记移植,并且便于识别; (2)焊接材料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焊接材料的存放、烘干、发放、回收和回用管理制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